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其实真正多余的人是他自己。李林涛和管怡一路默默不语,心思却不约而同地飞回了“学校”里的体育中心的露天看台上。千年眼校园是一处恐怖的魔窟,可是却也有着他们许多单纯快乐的回忆。每天放学过后,就寝之前,他们常常相约到体育中心的露天看台上散步聊天,一样皎洁的月光,一样轻柔的风,一样的身边人。可是那时候的感觉却已经改变,也许再也找不回来了。那时候的韩美美是那么得单纯开朗,像个快乐的小精灵,可是现在在管怡的脸上和心中,满是抹不去的悲痛与愁苦。
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同桌小女生了。
李林涛轻轻叹了一口气,心中涌起了无限的失落。
别墅的花园不算太大,没多久就逛了一个遍,梁咏成开始领着他们往回走。李林涛微微松了一口气,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不去想,只想要早点回到房间里,好好睡一觉。梁咏成一路唧唧歪歪地说个不停,显然还意犹未尽,将管怡送回房间时,他还依依不舍地拦在门口,关切地问他需不需要这个,需不需要那个。
房间里的东西准备得十分齐全,梁咏成纯粹是在没话找话。一旁的李林涛细细想了一会儿,说:“如果方便的话,梁大哥明天给我们带一些书过来吧。我们可能要在这里躲上一阵子,总得找点事情打发时间。”
梁咏成望了望管怡的脸,有点失望地点点头,他显然更希望管怡来回答他的问题,和他说说话。
这一夜,平静无事,或许是别墅的环境清净优美,李林涛很难得的没有做任何噩梦。
第二天清晨,梁咏成早早地来打了别墅,他果然带来了一大堆的书,不过几乎都是为管怡准备的。管怡显然有些意外,从书堆里随意翻了翻,挑选了一本叫做《此间的少年》的小说,她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不过这本书的名字和封面都让她感觉很舒服。
梁咏成很兴奋,指着书连连大叫:“这是一本好书!这可是一本好书啊!虽然有点老,可是一点都不过时,我很喜欢,都看过好几遍了,很好玩,很感人,很有爱!你很有品位哦!”
李林涛则从中挑选了一本名叫《错把妻子当帽子》的书,他有种直觉,觉得这本书的内容与他有关。对于他的选择,梁咏成未发表任何评论。
大石和鬼猴儿一整天都窝在房间里,除了吃饭的时间,再没有出来过。在之前的经历中,李林涛知道了他们两人的真实身份是毒贩,或许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行事格外得小心吧,虽然这里地处偏僻。
管唯的房间里有一台电脑,他吃完早饭后就窝在房间里玩电脑游戏,连输了三局后,他用独臂将电脑砸了个稀巴烂。众人闻声赶到,梁咏成见此情景大为恼火,可是见众人的神情也不好意思发火,只是叫来了两个小保姆,把管唯的房间打扫了一遍。他隐隐也猜到了,一定有什么极可怕的事情刚刚发生在这少年的身上。
管唯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脑袋,直到众人离去也没有再动弹一下。
上午还没有过去,管怡已经将《此间的少年》看完了,然后她便抱着书坐在窗前,望着天边的云朵,长久地发呆。虽然书是她随意挑选的,不过她显然选对了,她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是一本校园小说,描写了一群大学生的情感与生活,书中使用的人名无一例外都出自武侠宗师金庸的十五部武侠小说,郭靖、黄蓉、杨康、穆念慈、乔峰、令狐冲……这一点让管怡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他们一群人也是顶着那些家喻户晓的名字在校园里生活。可是相比《此间》里那些有血有肉、有欢笑有泪水的青葱少年,他们在“校园”里的生活是那么单调而可笑,就像是一张苍白的宣传画。
此间的少年,他们没有自己的名字,却有着各自鲜活的灵魂。可是千年眼校园里的孩子,他们的灵魂,就像是城市街边花坛里的四季青,被修剪成了一大块的板砖。她都有些想不明白了,公司里的人为什么要模拟出这么一座校园,这样的地方能算是校园吗?
虽然被人安排着,他们依然该有一段段刻骨铭心的经历,有切实的爱和恨。有一段虚假却依旧美好的青春。
这天的下午,管怡写了一篇读后感式的日志。梁咏成一脸的严肃,拿着日志看了一遍又一遍,连连点头夸赞:“精辟!精辟!”
管怡微笑不语。其实,就算梁咏成的英语水平真的能够读懂全篇日志,他又怎么能够明白她真正想要说的话呢?他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经历过些什么。
梁咏成见管怡喜欢《此间的少年》,很是高兴,又给她找来了一大堆的校园小说,可是管怡再没有找到那种感觉了,大多是翻了两页就丢到了一旁。
倒是李林涛,他托梁咏成给他找来了一批关于心理学和神经病学的专业书籍,整天闷在屋子里品读研究,像是一个正在准备考研的大四学生。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如果有一天他们必须再次面对“校长”,那么这些知识迟早是会派上用场的。
一晃三天的时间过去了,俞沛华终于带着受伤的冷狗回来了。李林涛大为兴奋,拉着俞沛华,将他们遇见梁咏成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当初他们逃离“校园”时,正是梁咏成开车带他们离开森林的,他应该可以找到那个撞见他们的地方,那里离千年眼校园不远,他们花一点功夫,应该能够将它的位置找出来。
俞沛华沉思了片刻,却摇摇头说:“那一片林子几乎都是千年眼公司的财产,就算我们找到了校园的位置,没有证据,我们也不能够拿他们怎么样的。校园的周围一定有重兵把守,以前我实在没有头绪可寻,所以才四处乱撞碰运气,现在我已经有了一套具体的行动计划,没有必要再贸然行险了。”
李林涛大失所望,他原本以为,只有找出了千年眼校园的所在,就能够戳穿千年眼公司的阴谋,将他的同学们解救出来。可俞沛华横空出世,大杀四方,让他误以为这个少年时无所不能。可现在想来,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过天真了,俞沛华再怎么强悍,也不过是一个少年,一个人而已,如何能够对付得了势力滔天的千年眼公司?他甚至怀疑,俞沛华根本就没有什么行动计划。
俞沛华也没有多做解释,他回来后只在别墅里做了短暂的停留,然后便带着冷狗三人离开了,也许是去实行他的计划了,也许只是从此消失,不再出现李林涛和管怡的视野中,就像他们突然出现时那样。李林涛忽然感到极大的恐慌,如果俞沛华一行人真的不再出现了,那么他们便什么也做不了了,没有丝毫的指望去同千年眼公司对抗,甚至不能离开这栋别墅去任何的地方,外面到处都充满了危险,他们就像是两个被遗弃在街心的小孩。
事实上,李林涛猜对了一大半,俞沛华还是会回来找他的,可是冷狗、大石和鬼猴儿三人,他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没能够抓住烂人雄,似乎让俞沛华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他决定放弃全部的行动,让冷狗等三人回去继续他们的老本行。
三人对此大感意外,当初托尼哥派他们过来给华哥帮忙的时候,整件事情完全没有头绪可循,华哥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现在他们好不容易找出了一些线索,他却突然说要放弃行动!
不过,他们毕竟只是过来帮忙的,既然老大已经做出了决定,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离开别墅后,俞沛华带着三人去了这座小城里最豪华的欧阳村大酒店,为他们三人践行。位于市中心的欧阳村大酒店,可算作是这座小城的地标建筑物,在这座城市的大多数地方,都能够望见酒店海蓝色的大尖顶,酒店的门口一天二十四小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到达酒店的时候,开车的大石几乎要开着车子冲进大厅里,他们可是被十几个国家联合通缉的毒贩子啊,怎么能够大摇大摆地出现这样的闹市里?可是俞沛华却似乎丝毫没有考虑到这些,推开车门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酒店,冷狗三人只得强装镇定地跟随其后,三人六只手却始终藏在衣服里,仿佛随时准备拔枪朝人群中的某处狂射。
酒店门口穿旗袍的美女服务员满面微笑地欢迎他们的到来,却吓得冷狗险些一拳挥过去。俞沛华已经在三楼订好了包间,大厅里人来人往,丝毫不比门口冷清,冷狗三人恨不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三楼,一头扎进包间里,可是俞沛华正慢悠悠地走在前面,他们也只得满心焦急地跟在后面。
终于平安无事地进了包间,冷狗迫不及待地关上了门。包间大得有点离谱,装饰也奢华得令人咋舌,包间的正中间摆着一张大理石圆桌,上面摆放着各种鲜花、饮料和果品,圆桌两旁是两个巨大的真皮沙发,轻柔舒缓的音乐从包间的各个角落里飘出来,瞬间将房间内所有类似于疲惫、焦虑和忧愁之类的东西一扫而空。
俞沛华把自己丢进了沙发里,冲三人摆摆手,说:“想喝点什么自己弄吧。嘿,都先放松一下,瞧你们紧张的,都出汗了。这两天你们什么不要去想,尽自己所能去享受就对了。”
鬼猴儿有点局促不安地四下望了望,说:“没必要吧华哥,兄弟几个在一块儿吃个饭,喝点酒就可以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日后江湖再会。干吗弄出这么大的排场,像是给哥儿几个送行似的。”
俞沛华的脸色不易察觉地变了变,他起身捶了鬼猴儿一拳,说:“别乱说话,干一行的,你小子倒是一点都不忌口啊。”
鬼猴儿哈哈一笑,说:“咱不信那些东西,命这玩意儿就那么回事儿,你讨好它,它不一定鸟你;你不鸟它,它不一定搞你。那与其活得小心翼翼,还不如什么都不鸟,自个儿活个自在。”
俞沛华拍拍鬼猴儿的肩膀,说:“有道理!既然如此,那就更应该及时行乐了。”说着,俞沛华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张银行卡,拍在了圆桌上,“这卡里有十万,这是咱哥儿四个这两天的消费底线。等你们三个上了船,我就把这卡烧掉。”
三人一时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直到服务员进门送来了酒水和菜单,三人这才回过神来,冷狗拿起菜单扫了两眼,说:“华哥,你真没这必要,哥儿几个都是从山林子里钻出来的粗人,这些玩意儿咱消受不起啊。”
俞沛华微微叹了口气,说:“来时是六个弟兄,回去的时候却只剩下你们三个了,我都觉得自己都没脸再见托尼哥了。我出这么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呢?你们就当是在替死去的弟兄们消受这一切吧,这样我心里也好过一点。”
提起死去的几位弟兄,几人的神情一时都有些黯然。大石站起身,将胸口拍得山响,豪迈地说:“华哥你千万别这么说,咱哥儿几个的命都是托尼哥的,而托尼哥的命是华哥你救的,所以我们几个的命也都是华哥你的。我们有什么能够帮到华哥的,华哥只消一声令下,上刀山下火海,咱哥儿几个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俞沛华感激地点点头,抓过菜单递了过去,说:“不多说了,点菜!”
众人也就不再客气了,照着菜单上最贵的酒菜,点了满满的一大桌,连酒店里一向见多识广的服务生都不淡定了,一群服务生围在门外,猜测这伙人到底什么来头。
这一顿吃了整整三个多小时,众人都吃得十分尽兴,席上颇有些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情。酒足饭饱后,离开酒店,除了俞沛华,其余三人都已经醉得不行了,沿途呼呼喝喝的,半点没有了来时的小心谨慎。
俞沛华安排好了大伙儿去城郊十里溪山庄玩漂流,三人原本还想要推辞,俞沛华只是回头望了他们一眼,三人便开不了口了,只得乖乖遵从。俞沛华就是有这样的本领,所以他们三个才心甘情愿地叫他华哥,虽然他们三人中最年长的大石,论年纪做他的父亲都足够了。
俞沛华将车子丢在酒店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四人拖到了城郊十里溪山庄。到达目的地时,已经快到下午四点钟,众人的酒都已经醒得差不多了。俞沛华找来了导游,安排三人上了皮筏,这时候却发现自己居然将手机丢在出租车上,他想着司机或许还在山庄门口等乘客,于是急急忙忙地朝山庄门口赶了过去。
山庄大门的一侧有一片小竹林,竹林里清幽僻静。俞沛华走到了门口,却没有着急去找出租车,而是一头钻进了竹林,随后四下一阵张望,却是周围无人后,居然伸手从上衣口袋里摸出那部“被遗忘在出租车上的”手机,然后迅速拨通了一个号码。
片刻过后,电话被接通了。
“喂,三哥吗?我是沛华。”
“嗯。有什么事吗?”三哥的声音显得有几分意外,他显然没料到九弟会在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九弟很少主动给他打电话——事实上从来没有过,这还是第一次。
“明天下午两点钟左右,我的那三个毒贩子朋友会在城西的码头乘船绕过岗哨,偷渡回金三角。”俞沛华的声音很平淡,就像是在讲述一个从广播上听来的有趣故事。
电话那头一阵子沉默。
“你这是……”
“如果你还想抓他们的话,可以随意布置一下。”俞沛华的声音依旧波澜不惊。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子沉默。
“可是……他们是你的朋友啊……”
“当然,如果你想卖我一个面子,放过他们,我也会很感激的。”
“好的,我明白了。”三哥这一次回答得干脆利落。
俞沛华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多派些人手,到时候必有一场恶战,会比你想象的要凶险。”
三哥在电话里禁不住打了个寒颤,他知道九弟和那些毒贩分道扬镳,他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可是他无法控制的是,在自己的内心里,那个在一起生活了几年的九弟,再次变成一只冷酷而不可捉摸的狼崽。“嗯,我知道了。”三哥淡淡地回答着,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