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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是三个月过去了。
郝云来到暴风大陆,已经近一年的时间。十六岁的他,虽然个头没什么变化,但身体却健壮了许多。
得知达卡,不会在赤城大集前赶回,他正经失落了一番。好在,无论是椰果,还是煅骨,都给他带来了不少安慰。
经过了几个月的实验与总结,‘椰心叶甲’替代红土壤,确实是可行的。无论从效果上,还是数量上都远远优于前者。也许唯一的缺陷,就是副作用太强,可是,有了郝云培育的超级碧椰,这缺陷也就不再成为问题了。而且,用‘椰心叶甲’配置的煅骨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对皮肤的烧灼远轻于前者,这就给了他更大的空间。
因为有了新的煅骨膏,郝云没舍得把最后的二块蛋甲吸收,而是留做了纪念。
他的七块煅骨,也在三个月近乎残忍的煅化后,变得绿的不能再绿。这也成为了他,最大的疑问。
“都说百煅成苍、百煅成苍,我这前后加起来,其码也几百煅了,怎么就是无法变为翡翠一般通透。”所以他猜测,残骨并没有进阶,只是无限接近于苍骨罢了……
郝云,把仅剩的一些煅骨材料,带在了身上。其实,就是一小包捣制好的煅骨膏,和一小块赤燃石。
这并不是怕丢失,库参氏的族人都非常规矩,从不做些鸡鸣狗盗之事。
实际是因为,他得知赶去赤城大集,来回加上停留,要小半个月的时间,所以提前准备好煅骨膏,以备方便时修炼。
郝云学着库参族人,用椰麻编了个硕大的网兜,装了三百个成熟的超级椰果,准备去赤参城发笔小财。
单个的椰果已经非常沉重,三百个加在一起,别说郝云,就是族里的成年骨战,也绝对拿不动。然而,这却不需要郝云费心,因为,运输都由族长雇佣的‘骨舆’负责。
骨舆,就是用驯服得骨兽,拉的用骨头做的车。
当然不会白座。
一骨舆大约可以装载千多椰果,如果五人均摊,一趟需要支付40块二品枚,也就是400块一品枚,这对于游民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但也没有办法,毕竟聚集地离赤城有几百里地,听说这样的价格,还是看在库塔的面子上,给的丰厚优惠。
前几天,库塔来的时候,不仅仅带来了老达卡的消息,也把赤城大集,给郝云简要的解释了一番。当然,也难免吹嘘。
如果把众多的游民聚集地,比做城市,那赤城就是首都,是参部权利核心的所在,全称——赤参城
据说,暴风大陆共有二十八大部族。
参部,就是西域多由‘煅膊者’构成的七部族之一,传说以精于‘融合骨技(也被称为参技)’闻名。别说郝云不知道啥是融合骨技,就连库塔也知之甚少。
据说,参技(种族传承的煅骨异能)一直把持在皇族手中,别说对于游民,就是住在赤城中的内族,也很少能够习得。除了皇族,偶尔也听说,有意外觉醒参技的煅骨者,但是,或许因为传承难得,到没听说谁用出过,所谓的融合骨技。至于,什么是融合骨技,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大多人也都不清楚。
此外,参部就再没什么特别。除了老祖宗留下的一座硕大城池,还值得炫耀,无论是经济还是实力,都排在二十八部族末尾。而库参氏,就是参部众多外族之一。
历时三天,库参氏族赶集的队伍,终于浩浩荡荡的开到了赤参城附近。
一路来,郝云都沉寂在欣喜之中,纵使没有老达卡陪伴,小孩心性也暴露无遗。
暴风大陆虽然环境恶劣,但特殊的地理条件,却造就了地球罕见的景观,这对于从小喜好地理学的他,到也是难得的经历。
然而,还未临近赤参城,郝云就被一条横亘于远方的‘巨龙’彻底震慑。
郝云,见过长城,虽然雄关万里,但却比起眼前之物少了一份威武。
他也见过胡夫金字塔,虽然充满神秘,但却比对方少了一份沧桑。
就连玛雅遗迹,他也去过,可眼前这‘锈迹斑驳’,延绵几里的高耸城墙,却带给了他更多的不可思议。
“金属!”
这在地球随处可见的东西,郝云竟然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有幸’得见。
盯着,眼前不断接近的巨大城墙,他心中逐渐升起一股压抑。嗅着,钢铁腐蚀产生的独特气息,他甚至开始微微颤抖。
“这就是赤城,完成由‘赤铁’打造的城池,就连最狂暴的飓风,也无可奈何的堡垒。”同乘骨舆的一位族人,似是自言自语的发着感慨。
“赤铁?”郝云心中不免一惊,他听过这种金属,原矿多位于地球的红壤中。
“巴掌大的一块,就可以舒舒服服地活一辈了喽!”族人满脸希翼的表情。
“我说,桑巴,那你就去弄一块。”另一位族人有些讽刺道。
“哈哈……”同乘的人都大笑了起来。
“滚犊子,我还没活够呢!要去你去……”
同乘骨舆的族人们,随后你一言我一语的闲扯了起来。虽然大多是些无聊打屁的嗑,可郝云还是把耳朵高高竖起,从中确实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原来,暴风大陆真的金属稀缺,这赤铁似乎就是唯一的存在。虽然郝云有些将信将疑,但这却是族人们的认知。据说,赤铁源于一种叫‘砾红砂’的红壤,满满一骨舆才能提炼出拳头大小的赤铁。这样的一块赤铁,就有百来斤重,可以卖到百多五品枚,如果折算成一品枚,那就是一百多万。
“我的天!”得知其价值,郝云再次暗暗惊讶,“这延绵几里,几十米高的城墙,得花费多少赤铁,那又是多少赤币?”绝对的天文数字,令他顿时丧失了算数的能力。
纠结于赤铁为何如此昂贵的时候,嘈杂与喧嚣也不断拉近,目的地终于到了。
骨舆在距离城门几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因为已经再难前行。
虽然没有高楼林立,虽然没有霓虹闪烁,但是却有车水马龙,但是却有人流攒动,久违的热闹场面,顿时令郝云心生激动,“文明啊,这才是文明啊,我终于进城了。”其实他并没有进得赤城,只是这样比喻。
“亲爱的库参族人们,预祝你们生意兴隆,呵呵,到时候别忘把车钱,交给库塔族长就好。”舆夫市侩的祝福道。
来自库参氏族的骨舆有近百多架,上面的族人一路叽叽喳喳不停,可到了此地,反而安静了下来。郝云不免心升疑惑,遂向四周打量了起来,少时就有所猜测。
除了熙熙攘攘的与他们相差无几的游民外,每隔大约10米,还规矩地站立着一位全副武装的骨战。
他们虽然高矮不一、长相各异,但却穿着统一的骨甲,手持一样的骨器,七零八碎的配件也几乎统一,除了一脸冷峻令人不禁打怵外,全身的骨器和骨具,竟然都是一水的乌黑。
纵使,人们已经接踵摩肩,可是,仍旧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
“墨参军,还是这么人模狗样儿的,好像谁欠了他八百枚似地。”桑巴在一旁小声嘀咕道,可看向对方的眼神中,却不无恐惧。
“想多活些时日,就管好你的嘴巴,去,先帮哑蛋,把货卸了。”
库塔族长的骨舆紧邻郝云,这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他。晃动着肥硕的身体,简单地扔了句话后,就又去嘱咐其它的族人了。
库参氏的交易区,被划到了最外围,这并不是先来后到的问题,而是实力的象征。
所谓的交易区,只不过是一片不大的开阔地,既没有帐篷遮荫,也没有摊位摆货。
同乖骨舆的人,相互帮助把沉重的碧椰卸下后,就各自去忙活去了。少时,郝云就犯了愁……
所谓的赤城大集,其实就是每年一次,展卖外族特产的集市。
而这样的集市,首先是为了给赤城内族提供方便,省却周居劳顿之苦的同时,也可以更有效率的购进所需。当然,外族间的交易也占了很大的比重,每个聚集地,根据地理条件的不同,大都有着特色地产,并不是所有的游民都以种植椰树为生。
不过,碧椰果也确实是,西域棕榈林中常见的特产。
大家都在卖些什么,郝云确实好奇,但也不那么关心。可人家一声高过一声的吆喝,却时刻提醒他,生意是靠吼的。
他会吼,吼的好赖不说,却不能吼,因为他是‘哑巴’。
“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天,要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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