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叫做培根还是火腿肉夹馍的名人说过,“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虽然现在依然算是夏末,但是如果仔细想想,我也偶尔会觉得梁颖说得对—庸华,真的是我的春天。
我开始向每个追星族一样对待庸华的个人简历,星座、生日、血型,等等等等,我敢说这些东西我背的比语文课文…oh不,是比我自己的个人信息都要熟练几百倍。
在确定我记住所有内容后,便偷偷把庸华填的同学录放在写字台抽屉里,连同我最最珍贵的青春回忆锁在一起。
短暂的周末过去以后,满怀期待的我终于再次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
又是体育课,隐藏在山楂树上的蝉声嘶力竭地呐喊着,似乎是想要凭借自己的喉咙把烈日喊回去似的。
在短短几周的体育课之后,我终于发现了PEteacher的又一个怪癖:强逼症—一个1985年的大叔级人物,偏偏带有不可自拔的强迫症。
站在塑料跑道上,PEteacher开口:“现在队伍手拉手站成一个圈儿,要圆一点,庸华你组织一下。”
哦,对了,庸华是二班的班长兼学委兼体委和临时副语文课代表。
我沉默着散开,尽力避免自己和那个不爱洗头的小文青离得太近,没办法,谁叫我个子最矮,只能站在女生列的最后一个呢?
一把抹去额头的汗水,我伸出右手握住了梁颖的左手,却在看到身体左侧的那人时,整个身体都僵住了。
或许老天最擅长捉弄人这种戏码。
梁颖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我和我左侧的庸华,嘴角的笑意怎么看怎么像是隔壁老王家的那只偷腥的猫儿。
我真的很想要轻轻伸出左手,然后把庸华细长的手指攥紧、可惜我依旧没有这个胆量—这就是一个暗恋者最大的喜悦与最深的悲哀。
偷偷瞄了一眼庸华,这才发现庸华似乎也有些不自然。终于,PEteacher又开口了,“庸华,墨迹什么呢?”
似乎下了很大决定似的,我把紧攥的左手猛的抬高,可却一下子陷入一个微暖的包围中。
假装看景色,偷偷瞥了一眼我和庸华握在一起的左手,右手已然紧紧攥拳,努力不让自己闪躲惊喜的眼神泄出来。
我敢说,这是我这么久的暗恋生涯中最最最幸福的一刻了。
或许是那天的阳光太过刺眼,或许是那炎热的高温灼伤了皮肤,我第二次发现,庸华的耳后有些莫名的红晕,就像天边璀璨的晚霞,令我移不开眼。
如果时间能够停泊在这一刻,那么我的人生是不是就了无遗憾了?
那天到家之后,我轻轻折了一个一个幸运星。鬼使神差般地,我又把它拆开了,在内里淡蓝色的纸上,写下了一句林徽因对爱人说的一世情话—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
现在想想,那时的爱恋总是淡淡的,那时的心总是瘦瘦的,似乎只要每天能够和他聊上一会儿就足够了,似乎只要能看到他笔走龙蛇的钢笔字,窗外的风儿都清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