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用拉丁字母注音,已有三百七十多年的历史。明朝万历年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就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后来,法国传教士金尼阁又用25个字母给汉字注音。目的都是为了方便西方人学习和掌握汉语汉文。以后,又陆续出现过多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汉语拼音方案,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威妥玛式”,它是鸦片战争后曾任驻华公使等职的英国人威妥玛所拟。1892年,近代拼音文字提倡者卢戆章,仿照拉丁字母笔形自造了一种“切音新字”。
1926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制定了“国语罗马字”。1931年,教育家吴玉章等人又制定了“拉丁化新文字”,为以后的“汉语拼音方案”的逐步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58年,在周总理的直接倡导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颁布了《汉语拼音方案》。1977年,在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通过了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来拼写中国地名的决议。从此我国自定的《汉语拼音方案》登上国际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