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第二次走进初一(一)班的教室,莫小强发现教室里只来了三分之二的学生,自己来得竟然不算晚。
到自己的座位上,他看了下凳子,钢条焊成的支架上有两处焊点断开了,只有重新焊接才能修好。县城里应该有搞电焊的,可他现在的脑子里空空荡荡的,像一个空无一人的体育场,什么也想不起来。不过明天是星期天,倒是有足够的时间打听。
莫小强从教室后面的写着“修理箱”的旧木盒子里找了一段铁丝,将凳子简单缠了一下,先凑合着坐下。一低头,发现桌斗里课本作业本塞得乱七八糟——初中小男生的抽屉似乎都这样乱。他轻轻一笑,顺手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简单整理了一下,课本和作业、笔记分别放好,立时清爽了许多。
一切准备好,莫小强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下午上什么课。一扭头,看见正在温书的同桌,就是那个脸上有几粒雀斑的清秀小姑娘。他在脑子里搜了一下,没想起对方的名字,不过作为同桌,也不好问一句“美女你叫啥”。偷眼看了一眼她桌上的作业本,姓名一栏写着“李文娟”三个字,便问道:“李文娟,下午上什么课啊?”
小姑娘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只用手指指他课桌的右上角。
莫小强一看,脸上顿时有点发热:自己课桌的右上角就贴着一张手绘的课程表。汗啊,字迹和自己作业本上一样张牙舞爪,能确定同样出自少年莫小强的手笔。
研究了一下,他发现课程从星期一排到星期六,心里觉得很奇怪,随口说了一句:“星期六也有课啊,怎么现在的初一也抓得这样紧,连双休日也不让过。”
李文娟显然愣了一下,扭头问了一句:“什么是双休日啊?”
“双休****都不知道啊,双休日就是……”他一下呆住了,瞬间明白过来,现在是1988年,而双休日这玩意要到1995年才会出现在中国人的生活里,现在还没几个人想到。1988年的时候,一周学习工作六天,只有星期天是休息日。而且今天就是星期六,所以他刚才的问题实在是白痴得不能再白痴了,有没话找话调戏小女生的嫌疑,难怪李文娟的表情那样奇怪。
莫小强舌头打结,面皮发红,顺口胡扯:“那是人家外国的制度。”好在李文娟并不想寻根问底,让他轻易糊弄过去。
他研究了一下课程表,发现星期六下午只有两节课和一个小自习,两节课是分别是语文和地理。不过,印象里,周六的语文课大都是作文,很少上正课。
看着课程表上歪歪扭扭、变幻莫测的笔迹,莫小强不禁心中升起一阵恶寒。幸好上大学后,莫小强无聊之余练过一段钢笔字,后来当小编辑时誊抄稿件是基本功,所以又下狠心练过,才将钢笔字写得又快又好,现在这笔字实在没法见人。
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小米才匆匆跑进教室,身上好几处还粘着石灰,肩上挂着的空书包也白花花的,看样子中午根本就没洗。他冲莫小强笑笑,没说话,坐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那里是差生的专座,小米学习不好,虽然又瘦又小,但从小学三年级起就一直坐在教室最后一排。
一个长得满脸愁容的中年男老师,跟在小米身后走进教室,登上讲台开始讲课。这个家伙普通话明显不过关,一口县城的方言,讲起语文怪里怪气,听着很像后世春节晚会上的小品,加上天生的愁眉苦脸相,让莫小强忍不住想笑。
可是其他学生都听得很认真,好像这样理所当然。莫小强恍然:现在才八十年代,虽然推广普通话有段时间了,但县城里能讲好普通话的老师也不多,大家都习惯了老师用方言讲语文。他只好忍住笑,装作认真的样子,翻开书听讲,但心思却集中不到课本上。
听了一会课,莫小强才想起这个老师的名字。这个愁眉苦脸的中年人叫常宝贵,教过莫小强一年语文,初二时因为重新分班,就换了老师。常宝贵当了多年的语文老师,学生风评还不错,就是普通话太差了。
莫小强听了几句,感觉很是无趣,心思就转到班上的学生身上。
今天上午,他突然回到1988年,到现在不过几个小时,却发生了太多的事,又是晕倒又是打架,搞得他对班里的学生还没什么印象。
看着满满一教室青涩的初中生,他在脑子里搜寻着残留的记忆,想认出他们。
可是他脑子里的记忆什么混乱,比如今天上午和二癞子的冲突,在记忆里非常清晰,就像刚刚发生过的一样;而对身边这位同桌,脑子里印象就很模糊,就像隔了几十年的时间。翻了下课本,同样如此,有些课文印象非常清晰,甚至可以一字不差地背下来,有些就很陌生,一个字都记不起来。
看来记忆还处于重生后的混乱状态,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班上的这些学生,有的他一眼就认能出来,比如“画家”刘青云,比如班长许剑云,还有——假小子王珍珍。其他的学生就很模糊,有些学生就没有一点印象,完全陌生,仿佛从来没见过。
忽然记起上午第一次醒来时,自己的双手接触到一个软乎乎热乎乎的东西,还听到了一声女孩子的尖叫——那个是谁?他不由看向坐在前排的那个胖乎乎的女孩的背影,发现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在自己的记忆里肯定没有这样一位女同学,难道时空发生了混乱?
他轻轻推了推李文娟:“嘿,美女,前面的胖丫头叫什么来着?”
李文娟奇怪地扭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不是在开玩笑,才脸泛红晕说:“刘娜娜啊,你忘了?”她显然对“美女”这个后世的称呼不习惯。
莫小强身下的凳子发出了可怕的尖叫声,缠好的铁丝“嘣”地一声断裂,他再次向地上倒去。
这个破凳子!
莫小强在老师和学生注目中尴尬地爬起来。
常宝贵站在讲台上,愁眉苦脸地看着他:“莫小强,是不是还头晕啊。听说你上午晕倒了。”
莫小强不好意思笑笑:“头早没事了,是凳子坏了。”
常宝贵看了一眼他四分五裂的凳子:“图书馆今天正焊书架呢,下课后你拿到凳子去让工人师傅帮你焊一下。”
莫小强刚才还想自己上街找电焊工呢,没想到学校就有:“老师,我知道了,谢谢你,下课我就去焊凳子。”
等常宝贵重新用方言开始讲课文,他才从刚才的震惊中解脱出来。
这个胖乎乎的女孩子就是刘娜娜!!
刘娜娜现在样子,看上去个子不太高,从脸庞到身材,都是胖乎乎地,谁能想到她后来会变成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不是说女孩子发育早,初中以后都不长个子吗,这刘娜娜的变化也太大了吧。
上一世,大约十二三年后,莫小强还在省城一份文学杂志当编辑。一天,他正在资料室翻旧杂志,一个年轻的同事忽然很兴奋地跑进来,说是有个大美女在外面找他,说是他的同学。
他一走进办公室,就看见一个个子很高的美女从沙发上站起来,冲着他微笑。美女身高一米七以上,细腰丰臀,胸部尤其壮观,至少是D罩杯,身材凹凸有致,堪称极品,尤其是一张娃娃脸,一笑起来阳光灿烂,让人不能逼视。
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真是美女啊——可是我肯定不认识她。
美女很高兴地和他打招呼:“莫小强,果然是你,这些年你的样子没怎么变化啊。”
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有这样的一个美女同学,只顺着话说:“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你的样子变化太大了吧,我都不敢认了。”
美女笑着说:“我们还是前后桌呢,你不会真的想不起我吧。”
他虽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但面对美女,只能含糊应道:“哪能呢,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只是你变化太大了,走街上真不敢相认。”
然后他们聊了起初中时的老师同学,美女还说了不少当年的趣事。这些事莫小强倒是有印象,但是对这个自来熟的热情美女却死活想不起来是谁。
那个美女就是刘娜娜。
她和老公一起开着家公司。公司有一个大客户,老板是个曾经的文学青年。一次酒后说起人生经历,文青老板对未圆的文学梦深感遗憾。当时她就留了心,如果搞定这个客户,公司每年都会有上百万的稳定生意。几天后,她偶然听一个老同学说起,莫小强在省城的文学杂志当编辑,马上跑来找他,想帮文青老板圆一下文学梦。
事情办得很顺利。莫小强认真研读了文青老板年轻时写的小说,发现倒也不是胡编乱造的东西,虽然没什么才气,但也文理通顺,充满八十年代的怀旧风格。当时的文学杂志都在苟延残喘,效益很差,对可能提供赞助的老板作者一向宽厚。于是没费什么劲,杂志就以怀旧八十年代为主题,连续刊发了文青老板的几篇小说,还趁热打铁请来一些过气的作家,搞了一个很上档次的作品研讨会,甚至因此帮文青老板搞了个作协会员的身份。
于是皆大欢喜,文青老板圆了文学梦,刘娜娜得到一份十年期的大合同,杂志社收到了一笔很丰厚的赞助费。
莫小强后来还和刘娜娜一起吃过几次饭,合作过一两次活动。一年后,他换工作离开了省城,就渐渐不联系了。
但是,在交往的那段时间里,他一直没想起自己何时有过一个叫刘娜娜的美女同学。
如今真相大白,原来后世遇到的美女刘娜娜,就是眼前这个笨笨的胖丫头,这个发现一下子雷得他外焦里嫩,结果把刚缠好的凳子都震坏了。仔细想想胖丫头的样子,脸形和后世倒有七八分相似,但身材就天差地别了,只能用“女大十八变”来解释。
初二分班的时候,刘娜娜和莫小强就分开了,莫小强的脑子里当然不会有她后来的印象。
想明白了刘娜娜。莫小强的脑子灵光一闪,同桌的故事也浮上脑海。李文娟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成绩一直不错,但她高考时不慎失手,去了省里的商业专科学校。毕业后找不到可心的工作,她就自己创业做服装零售,从一节柜台起家,渐渐发展起来,办起一间上千员工的制衣公司,成了县里有名的女强人。莫小强后来遇到她时,已经几乎认不出她了,因为她发福得厉害,接近漫画里常见的肥蠢大富婆的形象,但是气场十足。不过,最让古城人津津乐道的,不是她赚了多少钱,而是她离婚后包养了一个年轻帅气的男模,每天带着小男人招摇过市,成为全县人餐桌上的热门话题。
世事难料,人生也同样变幻莫测。
记起这两位女生的事,莫小强的脑子好像忽然间开了窍,无数的记忆浮现在脑海里,教室的孩子们一下子熟悉起来。
只是一下子想起这么多的事,莫小强的脑子开始隐隐作痛。这大概就是恢复记忆的副作用吧。
两节课很快就过去了。莫小强只顾在想自己的心事,根本没听见老师在讲什么。
二节课后,莫小强跑到图书馆工地找到工人焊好了凳子,终于能坐得安稳一点了。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的小自习,莫小强都沉浸在回忆里,渐渐地将班上一大半的同学都“发掘”出来了。只是还有一部分人怎么也想不出来,估计都和刘娜娜一样,初二分到其他班了,所以印象不深。
快放学时,几个老师陆续走进教室布置各科的周末作业,然后一班人作鸟兽散。
莫小强站起来就要走。却发现大家都在收拾书包,赶紧也手忙脚乱地将书和作业本收拾好,放进还没有完全晾干的书包。
他整理好书包正要走,假小子王珍珍突然走过来,对他说:“秀才,你答应写的小说可别忘了啊。”
“写小说?”莫小强愣了,“什么小说啊,我会写小说吗?”
他迅速在脑子里搜索,可完全没有初中时写小说的印象。
不过,假小子王珍珍在他的记忆里倒是印象颇深。这姑娘完全是个男孩子性格,留着一头很短的头发,做什么都风风火火的,现在看起来长得还挺漂亮,在班上也算前几名了。
想到漂亮,他眼角扫了下正在收拾书包的刘娜娜,她还是那么胖乎乎的,小脸倒是像个洋娃娃,可是身材差得也太远了吧。难道上一世的记忆只是一个梦?
“秀才,那可是咱们说好的啊,明天下午必须拿给我,不许耍赖。”看他不说话,王珍珍有点急。
“我今天晕了不是,忘了当时是怎么说的了。”莫小强忙解释。
“哎呀你啊,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忘呢。昨天你答应为我们班的黑板报写校园小说连载,可不能不算数。明天下午三点之前必须交来第一部分,至少要五百字。”她有点气鼓鼓的样子。
莫小强挠了挠了头,上一世自己是怎么做的呢,想不起来了,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自己写的作文经常在班上被表扬,还参加过几回省里和地区的作文竞赛,成绩都还可以,也经常上班里的墙报啥的,但写小说就没印象了。不过,现在自己的记忆不太可靠,也许当时写过,后来忘了呢。
写校园小说也不是很难的事,自己上一世虽然没写过多少东西,可是当过编辑,编过许多小说,记忆里有不少现成的例子,随便搞一个出来就行了。于是他随口答应:“行啊,明天下午我交给你。”
“好啊,那可是说定了啊,不许反悔。”得到肯定的回答,王珍珍显得很开心。
印象里,王珍珍是宣传委员,负责班上的黑板报,工作非常负责,经常有些新点子出来。
这时小米走了过来,皱着那张很丑的小脸对他笑:“秀才,放学去你家做作业吧,写完作业和石头一起玩玻璃球。”
这个家伙和石头,都是莫小强家里的常客,也是莫小强作业的忠实“复制者”,从小学开始就以抄他的作业为生。石头上初中虽然和他们不在一个班,可带课的老师是一样的,作业也通用。
莫小强想想自己好像没什么事,于是就答应了。两人一块往外走,在校门口,果然遇上等在那里的石头,三个人结伴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