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忆起来,最美好的记忆竟然是在校园里。高一的我们对于爱情是懵懂的,也是好奇的。有位写手曾说,“最纯真的爱情,在校园。”梁颖也说,“枫筱收,我们都遇到了自己的爱情。”只不过还没有在一起。
我和庸华的关系就这般朦胧着,似乎谁也不会先站出来理清这一段莫名其妙的情愫。也不知是自作多情了还是怎的,我总觉着,庸华离我,没有起先时那般远了。
周默是转校生,听说是因为家里父母分居的缘故。当然了,我也没细问,毕竟是人家的私事。偶尔收到周默的微博,一般都是问我他来之前学校有什么活动,一般都用哪些习题。我很不客气的告诉他,“抱歉,我没时间。问问梁颖吧。”她一定很开心解答你的所有疑惑,顺便解决你的单身问题。周默骂我不仗义,所以我把自己微博密码告诉了梁颖。干脆让她俩自己聊,眼不见心为静。
面对后来的种种误会,我不禁后悔当初脑门子一热就作出的决定。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期中考试前,便有了所谓“社团活动”,也无非是几个兴趣小组罢了。本以为庸华会选择奥数这一类的社团活动,不曾想,他竟选择了“篮球”社团。
我很好奇。所以我也跟着他选了篮球社团。说是社团,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大长腿的男生打篮球而已。烈日当空,社团的十几个男生换上干净的T-shirt,于球场上奔跑跳跃。我赶忙拉着梁颖在观众席上坐下,目不转睛地搜索着庸华的身影。
oh,周默也选择了篮球社团,于是梁颖义无反顾地抛弃了某帅气男老师的趣味英语,也进了篮球社团。不得不说,庸华真的很帅。
尤其是在赛场上侧身时。
如果他能抢到篮球的话…...
讲真,庸华虽然马拉松时像马,学物理时像爱迪生,做实验时像门捷列夫,但是打篮球时真的是…....像…...一匹欢脱的小马驹。
也不知怎的,周默似乎故意和庸华较劲一般,庸华传球,周默拦截。庸华防守,周默进攻。庸华的队友都惊呆了,虽然距离不近,但我和梁颖仍是清晰地听到了来自隔壁班男生的哀嚎,“嘿!你俩一队的,抢个什么劲?”这之后的半分钟,赛场上死一般的寂静…
当然,静不过半分。一呼一吸间,他们俩又杠上了。真不知道为什么向来理智的庸华会做出这么幼稚无聊的事,而且竟然还选择了他自己并不擅长的社团。
好吧当时真的有那么一丢丢的嫌弃…...
好了,为了维护我们庸华同学的尊严,我决定不再关注他打篮球时的一切形象与做法。还是看脸吧…...长得帅就是好…
等到庸华下场时,我和梁颖已然快被晒成人干。我拿着暖和的冰水,抛到庸华面前。庸华伸出手来正要接住,却被不知从哪里蹿出的周默抢了先,他一把接住,吹了个响亮的口哨,“谢了!”说罢,转身走回赛场。庸华的脸顿时黑的像包公一样。
我和梁颖满头黑线。俩大小伙子,至于的吗?
十分钟的中场休息之后,庸华与周默,继续丢人…
他们队长扭过头,假装不认识他们。说实话,确实挺丢人的。好不容易熬到结束,我们决定出去吃一顿好的,来犒劳自己出的汗。自然,庸华请客。
路上,我还是没能忍住问了庸华,“你为什么选篮球社团啊?”毕竟你篮球技术那么差…庸华没说话。后来可能是让我磨的急了,眸色暗了暗,这才匆匆撂下一句,“你不是在微博上告诉我比较倾向于会打篮球的男生吗?”
我怔住。我怎么不记得我说过…
后来我才想起来,最近一直用我微博泡周默的某人。该死的梁颖!但是庸华侧颊上那抹不自在的神色,却让我暗自发笑,同时也在思索,庸华…是喜欢我的罢…
次日,是国庆假期的第一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喂,您好,我是枫筱收。”岂料电话那端竟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喂,您好,我是叶紫,请问您需要买保险吗?”时隔多月,再次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这调侃的语气,我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欣喜、激动,一股脑地涌了上来。叶紫,是和我关系最好、共同语言最多的好姐妹,没有之一。
“买。”“买多少钱的?”“上穷碧落下黄泉,有多少存款买多少钱。”“枫筱收!”“叶紫!”“好久不见!”“你在哪儿呢?”“老地方等你。”“好,马上到!”
再次相见,叶紫还是一如既往的飒爽。一袭红裙配上一双黑色皮鞋,稍稍及肩的长发,随微风轻拂着,这,便是陪伴我整整三年的死党——叶紫。
与她击掌,欢呼,一切都像极了初三时默契的模样。那天下午啊,我和叶紫走遍了大街小巷,从初一爱吃的小吃摊到初三时的文具店,晚风习习,我爱极了此刻宁静的感觉,只是有些走神地想着:“如果此刻站在我身旁的人是庸华,那就完美了。
循着惯例,叶紫是会住在我家的。和她一同吃完晚饭,这才来到我家楼下。花圃中繁花似锦,花圃旁庸华脸色阴沉如乌云。见庸华站在我家楼下,我不禁有些诧异,“庸华?你来做什么啊?”岂料庸华答非所问,“她是谁?”
望了望与我手拉手的叶紫,我理所当然地回答,“我姐妹。”庸华蹙眉,思维再一次跳转,“所以你一下午不在家也不接电话就是因为和她出去了?”我满脸黑线,却在庸华语气中寻到了一丝淡淡的不满,“怎么,你等我很久了?”否则他怎么知道我一下午不在家?
庸华淡淡地“嗯”了一声,随即说道,“我下午三点就到了。”
我默默看了看手表,嗯······也不是很晚,只是刚过六点半而已。
叶紫站在我旁边,表情有一些尴尬,“要不要我先回家?”
“好。”
“不用。”
我看了眼庸华,又重复了一遍,“不用。”岂料庸华立场更是坚定,“你先走吧。”可能是庸华的脸色过于阴沉,叶紫竟然调皮的冲我一笑,“好,那我就不打扰你们啦。”说罢,她转身上了楼。
我站在原地,只觉得更尴尬了,抬头看了眼庸华,岂料他却一言不发地转过身,从台阶上拿起了一个淡紫色的布袋,递给了我。我打开袋子,却看见里面是一本厚厚的笔记,“这是什么?”
庸华没说话。
我默默地翻开本子,心想这小爷脾气还挺大。却在打开本子的第一秒就怔住了,这本上记得满满的,都是物理和化学的笔记。这是我第一次因为收到一个本子而感动。
再抬首,眸中只剩下柔情(这是叶紫偷窥后告诉我的),庸华淡淡地开口,“快期中考试了,好好复习,别给我丢人。”那副严肃的样子,我现在都记得。我还没来得及答应,他又开口了,“以后出门记得带手机,还有,”他看了看我家阳台的位置,满脸嫌弃的说,“别总跟她出去晃,知道吗?”
我呆呆点头。
他转过身,离开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怔怔的出神。
直到他的背影模糊到看不真切了,我这才踏上台阶。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刚刚他认真严肃的样子,以及那淡淡关切的眼神。
只是······他似乎真的很嫌弃叶紫。
回到家中,无心于叶紫的盘问,轻轻翻开庸华送给我的笔记,用手指轻轻摩挲着牛皮纸页,脑海中只剩下庸华的那句,“好好复习,别给我丢人。”
脸颊突然火烧一般,引用叶紫的名言,那便是,“老脸一红。”
“我才不会给你丢人呢······”却没有深究,庸华那句叮咛的含义。
我想,那时的庸华真是帅气极了。
那本笔记,至今仍放在我的书桌抽屉里。书皮换了无数次,而那份笔记所承载的情谊啊,永远也不会湮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