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现在一句比较流行的广告语,《孝经》中的那句话,可以大概地翻译成:爱自己,就是爱爹妈。“古人所提倡的孝道,其核心的概念是爱、敬。特别是爱,这是第一位的。那么,想爱爹妈,最起码的就是不让爹妈心疼。爹妈最心疼的是什么呢?可怜天下父母心,爹妈最心疼的就是儿女受到伤害,包括身体及其一切附生之物。小时候是三灾八难,磕磕碰碰,长大后就是与人打架斗殴,头破血流,最伤心的当然是刑罚加身,身败名裂了。所以,想当个孝子,一开始就是要培养自爱的意识,爱自己就是爱爹妈;心疼爹妈,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不让爹妈心疼。
据说《孝经》是孔子向曾参传授孝道的书,而曾子又被认为是孝行最好的弟子之一。曾子一生当然是没有犯罪,所以也就没有受到什么刑罚。即使这样,在他病重的时候,他还是叫弟子检查一下他的身体,看看有没有什么伤疤,知道没有了,他才放心,为自己能做到孝而感到欣慰。
贪生怕死,一般会让人认为是不光彩的。但是,如果整个社会所有的人都是贪生怕死的,所有的人都是自爱的,这个社会一定是和谐美好的。更不会有暴力战争了。这只能是一种假设。不过这种假设,对培养孝的意识来说,显然是必要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受到伤害,推己及人,也就不能去伤害他人了。自己没有受到伤害,又没有因为伤害别人而受到惩罚,当爹妈的自然是高兴的。这样就算是在孝道上迈出了可贵的一步的。
其二孝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态度
孝是令名,不孝是骂名。尽管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意地要成为孝子,但是,人都害怕背上不孝的骂名。
成为孝子好像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可能是人们的一种误解。在更早的时候,对孝的要求其实并不很高,看看《孝经》里对”五孝“的要求,能够发现孝其实就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态度。
《孝经》自”天子章第二“至”庶人章第六“分别阐述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及庶人的所谓”五等之孝“,指出天子须爱亲敬亲,诸侯须不骄不溢,卿大夫须言行无择,士须资亲事君,庶人须谨身节用。表面上看起来,这反映了社会的不平等,事实上这是根据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角色,有所侧重地就某一方面进行特别的强调。因为所谓的平等,其实质意义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如果不区分具体情况而强调整齐划一,那倒是真正的不平等了。比如这次抗震救灾,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显然是更高更严格,这正好是体现了党员干部与广大的普通群众在实质是平等的。
每个人都按照各自的社会分工,过着正常的社会生活,在古人看来,那就是行孝了。天子”至尊“,但天子也是有爹妈的;庶人”低贱“,但庶人也不是从石头缝里出来的。天子爱自己的爹妈,敬自己的爹妈,你就不能讨厌别人的爹妈,不能怠慢别人的爹妈,否则你就与”至尊“的地位不相称了。这是对天子”至尊“这一具体情况提出的具体要求,如果天子和庶人一样,也只顾自己的爹妈,就不是过正常的天子生活了,至尊地位就要丢掉了。诸侯、卿大夫和士,也是这样,都要按照各自的角色,过各自的”正常“生活,能够做到这一步,基本上也就算是孝了。对此,古人有一句高度概括的话,叫做”尊卑虽别,至于行孝,其道不殊“。古代社会,人们的地位身份的不平等是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但在行孝的”道“上,大家是平等的,即都要按照各自的地位、身份和角色,过着各自的正常生活。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就有可能导致”不孝“的了。
其三政无孝不行
所谓行政,大概而言,就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社会的规范和行为的总和。依法治国,可以认为是行政的集中体现;如果望文生义地说,行政就是行使政治权力,或者,政事的运行,这也与行政的本质意义不会离得太远。
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行政,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上的。而文化的主要特点是心理习惯和价值取向。现在,我们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其后者,正是在文化层面上的考虑。
从《孝经》的主张看,其文化的内核在于”孝“。正如《孝经》中孔子对曾子所言”人之行,莫大于孝“,古人对此达成共识,故有”百善孝为先“之说。
孝行品德的培养是古代治理天下的基础性工作。这并不是从外部强行输入的说教,也不是曾经有人批判的统治阶级给被统治阶级不怀好意地套上的精神枷锁。在《孝经》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作为孝的内在实质的”爱“与”敬“的情感,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的。儿女对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一种自然亲近和依赖的天性,古代的教育者就据此教育他们爱父母;而父母在儿女的眼中,总是特有本事的人,于是圣人就教育他们尊重父母。这种因势利导的教育方法,实在是抓住了根本,所以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正如《孝经》所言:“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教育好了人民,全面提高了人民的素质,这对治理国家、社会,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行政,其成本显然是可以大大降低的。因为,以孝来教化人民,可以让人民知道做事情的轻重远近和是非曲直,从而在贵与不贵、可与不可上做出正确的选择。于是,人们都能像“淑人君子”一样,向着“其仪不忒”的境界靠近。这对行政者来说,应该是太愿意看到的局面了吧!
其四忠孝一体,两全不难
在此次抗震救灾中,无论是参与救灾的英雄,或者对救灾者行为进行评价的人,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忠孝能否两全?
事实上这也是一个千古的难题。一直以来,人们都觉得忠孝难两全。原因是,忠的对象是君,孝的对象是父,而行孝主体却只有自己一个人。一个人很难做到既忠君而又孝父,特别是君与父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你想竭力为皇帝服务,就很难对老爹照顾周全;反之,你想全力让爹高兴,替皇帝做事就不免要打些折扣了。
放到现在,忠的对象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忠,不是为皇帝一个人了,皇帝也已经没有了。现在的忠,从根本目标上说,是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而从具体实践上说,就是忠于职守。对于孝来说,其对象和内容基本上还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就是对亲人的爱敬。
当自己的亲人和其他人都需要救助的时候,救助亲人可以看作是孝,救助他人可以认为是忠,是行孝还是尽忠呢?这无论在伦理道德上,还是在心理情感上,都是一个很难的抉择,于是就出现了报上所披露的汶川英雄士兵承受“不孝”骂名的情况。
事实上,这是对“孝”的误解:责骂者不解孝的真谛而骂,是没有道理的;被骂者因而产生道德上的心理负担,也是因不解孝的真谛所致,因此也是没有必要的。
《孝经》云:“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如上所说,把“君”换成现在的国家、人民和自己的职守,就可以把对亲人的孝转化为对国家、对人民、对职守的忠。这种情况,古人有一种很好的概括,叫做“移孝作忠”。移孝作忠,事实上是真正的大孝。比如岳飞“精忠报国”,尽管他没能随奉老母身边,而去浴血沙场,最后献出生命,如果按“父母在不远游”、“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框框来衡量,他是“不孝”的,但是,《孝经》里对孝的最终完成的指标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才是真正实现了“孝”。在现代也有两个鲜明对照的人物:一个是胡长青,一个是孔繁森。胡有“孝”名,但死后却让亲人蒙羞,实为大不孝者;而孔繁森抛妻别母,最后为人民殉职,看似“不孝”,实则让亲人感到荣耀,实为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