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要成为教育管理的“专业者”,有不少学者认为他们的知识结构应该是“X”型或“T”型。“X”型知识结构,就是指校长应系统地掌握他所任教的学科和从事的学校管理两门专业知识,而且掌握的这两门专业知识必须具有明显的主要交叉点、结合部。正是这两门系统的专业知识的交叉结合,才使这类“X”型校长大有用武之地。
“T”型知识结构是知识构成象形于字母“T”。“T”中的竖笔“I”表明校长应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具有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横笔“一”则表明校长应掌握一定规格要求的学校管理知识和技能。“T”型校长的特征是:他们既是知识面广、专业知识精的教育专家,同时又是能够运用管理知识、技能,科学、有效地处理学校管理中的各种带有管理性质问题的“杂家”。
——能力上的创业者。现代校长的业务能力、工作能力、管理能力、治校能力、经营能力等,就是校长驾驭、启动和运行现代学校这部高度复杂的“机器”的能力。它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作用的、不同层次的、多种能力综合的校长创业能力集合群。从宏观上看它是由核心能力、必要能力和增效能力三个层次所构成。
核心能力—创新能力。
必要能力—决策能力、指挥能力和组织能力。
增效能力—控制能力、协调能力。
教育是未来的事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发展教育事业是关系到国家富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大计,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民族振兴的希望在教育,教育振兴的希望在校长和教师。校长要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必须对自己所领导和管理的学校不能只守业,必须奋起创业,创建前人理想所及但实践尚未能完成的崭新事业。要创业就必须改革,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因循守旧,缺乏敢闯精神,改革就不可能有突破,因此,校长必须具有很强的创造能力,必须是一个出色的、坚强的创业者。
——道德上的敬业者。校长是敬业者,即他应该成为学校所有成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楷模和表率。任何一个校长都需要有职有权,这是保证校长领导行为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校长有职无权,或权职责不对应,那么他就不能实施有效领导。校长的权力,是指校长的影响力、控制力。它表现为校长影响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
校长是学校权力的拥有者,他要凭借和运用手中的合法权力所具有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对工作群体的所有成员产生一种约束力量,以保证学校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意志、统一的纪律得以实现。但是,一个明智、冷静、成熟的校长应当明白,校长追求正当的权力需要是完全应该的,但过度的权力欲望就会产生诸多矛盾和冲突,这将无益于治校育人,无益于党和国家的事业。校长不仅需要建立自己的法定权力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更应培养起自己的非权力性的影响力,和由此而产生的无形的控制力。在校长的非权力性的影响中,道德品质因素最为重要。我国有一个优良的传统,即要求教师“为人师表”。所谓“为人师表”,就是指高尚的道德情操足以成为做人的楷模。校长是教师的“教师”,理应成为师表之师表。被称为“万世师表”的陶行知就很值得我们学习。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至理名言,就是他高尚道德人格的集中体现,这里面充满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做校长的更应该具有这样的道德和精神境界。为人民服务,对于校长来说,就是要求他无限热爱事业,对事业具有崇高的献身精神。他应不怕艰苦、不谋私利、不贪图安逸、不计较个人地位和待遇,也不计较一时的毁誉,任劳任怨地工作。他爱校胜于爱家,把建设一个美好的学校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不惜为之奋斗终生。他廉洁奉公,不沾学校的任何便宜,也不许别人做损公利己的事。他作风正派、表里如一。他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忠诚,襟怀坦白,能够如实反映情况,如实总结经验,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他对人诚恳,既能善意地批评别人,也能听取别人对自己的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自我批评。他能爱惜人才,用人唯贤,保护教职工不受伤害,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在一起工作,不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打击报复持有不同意见的人,概而言之,校长应该成为一位主要是由他的非权力性影响力所凝聚塑造成的,被众人爱戴的“万世师表”式的敬业者。
(第二节 )创新型校长的本质
本质是事物的基本规定性,创新型校长的本质也就是创新型校长的规定性。创新型校长的本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着对待校长的态度和评价标准。弄不清这一问题,就不可能合理地把握创新型校长的存在和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创新型校长的本质问题作比较深入的探讨。本节主要从创新型校长作为人的本质属性、作为实践主体的本质属性、作为管理者的本质属性等三个层次来进行剖析。
一、创新型校长的本质属性
探讨创新型校长的本质,首先不能回避人的本质问题。要科学地揭示创新型校长的本质,就不能不先把握创新型校长作为人的本质属性,这是因为,无论创新型校长有多少特殊性,终究是人类社会成员的一个组成部分。研究创新型校长的本质必然要从认识和把握人的本质入手。
以往的社会历史观,把人看作是抽象存在物,或把人只看作是自然存在物。霍布斯和拉·美特利把人看作是一个纯粹动物性的东西,或一架比动物略为复杂的机器,人类的一切特性都可以通过“整个身体的组织”得以说明。现代行为主义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人类的文化不过是一个特殊的灵长目的种的行为。华生曾说,“人是一种动物,与其他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类型”。与上述观点相反,黑格尔等人则主张从理性的角度去研究人的本质。他把理性当作人的本质,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全凭他的思维在起作用。这种观点比生物决定论积极些,但也未给人的本质以科学的解释。
科学的解释则应把人看作是现实的具体的,是具有整体性的,即人是由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和生物因素等构成的,这些因素在人的整体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
人首先是有血有肉的自然存在物,是由细胞、组织、器官等构成的生物体。它是人整体系统的物质材料或自然基质,是人整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它表现为新陈代谢功能以及由生命新陈代谢所产生的生存本能和认知本能,其基本属性是以本能需要为基础的食欲、性欲和自我保护这三种基本功能。从遗传角度来说,人的遗传证明了人的自然属性的客观存在,人无自然属性,则不可能遗传。现代医学已经从血型、疾病、形象、智力等各个不同的方面证明了遗传的存在。由此可见,人的自然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人的本质属性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当然,我们肯定人的自然属性,并不等于用自然属性去解释人的本质属性,去解释校长的本质属性。认识和研究校长的自然属性,并非是认识的终点,而仅仅是出发点,这就是说,研究人的生物前提,是认识校长本质的必不可少的开端。
人作为整体系统而存在,其真正的客观本质是他的社会属性,他的自然属性是不能作为构成人的整体系统而存在的客观本质。因为人作为现实的存在物,首先是作为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存在物。且不说没有社会性的劳动,人就不会存在,就是自然因素的生物因素,也只有通过社会因素,并首先是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才能存在。人固然离开自然素质就不能存在,但是,只有生产劳动、社会关系才可能使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行为成为真正属于人的本质或规定。因此,研究校长的本质属性,在肯定自然属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研究他们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属性,是研究校长本质的依据。
校长的社会属性和整个人类一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是人的共生关系中的相互依存性。它规定了校长脱离了社会是无法生存的。社会对于校长来说,是一个首要的前提,它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校长总是处在特定的人群、团体和社会中,并与社会建立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脱离了社会,脱离了社会化的存在,脱离了一定的群体,校长就无法形成人所应有的特性。其二,是人际关系中的社会交往性。交往是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的必要的和普通的条件。没有交往,校长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社会心理学家安德列耶娃说:“在人类社会中,主体是团结个体的方式,同时也是发展这些个体本身的方式。”因此,交往的存在既是社会关系的现实,也是人际关系的现实。校长在学校中主要是与师生员工的交往,这是学校交往的主要形式。这种交往与自发状态下的个体交往系统不同,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它以一定教育目标为导向,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交往的主客体对教育目标认识得愈正确、愈深刻,交往的自觉性就愈高,交往的效率就愈好。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领导者,更要以教育目标作为交往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目标的导向作用。其三,是伦理关系中表现出来的道德性。这种道德性表现为校长在与他人、群体、社会发生联系并进行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依据某种行为规范而行事的倾向。也就是说,在处理各种关系中,校长面临着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不义的选择。这种道德性,产生于校长协调与他人、群体之间关系的需要,也产生于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在阶级社会里,校长的道德性总是打上阶级的烙印。其四,是教育劳动过程中的合作性。培养一代社会主义新人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工程。完成这样的事业绝不是一两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两个人所能完成的,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协调一致地努力。正如马卡连柯所说的,没有一个教育者有权单干。这就要求校长在教育劳动过程中加强与教职员工的联系,团结一致地完成塑造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任。由此可见,校长的社会属性是客观必然的规定。
总之,创新型校长是一个以社会因素为其本质的包括三种因素在内的整体系统。在创新型校长的本质中,社会因素有决定性的作用,自然因素和生物因素为社会因素的实现和发挥作用提供了物质前提。这三个要素的有机统一构成了创新型校长的本质属性。
二、创新型校长实践主体性本质属性
主体与客体是认识论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所谓主体是指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这就是说,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是人。但这个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样的人既有思维能力,又有进行社会实践的能力,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认识的主体。人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必然具有主体性,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或质的规定性。
为什么说人具有主体性呢?理由主要有三条:第一,人具有自觉性,即能够进行自我认识,了解自身与环境的关系,并能自觉地支配自身的活动。第二,人具有与环境世界的对立性,自觉性只是说明人能够把自身与环境区别开来,说明人能够自我认识,但是仅有自觉性还不能说已具有对环境的主体性,还必须具备对立性,即自觉地与环境世界形成分立、对抗,并用自己的活动去和环境进行斗争。第三,人具有能动改造性,对立性必然发展到对环境的改造,即不服从环境对自身的压力,用自己的活动与环境抗争,对环境进行改造以便让环境服从于自身,创造适合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自觉性、对立性、能动改造性作为主体性得以形成的理由,表明主体性形成的根源恰巧就在这些特征身上,即人之所以具备主体性是因为人具有意识、具有使用工具对环境进行改造的实践能力。
人的主体性,就是指人在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即主动性、目的性和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