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事情总是很多,比如三角这个概念。明明数学理论中,三角形是个很稳定的结构,可是它并不适用于感情。朋友和爱情一样,三角关系总是奇妙地让情感失衡。当爱花这么质问夏树,她有些替她们所谓的友谊悲伤。三个人的关系圈里还会有偏袒这一概念,而爱花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泉水。
上次夏晞莫名地和泉水去吃了三文鱼,然后去了医院,爱花对她说,泉水是我们的朋友。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因为不习惯去反驳。今天,爱花又这么问她,为什么要怂恿泉水去爱他。她坚定地说,“我没怂恿。”
“你明知道泉水喜欢夏晞。”顿了一会,她还举了个例子,“你还帮泉水给过他情书。”
夏树沉默了。人人爱夏晞,在那种情况下,她竟找不到一个人告诉她,hi,那个男孩是她的。你信不信世界上存在一种行为,叫作怎么做都是错。貌似在爱情感官中,受到伤害的那个人必定是善良而羸弱的,而安然无恙的那一个必然有错。所以理性让她觉得,情书送不送,与今天这场局面无关。
她捡起岑插在所有照片里的一张,他们牵着手走在阳光里,她在吃雪糕,夏晞低头浅浅的笑。他笑的时候不多,很遗憾,她那时候没看见。
“这张是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收到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夏晞说可以奖励我一件礼物,我说我想在大庭广众之下牵着他的手···吃雪糕。其实,吃雪糕是我临时随便加的,我想跟他牵着手做任何事。”
她抬起眼睛真诚地看着爱花,“我的录取通知书里只填了那一所大学,而当年我就只比录取分数线高一分。高考那一个星期我突发性耳聋,什么都听不见。英语听力部分我是乱涂的,可是估分填志愿的时候,我还是毅然决然地只填了这一所学校。”
不知道为什么会穿插着讲了这个故事,可是说完她很愉快,有人跟她分享这样的往事。她那么爱那个男孩,怎么会怂恿别人去爱他。
她略带凌厉的目光终究变得不可置信,如果英语听力都是蒙的,谁会有胆子只填一所学校,还是这里!“为什么会突发性····耳聋?···他呢?···知道吗?”
她沉默一会,平淡地说,“以前经历过家暴,经常会有莫名其妙的后遗症。高考的时候夏晞好像也有什么事情没有回来,虽然傅叔说他在忙工作方面的事情,可是傅叔的脸很阴郁,不过我没再问,害怕影响考试。只是还是忍不住一个人在那里猜测,紧张又担心,然后就突发性耳聋了。”
“后来呢?他到底是怎么了?”
“我没问。后来他完整地站在我面前,我就什么也不想问了。”
然后一时间没有人再说话。爱花端起可乐,里面还在零星地冒着几个气泡。一安静下来,好像气氛就变得格外尴尬,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者继续什么话题。
“夏树,难得你今天这么诚实,好像这么久以来,今天才算比较了解你。”
“因为我想挽回你。”
她太缺少友情这种体验。记得有一首歌里面的歌词,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她大概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狂欢得太久,才那么渴望涌进一群人的孤单。朋友也曾各有心事,不是吗?
出于什么原因,最后爱花还是没有从夏树家里借走那本书。她说突然不喜欢书里那么凄婉的爱情···我们互猜不透,其实,就像《小王子》里一样,每个人还是各自活在一个孤单星球,人心之间的距离,有时遥远起来,差不多也算半个银河系。
早上起来得不是很早,夏晞已经坐在客厅看报纸。在他的生活里好像每件事情都是标上序号的,井然有序,这样很好,他总会知道下一步应该做什么,不会浪费时间。
“洗个澡真舒服。”她揉着湿湿的长发走过来。窗台有微风。阳光清淡得像冰箱里的照明灯,所以掀起眼帘,碧蓝的天空就像一汪海水,灌进她的眼眸。
“是热的吗?昨晚我把你房间的空调关了,一直吹不好。”他放下报纸,望着她,“高中时候的裙子。”
“嗯,受爱花感染,我也想起这条纯白的裙子。”她回头,一脸灿烂的笑,“今天起来是有点出汗,不过洗个澡感觉挺清爽,我在想要不然我们以后都早点起来晨练,出出汗,冲个澡,最起码新的一天开始的时候心情是好的。”她转了个身,裙摆上褶起的蕾丝荷叶边荡漾在她纤细的小腿上。
他没说话了,走到夏树身后,拿起她手里的毛巾揉着她的头发。
如果日记是记录一天中最感人或难忘的时刻,如果她写日记的话,她会写今天最感动的事是她的脊梁能感觉到夏晞温热的胸腔里跳动着心脏,甚至能感觉到他血脉里的血液在淙淙流淌。我没有此刻这么清醒地想过,或许夏晞应该回家。
金院长说过,他,那个好像一切都从未挑剔的男孩,其实对很多东西都异常过敏。过敏也会致人死亡的。突然她的心口里绞痛了一下。高考的时候夏晞没来我身边,这是他最不可能做的事情。他不会错过我生命中任何重要的时光。
“夏晞,你知道为什么大多数的人会害怕黑暗吗?”她转过身,抱住他。“····因为他们适应了光明。”
他悬在她头顶上的手,顿了片刻,覆在她的发上,继续温柔地擦着,“不要说了。”他的声音不那么低沉,却因为与生俱来的平静所以让人总觉沉寂。
“可是我想说哎。”她仰起脸,蹭着他胸口一阵****,不是撒娇,不是恳求。“最煽情的话还没说,你会不会害羞。”
他唇角有异动。“说吧。”
她又埋下头,“我也是大多数人,所以夏晞啊,我不能没有你。”这个逻辑你应该会懂的吧。
“夏晞,搬回去吧。”她的声音并不软糯,却是这个世界上,让他觉得最无法抗拒的。
他不做声。
“嗯····住一段时间呗,听说两个人需要若即若离,你权当为了培养感情。”她挑着眉梢,故作胆怯和狐疑地看着他,她根本不该这副表情,她完全不会怕他。这是她的伎俩,每当他要生气或拒绝她时的伎俩,他识破了,却依然每每落网。
“我会考虑。但是夏树,我们不需要若即若离,那是给腻了爱情的人,我永远不会腻你。”他垂下眸,“我也不会让你腻。”
可是,我怎会腻,纵使你倾其所爱,我致我所诚。她突然想起昨天爱花找的那本书《胭脂扣》。她没看过这本书,但是张国荣和梅艳芳演的电影,她看过很多遍。爱花说她也看过,但是她喜欢翻书的感觉。
于是,她自作主张地把那本书寄了过去。她在书的第一页夹了一个纸条——或许哪一天你会想要过来还书,或许你也可以邮寄回来。
出邮局的时候,她接到了林组长的电话,让她别忘了今天晚上的采访,也别迟到。她看了下时间差不多快要5点了,便说正要过去,顺便到那里准备一下。然后她给夏晞发了信息便站在马路边打车。可是戏剧性的是,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夏晞,还有泉水。他们走进马路对面的一家三文鱼店。说实话,那一刻她嫉妒了,夏晞明知道自己对三文鱼过敏,虽然她清楚地知道夏晞不是喜欢泉水,可是她还是嫉妒了。
泉水知道了他对三文鱼过敏,可是怎么办才好?她怎么就那么喜欢这个男孩,喜欢到她宁愿变坏,变成他最厌恶的人。
“夏晞,上次我不知道你对三文鱼过敏才会硬逼你吃的,我不知道你竟然会晕倒···”
他不说话。她手腕上系着一条蓝色的蕾丝带,缠成一只蝴蝶。
“不过你还是来了。”她微微笑,“如果是因为我的话,现在让我死掉也可以了。”
他面无表情,但他的眉心却隔着窸窣的刘海慢慢隆起。
“你一定很奇怪我怎么会这么喜欢你。我也很想问问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多愚蠢的事情,明知道你会越来越讨厌,可是我喜欢你啊····怎么可能这么喜欢你···”
“泉水,别再做傻事。”
他不爱说话,所以他对她说的每句话都值得珍惜。好奇夏晞这样冷漠的男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两次吗?她枯萎地笑,这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折磨的表演。第一次,她不吃不喝好多天了,爱花打电话求他,跟泉水见一面吧。当时她瘦得不像样,轻飘飘地走着带他来了这家店。这一次呢,她割腕了,在医院躺了很多天,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她的父母在电话里哽咽说,求你见她。
记得上次爱花来医院看她,问,如果爱一个人爱到了没有尊严会怎样?她说,会明白死已经不远了。然后她问爱花,你看过《胭脂扣》吗?爱花摇头,她说谎了,原因是她不知道该怎么接下面的话。
爱情不应该是折磨,也不应该用死衡量。如果让我选择,活着永远是最好的,最起码我能用毕生的时光记着你。
这里不好打车,她在那里站了将近十多分钟,夏晞一个人出来了。她抿抿唇也上了一辆出租车。她看见那个男孩漫无目的地走在光里,她的车窗匆匆路过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