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魏历史上,一个太后和一个孙儿皇帝曾经前后相继地进行了规模浩大的汉化改革。经过这次改革,北魏汉化的步伐和发展速度比以前更快,北魏政权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两个人就是冯太后与孝文帝。
北魏在文成帝拓跋溶即位后,进入了中期的统治阶段。当时,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冯朗因罪被杀,他的女儿冯氏被没入宫为奴婢,这个冯氏就是后来的冯太后。冯氏14岁时被文成帝选召入宫为贵人。按照北魏立子杀母的惯例,文成帝在把自己的儿子拓跋弘立为皇太子后,便把拓跋弘的生母李氏杀掉,立冯氏为皇后。和平六年(公元465),文成帝去世,年仅12岁的拓跋弘即位,是为献文帝,尊冯氏为皇太后,但朝政由车骑大将军乙浑把持。乙浑专擅威权,独断专行,图谋叛逆。天安元年(公元466),在冯太后的主持下,乙浑被处死,北魏社稷再次安定下来。由于拓跋弘尚幼年,冯太后遂宣布临朝听政。那一年,她只有24岁。
冯太后有一个可爱的孙子叫拓跋宏,是献文帝李夫人所生。拓跋宏被立为皇太子后,李夫人被杀,冯太后便承担起了抚养拓跋宏的重任。冯太后虽然曾归政于献文帝,但由于她的权力欲很强,也时常干预朝政。加之冯太后年轻寡居,不甘寂寞,闹出了一些宫中绯闻。所以,献文帝与冯太后之间产生了矛盾。最后,在冯太后的掣肘下,18岁的献文帝不得不于皇兴五年(公元471)八月禅位于4岁的拓跋宏,他就是孝文帝。不久,冯太后又派人杀死了拓跋弘,扫除了这个政治障碍。
年幼的拓跋宏即位后,冯太后被尊为太皇太后,再次临朝称制。直到太和十四年(公元490)病死,冯太后临朝达20年之久。
冯太后临朝期间,最突出的事迹是实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措施。
为了安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发展农业生产,太和九年(公元485),冯太后采纳李安世的建议,颁布了均田令,开始实行均田制。所谓均田制,就是对官田实行按农户人口“计口授田”的制度。此后,北齐、北周、隋、唐都沿袭均田制,对后世影响深远。
均田制的实施,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规定不准买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可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族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口增殖,又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为了使均田制得以顺利推行,太和十年(公元486),冯太后又采纳了给事中李冲的建议,实行了三长制和新的租调制。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赋税,调发徭役,维持社会治安。新的租调制是实行定额租税制,规定一夫一妇的家庭要缴纳户调,每年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男女、奴婢8人、耕牛20头,分别按照一夫一妇的标准缴纳租调。
随着三长制和新租调法的实行,北魏初年的宗主督护制和九品混通制被逐渐废除,建立起了新的地方基层政权组织,加强了对户籍的控制。
同时,在冯太后的主持下,北魏还进行了一些汉化改革。太和七年(公元483),下令禁止拓跋氏同姓为婚,还制定了皇族、官员的礼服样式。此外,还对吏治进行了整顿。规定守宰的任期由政绩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俸禄由国家统一筹集,不准官吏自筹,并制定了严惩贪污的办法。
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冯太后病逝,23岁的孝文帝开始亲政。在冯太后改革的基础上,孝文帝将各项改革措施继续推行并深入下去。
孝文帝首先将北魏的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到了洛阳,随即实施了全面废除鲜卑旧俗的汉化改革。规定迁到洛阳的鲜卑人,全部以河南洛阳为籍贯,死后要葬在洛阳北面的邙山。将鲜卑复姓改为单音汉姓,如将拓跋姓改为元姓,所以孝文帝在改革后,就改名为元宏,北魏从此又被称为元魏。采用魏晋门第等级制度,在鲜卑贵族中分定姓族,根据姓族等级的高低授以不同的官位和特权。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士族通婚,并为他的几个弟弟聘娶汉族高门之女为妃。禁止使用鲜卑语言和服饰。颁布《职员令》,整顿北魏前期胡汉杂糅的官制。
经过冯太后、孝文帝的一系列改革,北魏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继续发展。北魏政权完全实现了汉化,北方民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