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海边的小风很柔,夕阳下的感情很真,但是我们依旧要回到学校,继续学海无涯苦作舟。
因为我和庸华都是走读,所以偶尔能够在公交车站偶遇(我怎么会承认是我尾随),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原来我与他可以一辆公交车回去,而且两家之间距离也只有几站地。
虽然我高一了,但是相较于庸华而言,并不是很高。勉强算做一米六的我站在一米七五的他身边,显得还是有些mini。
高中的考试,说来就来。
天气渐渐转凉,暮色也来得更快了些。我再次尾随庸华上了公交车。车上人很多,微寒的天气竟是在人群中急剧升温,像是达到沸点的水。
周遭都是抹着清凉油的大汉,抑或是喷着香水的漂亮姑娘。庸华看着我憋气到不行的脸色,有些诧异,“你就这么闻不得这些味儿?”
我无力地挥手,“打小就这样,已经很久了。”庸华蹙眉,但并没有说什么。
车子照常行驶着,在某个十字路口,不是从哪里的小胡同里,猛地蹿出一条大狼狗,一下子自公交车旁划过。司机吃了一惊,急忙改变方向盘,打轮转弯,如行云流水般流畅。然而此刻如搬运工般的我,并没有来得及在转弯之前扶好扶手。
于是车厢里出现了奇异的一幕。
我不自主地向后仰去,怀里是复习资料,左手是麻辣烫,右手是手机。身旁的庸华似乎早有预料,转过身边要拉住我。然而他似乎在一瞬间犯了难,我,麻辣烫,手机,复习资料,他到底要先救谁?
现在回忆起来,每个细节都像是放了慢镜头的动作片,可气又可笑的是,那是我竟然在自保都困难的时候喊了一句,“拿稳我的麻辣烫!”
庸华反应的极其敏锐,他一把拿稳了我的麻辣烫,却异常智障地忽略了我这个正在向后倾斜的人。
于是我华丽丽的倒在了人堆里,而且是以后仰的姿势下腰60度。
也就在此刻,庸华终于想起了处于丢尽脸边缘的我,紧迈几步,长臂一伸,拉住了即将湮灭在人群中的我。
然后他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把我的麻辣烫递给我,然后继续看着窗外不断后移的景物发呆。
因为他假装不认识我,所以整辆车的人都看盯着我看。我敢发誓,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被人当作焦点,而且是因为这么丢脸的事。
我和他在一起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旧事重提”,庸华在我的威逼利诱面前抵死不说为何假装不认识我,直到后来他家搬家我去凑热闹,这才从他的抽屉里翻出了一份日记。里面清清楚楚的写着,“终于以正当理由和她亲密接触,第一次羞赧的说不出话来。还好当时我冷静的看着窗外,也不知道那时的我帅不帅。”
说实话,我哭笑不得。真不知道庸华到底是情商太高,还是智商太低。
自然,那些都是后话了。
转天回到学校以后,庸华总拿这件事来嘲笑我。我为此闷闷不乐了一整天。放学以后,却看见庸华站在站牌下,手里正拿着一碗麻辣烫。
见我走来,他一把把麻辣烫塞进我手里,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隔壁班一女生买给我的,我不喜欢吃,你吃吧。”麻辣烫挺烫的,也挺辣的,但我却觉得好甜好甜啊——我明明看见他在摊位前挑了好久。
再上公交车,依旧人满为患。够不到扶手的我似雨中浮萍,摇摇摆摆。手中的麻辣烫也晃地快要洒出来了。
又是一个急刹车,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觉拿着麻辣烫的右臂被一阵大力拉住。抬首,是庸华。
我假装不在意的一笑,努力把内心的喜悦与激动按捺下去,“谢谢。”庸华倒是一笑,指了指他几乎悬空下来的胳膊,“要不你扶着我胳膊吧。”
我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心底的喜悦像是冒泡泡般涌上来,掌心下是他的脉搏在跳动,望着手里还冒着热气的麻辣烫,我转过头,第一次没出声地笑了。
之后的好久好久,我都为这件事幸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