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服丧期为三个月,丧服用轻细如丝的麻布制作。服丧范围:女婿为岳父母、外甥为舅舅、儿子为乳母等。
居丧期间,除服饰以外,对不同丧服等级在饮食、居处、哭泣、言语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这一整套繁复的丧服制度完全是按照封建礼教的亲亲、尊尊、名、出入、长幼、从服等来制定的。“亲亲”是按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决定丧服轻重;“尊尊”是依据身份地位的尊卑高下决定丧服的轻重;“名”即名分,特指为妇人所服之服;“出入”指女子出嫁前后的丧服轻重有所不同;“长幼”是依照年龄大小来决定服丧的轻重;“从服”指本人依从某一种社会关系如姻亲关系而确定服丧等级的原则。
“五服”制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极为复杂的亲属关系网络和严格的等级制度,经过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与推广,无论对上层社会还是民间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只是与官方丧礼相比,民间的丧服制度有所简化,且各地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始终倡导移风易俗,丧礼、丧仪都大大简化,现代社会中亲友们为亡人戴孝大多已简化为戴黑纱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