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伤害事故跟进处理的核心,是解决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问题。正确掌握学生伤害事故跟进处理的知识和技巧,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化解家长与学校的纷争,迅速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下面介绍学生在校伤害事故跟进处理的步骤、方法和技巧。
第一节组织探视受伤学生
组织探视受事故伤害学生的目的和作用在于下列方面:①安慰受害学生,增强受害学生同疾病斗争的信心,促使他(她)早日康复;②培养学生的爱心,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同时教育学生爱惜身体,珍惜生命;③安抚受害学生家长,使其亲眼目睹学校师生对其子女的关心和支持,从而相信学校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学校,以减少家长与学校之间情绪上的对立。
组织探视受害学生要注意下列事项:
①及时探视。在学生入院后,如果其病情允许,经医生同意,即可以立刻组织人员探视;②学校领导应亲自探视。学校校长亲自去医院探视,在家长看来,是学校真正上下全体关心学生的体现,家长必然十分感动,也为双方以后协商解决问题奠定基础。有的学校校长怕给家长借口,故意躲避家长,殊不知这样容易激起家长反感,使该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校长不闻不问,学校不负责任,最后把本来可以实事求是解决的问题变成意气之争、“面子”之争,把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变成对簿公堂;③如有必要,学校应派人护理。这样能体现学校诚意;④在受伤学生复学后,帮助其补课。第二节处理学校人身伤害纠纷的途径具体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纠纷的途径包括下列几种:①学校自行处理。一般事故纠纷都可由学校处理。学校可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教处主任或一名副校长担任,负责具体事宜,组员包括相关班主任、后勤工作人员、外聘律师等;②学校负责处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协调。有些事故影响比较大,需要教育局出面协调。教育局(或教办)出面的优点在于政策水平较高,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纠纷经验较丰富;权力较大,能给家长较多承诺;有时能帮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金;家长更相信上级行政部门;③依托政府青少年保护机构处理。如果双方矛盾较大,家长不信任教育行政部门,就请街道、镇区等各级青少年保护办公室处理,通常效果较好,因为青保办地位中立,办事比较公道,容易得到双方信任;④由法院解决。如果双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方面分歧太大,就只有通过法院判决。学校在必要时应聘请律师,代理诉讼;⑤由政府解决。特大事故涉及人数多,赔偿金额大,社会影响大,就应由政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