伴随日耳曼人的铁蹄踏毁庞大的罗马帝国,历史步入了中世纪。恩格斯曾说“只有野蛮人才能使一个在垂死的文明中挣扎的世界年轻起来”,英勇善战、渴望荣誉的野蛮人身跨战马、脚踩马镫、手持长矛,在战场上拼命厮杀,显示出步兵无法比拟的威力,最终得以入主文明区域,这些骑兵在后来的欧洲社会中逐渐演变为骑士阶层,在基督教的教化、爱情的滋润和文学的熏陶下,他们告别了粗野,成为勇敢而又浪漫的绅士。
封建主义之花
西欧的封建社会在野蛮与文明的碰撞、交融下开始形成,在封建制初期,社会动荡不安,战争频繁,骑兵大有用武之地。西欧的一些国王为维护自身的统治,大规模地蓄养武装家丁,结成主从关系,并供应他们衣食、马匹、武器等装备。后来,主人们改赐土地,以土地的收入作为服兵役的费用。751年,法兰克王国的宫相查理·马特实行这种采邑制,即封臣以服军役为条件终身领有封赐的土地,这是西欧的一种封建土地占有制。国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拥有者,他首先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给大贵族,并保护和支持他们,而大贵族则要宣誓效忠于国王,随时受命服军役和其他义务。获得采邑的大贵族除保留自己直接经营的土地外,再分给中等贵族,依此类推,以土地为纽带,上至国王贵族,下到骑士,通过相互的契约与忠诚建立了递相从属的等级制。骑士起初是最低的等级,到11世纪左右,随着封建社会的继续发展,骑士成为贵族阶级的荣誉称号,享有特权的封建主阶级又被称为骑士阶层。在战争年代,骑士是骑在马上的英勇士兵,在和平时期,他们则是土地的所有者,其实,中世纪的骑士是日耳曼人的亲兵制封建化的产物,他们将骑士的作战职业制度化,“封建制孕育和鼓励了战争,培养了崇尚武士的精神,促成了骑士的产生”。
基督教——骑士灵魂的塑造师
“宗教把手放在粗厚的战盔上,把基督教的理想灌输给披甲的战士,使他有了一些高尚风范。这就使得骑士制度成为封建主义之花。”在中世纪,教会具有无上的权威,强大的影响力无孔不入,刚刚从军事民主制末期走出来的日耳曼人仍是一批粗野的黩武之徒,正是基督教文明的规范,让他们从一介武夫上升为文雅又让人称羡的战士。
事实上,蛮族的好战精神有悖于早期的基督教传统,但是,中世纪初期的动乱形势使一批教会人士有了全新的认识:战争可以是传播基督教的契机。这样为使上帝之名得到广扬和专奉,教会主动接纳骑士,并开始以自己的期望重新塑造他们的品质,通过一系列的布道,教诲骑士们要对上帝虔诚,为信仰献身,捍卫教会,凡事谦卑,保护孤儿、寡妇……教士们反复地称赞骑士是上帝所挑选出来的最勇敢、最忠诚、最有教养的人,而且借助授封仪式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年满21岁,符合骑士资格的年轻人在授封前夜禁食,独守教堂,以净化自己的心灵。第二天清晨,倾听完圣诗与布道之后,身穿甲胄,年轻人跪在圣坛前,宣誓效忠于上帝国王,维护骑士的荣誉,随后封授者手拿被祝福过的剑,在他的背上击打一下,告诫他勿忘誓言。神圣的仪式一结束,获得骑士称号的年轻人接过长矛、盾牌,戴上头盔,腰佩宝剑,策马而去,向众人展示自己的光荣职位。教会想方设法地从思想和精神上向骑士灌输他们的理想,以教义为道德武器,努力抑制骑士暴虐、嗜杀的倾向。而且,通过发动上帝的和平与上帝的休战运动,培养骑士为上帝服务、保护教会和弱者的意识,与此同时,也稳固了教会的权威。虽然骑士劫掠的本性难移,在后来的十字军东侵中表露无遗,但是宗教潜移默化的影响赋予他们作战时更加英勇的超自然的神力,以及愿为上帝献身的大无畏气概,使骑士的武力服从于“正义”,迈向文明。战场尽显英雄本色骑士生来就要驰骋疆场,用英勇赚取荣誉之冕,要想成为一名骑士,从小就得接受严格的训练,一般在六七岁时要到权势大的领主家中充当侍童,侍侯女主人们,到14岁时变为主人的侍从,在主人出去骑马、打猎、打仗时随侍身边,送矛送盾,看守盔甲。21岁擢升为真正的骑士后,便开始涉足军事行动——参加比武大会和战争。
比武大会是骑士提高军事战斗力的绝好机会,是真实战场的模拟。早期的比武往往很残酷,没有裁判,两队骑士相互寻仇,残杀。后来,竞技场越来越文明,制定了许多规则,主要是作战技巧的比拼,届时,贵族领主、贵妇人都会亲临赛场,为骑士们喝彩助威。这样,骑士们会为主人而战,会为博得心爱的女主人的芳心而表现得更加英勇。中世纪的骑士将战争视为人类的正常状态,也是解决争端的有效方法,战场自然是他们施展才能、体现价值的大舞台,饮誉天下则是他们的追求。最初的骑士之战,掠夺财物是首要目标,经历教会的洗礼后,骑士有了“基督教战士”的观念、在教会的号召下,纷纷加入十字军,投入到征服异教又认为会蒙受祝福的战争中,“正义”的战争给骑士以巨大的斗志,他们虔诚地为上帝而战,倘若战死沙场,灵魂则可以升至天堂,有了这样的奖励与鼓舞,渴求荣誉的骑士们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舍生忘死,谱写了英勇的骑士传奇。
超然而典雅的爱情
骑士们常常还是浪漫的大诗人,不时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唱赞歌,他们朝思暮想的情人大都美丽清秀,举止优雅,令他们倾慕不已,有的略有些冷若冰霜,气质高贵,宛如可望不可及的女神。为取得心目中贵妇人的喜爱,骑士变得更加勇敢,愿意为她冒险拼命,去赢得显赫名声,最终获得她的爱。骑士与贵妇人的爱情超越了现实生活中的夫妻之爱,他们将爱与崇拜揉合在一起,上升为一种使人完善的伟大力量,这就是类似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的典雅爱情。11世纪以后,为法国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广为传唱。典雅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外在精神风貌,也可以重建他的内在品质,面对高雅的贵妇人,骑士注意讲究卫生,穿戴干净整齐,言辞风趣幽默,举止温文尔雅。骑士那温柔体贴,甘愿为心上人赴汤蹈火的爱并不以完全拥有她为满足,而是在得到对方的肯定与鼓励后,更加充满激情地去完成神圣使命,奔赴战场,尽显英雄本色,爱情化作一种崇高的力量,让傲慢粗鲁的人变得文雅谦逊,懂得尊重保护女性。英雄的气概加上浪漫的情怀,让骑士的人格魅力得到升华,潜能得以充分发挥。中世纪兴起的独特的典雅爱情,与当时的社会文化密切相连。骑士从小就被送到有名望的大贵族家里受教育,在服侍贵妇人的起居生活中学习各种礼节,久而久之,便对有教养的贵妇人产生了崇敬爱慕之情,这样的情感萌生了典雅爱情。除此之外,基督教传统中对圣母马利亚的崇拜也影响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恋,马利亚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女性,是伟大母爱的象征,具备这种气质的贵妇人使骑士宗教情结上的崇奉移至她们身上,以至于骑士之爱是超然而又完全效忠的。这个时代从法国南部城堡中吟唱出来的爱情诗让年轻人痴迷于骑士的英勇与浪漫,并立志要效仿、书写出同样壮丽的传奇故事。
诱人的骑士文学
骑士制度形成后,十字军东征使骑士的英雄形象大放光彩,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反映骑士生活情感、道德风尚的文学作品应运而生,主要有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两类体裁,法国的南部和北方分别是这两种文学的中心地。普罗旺斯是一个商业发达、文化活跃的独立地区,讴歌骑士之爱的抒情诗十分受欢迎,尤其是描写骑士与贵妇人在黎明前约会惜别的破晓歌最为出名。骑士传奇更为生动具体地描写了骑士为赢得贵妇人的爱情,为了无上的荣誉,如何降妖除魔,化险为夷,如何征服异教徒,其中不列颠岛的阿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故事是经典之作,冒险离奇与缠绵情爱透过千万余行的叙事诗歌传达出来,将骑士精神的魅力凝固在优美的文本之中。骑士的比武、作战、爱情成为了文学创作的素材,反过来,它又持续有效地渲染了整个骑士贵族的思想文化氛围,传承了骑士精神。通过聆听、阅读浪漫高贵的骑士故事,男孩子们深受教育和鼓舞,英雄的梦想从此插上翅膀翱翔于广阔的天地间。
随着中世纪的衰落,骑士制度日趋瓦解,骑士文学保存在文学的殿堂中,而活的骑士精神却永恒地注入西欧历史的长河中,浪漫、尊重爱护女性、风度翩翩的绅士仍是女性青睐的对象,浪漫主义和英雄主义的完美结合是骑士留下的美好记忆,其实也是人类追求的一种较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