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就洗耳恭听了。”
“几年前——确切地说,是一八八四年五月——有位腰缠万贯的绅士来到李镇,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他购置了一座大别墅,把庭院布置得非常美观,过着挥金如土的富豪生活。他渐渐地在邻里中结交了不少朋友,并于一八八七年娶了当地一个酿酒商的女儿为妻,生有两个孩子。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有投资。通常,他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大街返回。
圣克莱尔先生现年三十七岁,没有不良嗜好,堪称良夫慈父,而且深得人心。
我还可以补充一句,据我们所查明的情况,目前他的全部债务高达八十八英镑十先令,而他在城乡银行的存款有二百二十英镑。因此,没有理由认为他会为经济而大伤脑筋。
“上周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动身进城的时间比平时要早得多。他在出发前说过,有两件要事需要办理,并且还说他会给小儿子买回一盒积木。喏,说来也巧,那天他出门后不久,他太太收到一封电报,电文大意是,她一直盼望的那只贵重小包裹已经寄到,请她到阿伯丁船舶运输公司办事处去取。
熟悉伦敦街道的人都知道,这家公司的办事处位于弗瑞斯诺大街。这条大街有一条岔道通往厄朴天鹅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那个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动身进城了。进城后,她先在商店买了些东西,然后就去了那家公司的办事处,取出包裹,接着她返回车站,路过厄朴天鹅巷的时候,恰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听明白了吗?”
“一清二楚。”
“你可能还记得,星期一那天特别的热,圣克莱尔太太边步履缓慢地走着,边四下张望,希望雇到一辆出租马车,因为她不太喜欢周围的那些街道。
正当她朝着厄朴天鹅巷走去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喊叫,或者是哭号,同时发现她丈夫正从三楼的窗口朝下望着她,好像在召唤她,她顿时像触了电似的吓得浑身出冷汗。那扇窗子当时敞开着,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脸,据她陈述,他看上去狂躁不安,样子非常吓人。他发狂般地向她挥着手,可是刹那间他就从窗口不见了,她觉得好像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从他身后将他一把猛然拉了回去。女性所具有的敏锐目光使她一下子就发现了一个异常之处,他虽然穿的还是进城时的那件黑上衣,可是硬领和领带全不见了。
“她确信她丈夫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顺着台阶飞奔下去。那所房子不是别的地方,恰恰就是今天晚上你发现我去过的那家烟馆。她跑过前屋,正准备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她在楼梯口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无赖拉斯卡。这个无赖一把将她推了回来,随即又来了一个帮凶,是个丹麦人,把她从屋里推到街上。她心里充满了无尽的疑虑和恐惧,使她感到难以忍受,于是慌慌张张地沿着小巷奔跑着。万万想不到的是,她在弗瑞斯诺大街极为幸运地遇见了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他们正准备去值勤。那位巡官和两名巡捕随着她回到烟馆;尽管烟馆老板再三阻挠,他们还是进入了刚才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个房间,可是没有发现任何他在那里待过的迹象。事实上,在整个那层楼上,只看见一个似乎住在那里的面目可憎的瘸子,再没见到任何其它人。
这个家伙和拉斯卡那个无赖指天誓日地声称,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间前屋。他们矢口否认,弄得巡官无所适从,差点儿认为是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人。正在这时,她突然一声大叫,猛地扑在桌子上放着的一只小松木盒子上,接着一下子把盒盖掀开,哗啦一声,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玩的积木。这是他答应过要带回家去的玩具。
“这一发现,加之那个瘸子显得特别惊慌失措,使得巡官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他们对所有的房间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结果表明发生了一起令人诅咒的犯罪案件。那间前屋作为客厅,陈设简朴,通向一间小卧室。这间卧室正对着一处码头的后面。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条狭长地段,退潮时干干的,涨潮时则为河水所淹没,水深至少达四英尺半。卧室窗户很宽敞,由下边打开。在检查这个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血迹斑斑,而且地板上也有几滴。在检查前屋时,他们猛然拉开一面帷幕,结果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都在帷幕的后面,只缺他的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了、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呢。在所有这些衣服上没有发现任何暴行的痕迹,也再没有见到圣克莱尔先生待在那里的任何其它迹象。很明显,他一定是从窗户出去的,因为没有查出还有别的出口。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来看,他游泳逃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幕悲剧发生时,潮水已经涨到了顶点。
“现在我再说说那几个歹徒,他们看来与这个案子直接有牵连。拉斯卡是个出了名的坏蛋,劣迹昭彰,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陈述,她丈夫出现在窗口后仅仅过了几秒钟,他就站在楼梯口了。因此,他顶多是这桩犯罪案件的一个同谋。他竭力为自己辩白,说他对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并且一再表示,他对楼上的房客休·布恩的所做所为根本不了解,也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会出现在前屋。
“烟馆老板拉斯卡的情况就是这些。再说一说那个阴险歹毒的瘸子。他住在烟馆的三楼,最后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肯定就是他。他叫休·布恩,相貌丑陋不堪,到伦敦老城常来常往的人对此无不知晓。他以行乞为生,为了躲避警察的管制,佯装卖蜡杆火柴的小贩。你也许已经注意到了,一走进针线街,靠左边有个小墙角,他每天就盘着腿坐在那里,膝上放着几盒火柴。
他把一顶油腻腻的皮帽子放在他跟前的人行道上,人们见他长着一副令人哀怜的模样,纷纷解囊布施,小钱就像雨点般落到那顶帽子里。在我打算了解他的行当之前,我就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他眨眼之间就弄到了不少钱,我不无惊讶。你看,他的长相非常引人注目,打他面前路过的人,没有哪个人不瞧他一眼。一头红发乱蓬蓬的;苍白的面孔被一块令人生畏的伤疤弄得丑陋不堪,而且这块伤疤一收缩,他的上嘴唇就卷起来;下巴长得像个哈巴狗似的;两只黑眼睛目光犀利,他的眼睛与头发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使他有别于普通的乞丐,同时,他的智力超群,不论过路的人把什么破烂东西扔给他,他都能应付自如。我们现在已经了解到,他就是烟馆里的那个房客,而且也是最后一个目睹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位先生的人。”
“不过是一个瘸子吗!”我说道,“光是他自己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汉怎么着?”
“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是个残废人不假,但是,在其它方面,他看上去却是不可等闲视之、深悉世事之辈。华生,从你的医学经验出发,你无疑会发现,一个肢体有缺陷,其它的肢体往往格外健壮,从而使之得到补偿。”
“请你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由于她即使留在现场也无助于他们的侦查工作,所以她随后由一位巡捕用马车护送回家。巴顿巡官负责本案,他将房屋上上下下仔细察看了一番,但没有发现破案的任何线索。他当时有个失误,就是没有立即逮捕休·布恩,从而使他获得了几分钟的时间,可能与他的狐朋狗党拉斯卡串供。不过,这个失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逮捕并受到搜查;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可能将他定罪的证据。他衬衫的右袖子上的确有一些血迹,可是他边指着左手的无名指靠近指甲处的伤口,边解释说,血是从伤口流出来的。他还补充说,刚才他曾到窗口去过,那里发现的血迹毫无疑问也是从他伤口滴落的。他一口咬定,说他不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白,衣物出现在他的房间,他同警方一样感到大惑不解。至于圣克莱尔太太声称她亲眼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口,他断言她要么是疯了,要么是白日作梦。后来,尽管他扯着嗓门喊冤枉,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同时,那位巡官留在了那所房子里,希望退潮后可能查找到某些新线索。
“真的还查找到了!但是,在那片泥滩上,他们并没找到他们生怕找到的东西。他们找到的是圣克莱尔的上衣,而不是他本人。退潮后,那件上衣很显眼地出现在泥滩上。你猜猜,他们在他上衣的口袋里发现了什么?”
“我猜不出来。”
“对,我一想你就猜不出来。他的每个衣袋里都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硬币——四百二十一个一便士的硬币,还有二百七十个半便士的硬币。难怪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卷走。不过,人的尸体就另当别论了。退潮时,那所房子和码头之间的水势汹涌澎湃。看来情况很可能是这样,这件沉甸甸的上衣没被潮水卷走,而那具一丝不挂的尸体却被卷进河里去了。”
“可是,你刚才说过,他其余的衣服都是在那个房间里发现的,难道他只穿着一件上衣不成?”
“不是的,先生。不过,这些事也许可以自圆其说哪。假定布恩这个家伙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但是没有任何人亲眼目睹这个过程。然后他会干什么呢?很自然,他马上就会想到,必须把那些衣服处理掉,以免暴露真相。他一把抓起那件上衣,正朝窗外扔的当儿,他可能会意识到,这件上衣不会下沉,而是会随着潮水漂浮。这时,他已听到那位太太要强行上楼,楼下传出扭打吵闹声;也许他的同谋拉斯卡已经告诉他,一批警察正风风火火从街上赶来。在这种形势下,他几乎没多少时间了,需要分秒必争。于是,他一下子冲到藏钱的秘密之处,这些钱是他行乞多年日积月累攒起来的。他大把大把地把硬币尽量往衣袋里塞,为的是确保上衣能沉到水里去。他把上衣扔了出去,要不是听到楼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他还会把其它几件衣服一起扔下去。等到警察出现的时侯,他刚刚来得及把窗子关上。”
“你这番话听起来不无道理。”
“既然目前没有更好的解释,我们暂且就从这个假设出发吧。我刚才已经说过,警察逮捕了布恩,并把他带到了警察局,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以前有过前科。多年来,人们都知道他以行乞为生,但他好像也安分守己,从不惹事生非。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而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呆在烟馆里干什么呢?他在那里的时候遇到了什么不测?他现在又身在何处?休·布恩与他的失踪有何干系?坦率地说,在我办过的案子中,还没有一起像本案这样,乍一看可真是简单,而实际上却困难重重。”
就在歇洛克·福尔摩斯详细地讲着这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的时侯,我们的马车旋风般飞驰在这座大城市的郊区,不久郊区边缘几座零零落落的房子就遥在身后了。接着马车辚辚地行驶在一条两旁有篱笆遮拦的乡村土路上,经过两个稀稀落落的村庄时,福尔摩斯刚好讲完。我们发现还有几家窗户透出微弱的灯光。
我的伙伴对我说:“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李镇的郊区。我们短短的行程竟路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路过萨里郡的一隅,最后来到了肯特郡。看到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雪松园。我可以肯定,那盏灯旁坐着的那位女士,忧心如焚,着急地竖起了耳朵,早已听到了马蹄的得得声。”
我问他:“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个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调查必须在这里进行。圣克莱尔太太非常客气,已经安排了两个房间供我使用。你可以放一百个心,对我的朋友兼同事,她一定会热忱欢迎的。华生,我现在真怕见到她呀,因为我没有带来任何有关她丈夫下落的消息。我们到了。吁!吁!”
马车停在了一座大别墅前,别墅的四周环绕着庭院。一个小马倌跑了过来,拉住缰绳。跳下车后,我跟着福尔摩斯走过一条弯弯曲曲的碎石小道,来到屋前。我们走近的时侯,房门砰的一声开了,门口站着一位金发碧眼的女士。她身材娇小,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衣领和袖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薄纱边。她在明亮的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着门,一手半悬在空中,神色急切。她探着身子,仰着头,双唇微张,两眼带着询问的目光急切地望着我们。她的站姿犹如一个大大的问号。
她大声喊道:“怎么样?怎么样?”看到我们是两个人,她先是充满希望地喊了一声,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了摇头、耸了耸肩,旋即便痛苦地呻吟一声。
“没有好消息吗?”
“一点儿都没有。”
“坏消息也没有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们足足忙了一整天,肯定累了吧?”
“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他在我接手的好几起案子中,可帮了我的大忙。这回碰巧我又可以请他来和我一起进行调查。”
她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我很高兴见到您。如果你们考虑到这个打击对我们是多么突然,那么我相信我们招待不周的地方,你们一定能包涵。”
我说:“亲爱的太太,我当兵多年,身经百战,已经习惯于随遇而安;即便不是这样,您也不必这样客气。如果我能为您或者我的朋友助一臂之力,那我会感到十分高兴。”
随后,我们走进一间灯火通明的餐厅,餐桌上摆着冷餐。那位太太说: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很想直截了当地问您一两个问题,恳请您能坦率地回答我。”
“当然可以,夫人。”
“对我的情绪您不必多虑。我不是一个歇斯底里的人,也不会动不动就晕过去。我只是希望能听听您的肺腑之言。”
“在哪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