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斯纳创造的这一连串惊人的纪录会使人认为他一定具备一副优越于其他登山选手们的不寻常的体魄。一位名叫奥斯瓦尔多·奥尔兹的瑞士医生通过在低气压下对登山运动员测试后认为,与一般登山运动员相比较,梅斯纳的生理机能并没有任何超常之处。对梅斯纳的测定结果表明:他的生理机能仅与一个中上水平的马拉松运动员相似。奥尔兹医生认为,梅斯纳和那些曾经突破了8000米高度这一障碍的登山运动员都具有比常人更为强健的呼吸系统。也就是说,当空气越来越稀薄的时候,他们的呼吸频率就会随之加快。
著名登山家克莱斯·勃宁顿说道:“比起其他登山选手,梅斯纳的真正优势在于他具有大胆的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想像力。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面前总是横立着一堵堵难以逾越的‘高墙’,但是,有一个充满着非凡想像力的人却勇于向它挑战,他就是伦霍尔德·梅斯纳。”
所谓“死亡地带”,实际上是人类没有办法征服,或者还没有找到征服的方法。冠以“死亡”,充满了神秘而未可知的氛围。对于未可知的事物的了解与征服的这种追求,让人类逐渐地演化发展成为了不起的地球的主人。虽然,许多自然界的客观存在,仍旧是神秘的代言,但是,梦想并没有这么多的束缚,梦想的领域中,一切都将会成为可能。
有梦,才有可能。有可能,才有成功。
9.“51岁创业,一点儿也不晚!”——麦当劳创始人雷蒙·克罗克的梦想
雷蒙·克罗克年轻时家境不佳,高中只上了1年就休学了。在几个旅行乐队里弹过钢琴,又在芝加哥广播电台担任音乐节目的编导。
从1929年起,在随后的25年中,一直从事推销工作,先在佛罗里达帮人推销过房地产,后到美国中西部卖过纸杯。作为推销员,他几经周折,屡尝失败的滋味。
1937年,在一家经销混乳机的小公司当老板。混乳机是一种能同时混合搅拌5种麦乳的机器。经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冲击,惨淡经营,生意尚能勉强维持。到了50年代,已经年近50,依旧是个小老板。
但是,1954年,51岁的克罗克正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抓住了他发迹的契机。一点儿也不晚。
1937年,有一对犹太人兄弟——麦克·麦当劳和迪克·麦当劳,因受经济萧条的影响,高中毕业后就不得不离家外出,从美国东海岸来到加利福尼亚,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他们开设过一家小电影院,最终却选择了经营汽车餐厅。1943年,通过对过去3年的餐厅收入的研究,他们发现,有80%的收入来自汉堡包。于是,麦氏兄弟开始主要销售这种每只15美分的汉堡包,并对经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采用自助式用餐,使用纸餐具,提供快速的服务。这种独一无二的汉堡包小餐厅经营方式大获成功。1952年7月,美国餐厅杂志以封面故事形式介绍了麦当劳新观念带来的惊人成就。接着,麦当劳兄弟开始建立了连锁店,并亲自设计了金色双拱门的招牌。到1954年,拥有10家连锁店的麦当劳汉堡包餐厅,全年营业额竟达20万美元。尽管如此,目光短浅的麦当劳兄弟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发明具有极大的潜力。
正在这时,克罗克走进了圣伯了诺城的麦当劳餐厅,他一眼就认定麦当劳具有无限广阔的前景,从而使麦当劳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麦当劳兄弟开的这家餐厅,与当时无数的汉堡包店相比,外表上似乎无太大的区别。但是,麦当劳却以其特别的方式震撼了克罗克。其时正是中午,小小停车场里挤满了人,足有150人之多,在麦当劳餐厅前排起了长队。麦当劳的服务员快速作业,竟然可以在15秒之内交出客人所点的食品。这种作业方式,克罗克可从未见过。
“我从未为买一个汉堡包而排队。”克罗克故意大声说,以期引起顾客的注意。
“哦,”客人中立刻有人搭话说:“您也许不知道这里的食品价格低、品质好,餐厅干净,服务又周到。何况速度这么快,别看排队人多,一会儿就能买到。我可是这里的常客。先生,您不妨也试一试?”
听了顾客这番话,克罗克立刻进店找到这两个犹太人,问他们生意这么好,为何不多开几家餐厅?当时,他心里盘算的还只是混乳机,如果每家麦当劳餐厅都买他8台机器的话,他就会发财了。但是,迪克·麦当劳却摇了摇头,指着附近的山坡说:“你看到上面那栋房子了吗?那就是我们的家。我喜欢那块地方,要是连锁餐馆开得太多了,我们就忙得甭想回家了。”
克罗克凭着多年的经验,意识到机会来了。他看准了麦当劳,决心开办连锁餐馆。第二天,他就与麦氏兄弟进行协商。麦氏兄弟很快就答应给他在全国各地开连锁分店的经销权,但条件相当苛刻,规定克罗克只能抽取连锁店营业额的1.9%来作为服务费,而其中只有1.4%是属于克罗克的,0.5%则归麦当劳兄弟。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的克罗克,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条件。
1955年3月2日,克罗克创办了麦当劳连锁公司。他的第一家麦当劳餐馆同年4月在得西普鲁斯城开张。9月,在加州的弗列斯诺市,第二家餐馆也开业了。3个月之后,第三家餐馆在加州雷萨得市建立。推销员出身的克罗克,充分展示他那推销的天才,开设分店的速度越来越快。到1960年,克罗克已经拥有228家麦当劳餐馆,其营业额达3780万美元,麦氏兄弟拿去0.5%——18.9万美元的利金,而麦当劳连锁系统这一年一共只赚到7.7万美元。随着规模的扩大,麦氏兄弟抽取的利金将更多,而且根据当年合约的规定,克罗克不得对麦当劳兄弟设立的快速服务系统做任何变动,但实际上克罗克在经营中至少做了几百次细小的改良。麦氏不得越雷池一步的规定,严重阻碍了麦当劳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就迫使克罗克下决心买断麦当劳。
1961年年初,克罗克和麦氏兄弟就开始谈判出让麦当劳权利之事。但麦氏兄弟出价惊人:非270万美元不卖!其中兄弟俩每人100万美元,交税70万美元,而且一定要现金。克罗克差点气晕了,他放下电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们明知他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而把价码定得这么高,其用心是很明显的,就是不想让克罗克拥有控制权。
克罗克考虑再三,权衡利弊,最终答应了麦氏兄弟的条件。克罗克和他的天才财务长桑那本,使出浑身解数,几经反复,借贷到270万美元,买下了麦当劳餐馆的名号、商标、版权以及烹饪配方。至此,美国的全部麦当劳快餐店都归于克罗克名下。虽然公司的名号仍叫麦当劳,却与麦当劳兄弟毫无关系了。麦氏两兄弟是麦当劳公司的创业者,但显然不是做大生意的人。克罗克事后说:“他们比我年轻,可他们都歇手不干了。而我可不能抛锚。”
在签订合约的最后文本时,麦氏兄弟出尔反尔,将圣伯丁诺的麦当劳餐厅排除在交易之外。他们对这个店颇有感情,它是他们建立的第一个店,也是整个麦当劳世界的发源地。克罗克虽然也把这个店看成是交易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从大局考虑,只好放弃了。
然而,克罗克并没有忘却这个富有象征意义的餐厅,他在后来奋力反击,在圣伯丁诺店的附近买了一块空地,盖了一间与原店一模一样的麦当劳餐厅。由于麦当劳的名称已被克罗克买断,因此他盖的这个新店叫“麦当劳”,而麦氏兄弟的老店却只有改叫“大麦克”。谁知这样一来,新店生意开始兴隆,老店却一落千丈,元气大伤。因为许多老主顾都以为麦当劳搬家了,都跑到新店去,谁也不搭理那个叫做“大麦克”的店了。实际上两店所卖东西毫无二致,但结果却迥异,由此可见,“麦当劳”这名字的内在价值。
这一回轮到麦氏兄弟忧心忡忡了,到了1968年,索性就把这个昔日曾与克罗克争了个你死我活的宝店卖了!此后该店命运多舛,几易其主也无起色,只得改作一家唱片行。
摆脱了束缚,克罗克终于可以自由发挥了,他把自己的那一套做法发挥得淋漓尽致。
1970年麦当劳决定向海外市场进军时,几乎无先例可循。因为那时美国服务业到海外投资的先例并不多,范围也仅局限于美洲。麦当劳欲开发其事业的国家都没有快餐厅。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觉得到外面去吃饭是件大事,需要的是华丽、整洁的衣冠,白布桌,以及一道道的大菜。因此,麦当劳准备输出的不仅是汉堡包一类的食品,而且是一种饮食文化和饮食习惯,其难度可想而知。
麦当劳最初尝试在加勒比地区以及加拿大、荷兰等国发展连锁店时,曾遭到失败,但后来在日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日本麦当劳总裁藤田针对日本的国情采取了独特的办法。在日本的麦当劳公司从老板到员工,必须百分之百的日本化,使麦当劳的食品从外表看不出是进口的美国货。如果坚持这是美国货,顾客会因为不喜欢美国而不买此食品。1971年,克罗克同意了藤田的方案,与他签订了合作协议,美日双方各出资一半。藤田以富有戏剧性的行销手段,展开宣传攻势,使麦当劳在一夜之间便名扬全日本。1971年7月20日,东京银座区麦当劳餐厅如期开业,第一天营业额高达6000美元,打破麦当劳一天营业额的世界纪录。接着,第二家、第三家麦当劳餐厅相继开张。在短短18个月,藤田在日本神速地开办了19家麦当劳餐厅。麦当劳在日本一举成功,成为日本最大的连锁餐厅,年营业额达6亿美元。
克罗克在总结了日本的成功经验后,便以一个与日本相同的模式在全球开发市场:找一个合伙人,给予他相当股份和自主权,让他自由发挥。
就这样,一座座麦当劳餐厅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国安家落户了。它们在各自不同的国家,针对不同的市场文化,采用了不同的促销手段,但却使用着同一套标准的营运系统。到了80年代初,麦当劳已在世界3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6000多家分店。仅985年一年就发展海外分店597家,平均15个小时就开一个店的速度使得它的竞争对手望尘莫及。
一个50岁的人,把美梦推上了前所未有的世界,辉煌而璀璨。“汉堡包大王”的头衔,令全世界人垂涎欲滴的“M”招牌,都宛如神话。
梦想成真,永远都不会晚。
10.“给我深爱的女人一个家”——温莎公爵的梦想
他通过电波向全世界做出解释:
“我发现没有我心爱的女人的支持与帮助,我将不可能承担一位国王所应担负的巨大责任,也不能完成一名国王的任务。”
她永远无法成为英格兰王后,但却永远统治着他的心。
她,一个离过两次婚的40岁的女人,来自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他,一个从未结过婚的43岁的男人,并且个子出奇得矮。如果是一个普通的英国男人,和一个普通的美国女人,相识,相恋,一切都将平常快乐地进行下去,而且,他们也许还会得到许多真诚的祝福。
但是,他们却不能够。
至今,这爱情的“神话”依然能够感动每一个人。
1930年10月,辛普森夫人在参加一次行猎活动时,第一次见到了英国王太子威尔士亲王,不过没给亲王留下什么印象。第二次相见已是“遥远”的6个月以后。谁都没想到,第三次相见,亲王便开始赞赏这个女人的礼服。亲王最先退席,却出人意料地等在门外,用车将辛普森夫妇送回家。渐渐,相见增多,间隔缩短,谈话深入……
1932年,辛普森夫人成了亲王贝尔凡得宫的常客。第二年,亲王便令人吃惊地在伦敦最大的饭店为她举行生日晚会,还送给她一株幽兰。而后便是一个天鹅绒的小盒子放在了辛普森夫人的手中:一个小钻石和翠玉的手镯。所有人都糊涂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亲王把“喜欢”改成了“爱”?要知道,这是一个结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而且一点也不漂亮。
很快,英国甚至整个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位几个月前刚被加冕的英国爱德华八世国王将娶辛普森夫人为妻。
然而,一位离了婚的美国人是不能成为英国王后的。
国王会有怎样的选择?为了一个女人,国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该怎样去形容辛普森夫人?这个名叫沃利斯的女人在整个英国人的眼中并不是很美。皮肤不是很白,出身不是很高贵,而且,她太“美国”,太自我。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沃利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而作为英国王后,无疑应该是最符合贵族标准的英格兰玫瑰,首先应该得到英国王室的认可,然后能够入住白金汉宫。而爱恋、情趣、个性和魅力都是并不重要的因素。王后,不再是一个女人,一个妻子,而是一个国家的需要,一个象征。
辛普森夫人一出现就注定无法合格。出身异国,离过两次婚,没有任何强有力的靠山。
辛普森夫人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她爱的这个叫爱德华的男人,不是国王。
在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辛普森夫人始终专注地凝视着爱德华的双眼,聆听他的烦恼,他的忧虑,他无法解脱的束缚。她一直这样看着他,喜欢他说话时的表情和神色。他不再是国王,他只是恋爱中的男人,钟情而温柔,叫人心痛。但是,面对外界的压力,承受着对他们的爱情的种种非难,爱德华的心情越来越沉重。
而她却想,“唯一能说明他对我感兴趣的原因也许在于我那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我那直率、我那自以为具有的幽默感,以及我对他和与他有关的每件事的乐观或好奇……他是孤独的,也许我是第一个洞察他内心深处孤独感的人。”她深信,只有她才能够给他幸福。
终于,他决定一定要给心爱的女人一个答案。
她任何时候,任何压力下都微笑着专注地凝视着他。她就以这样的方式征服了一位君王。
1936年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爱德华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然后笑笑,走了。
5月,辛普森夫人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月,新国王带着辛普森夫人去地中海度假。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辛普森夫人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