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股东是基金的所有人,那么按道理来说他们也就拥有先锋公司的所有权。但是,在股东负责投资的先锋基金和博格等人负责管理基金的先锋集团之间却被蒙上了一层法律的面纱,使先锋集团可以以私营公司的身份行动。博格说:“我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撕开这层面纱,告诉人们先锋是由基金股东集体所有的管理公司。”如果先锋集团真的是公共股东所有的公司,那就必须跟其他上市公司一样,依法公开管理人员的薪酬。先锋集团向基金股东隐瞒薪酬信息的事实表明,它也存在令博格深恶痛绝的“一仆侍两主”现象,只不过和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先锋公司内部的利益冲突没有那么严重而已。对于这个问题,尽管博格的处理方式比较圆滑,但他的态度还是正确的。他表示:“我认为所有的共同基金都应当公开支付给管理公司的薪酬,包括富达、先锋等各大基金公司。”
除了薪酬披露问题,合作伙伴计划能否较好地统一先锋公司的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在计算合作伙伴计划的奖金数额时会衡量绩效指标,此举肯定会鼓励员工积极增加公司资产,而资产的大量积累却可能对基金股东不利,引发利益冲突。在计算该奖金的公式中,先锋公司为股东节省的成本量是最重要的依据,该成本量是根据经营费用在总资产中所占的百分比计算出来的(虽然2009年有传言称公司改变了奖金的计算方法,但先锋并没有正式公布这一信息)。先锋的资产规模越大,由于固定成本的分摊基数变大,公司在费用方面为股东节省出来的“利润”就会越多。
对指数基金来说,越来越大的规模经济肯定对股东有利。但是,对于积极管理型基金来说,过大的规模经济反而会造成严重问题。随着资产的增长,这些基金会被迫持有更多的证券,导致管理者去收购那些质量不高的二等股票,而不是按照通常做法优先保证基金的变现能力。过大的资产规模还会导致管理者难以买卖股票,从而增加了交易的市场冲击成本。换句话说,先锋公司的合作伙伴计划没有考虑过因为盲目增加资产而丧失的选择潜在优质股票的机会成本。因此,这个计划实际上是在刺激先锋公司员工放任基金资产越变越大(而罔顾其投资质量),为现有基金增加额外的管理者,以及不断推出更多的基金产品(其中有些产品实际上根本不会为基金股东带来利益)。
合作伙伴计划作为一种奖金机制缓解了其他基金公司中存在的固有问题,至于该计划自身带来的利益冲突并不是没有解决之道。对先锋公司的积极管理型基金来说,其解决方法是取消基于费用的奖金制度,并代之以长期风险调整绩效为基础的奖金制度(即基金表现超过预设标准才发放奖金)。利用这种方式,如果某只基金由于规模过大而导致表现不佳,先锋公司应当关闭这只基金,否则管理者就拿不到奖金。然而,按照目前的公司制度,先锋高管在基金规模臃肿、表现不佳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得到可观的合作伙伴奖金。
利用指数基金和ETF(exchange traded fund,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消除产品增生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诚然,指数基金可提供低成本经营的刺激动力,从而在竞争中击败其他积极管理型基金,但是,仅仅因为低成本技术板块ETF能击败高成本积极管理型技术基金,并不表示它就是值得投资者购买的好产品,或许包括ETF在内的每一只技术基金都会一落千丈。然而即便是这样,先锋公司的管理者仍热衷于推出这种产品,因为他们的奖金是完全和节 省下来的成本相挂钩的。
因此,要想避免推出大量毫无意义的或是高风险的指数基金产品,一方面必须强调基于绩效标准的奖金制度,另一方面要削弱(但不是消除)基于成本的奖金制度。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形成更加微妙的平衡,就必须找到更好的对比方式。例如,如果先锋公司大部分奖金是在调整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股票基金产品和股市总指数的表现差异来确定的,那么管理者热衷于推出低级高风险产品的动力就会被大大削弱。这是因为,正如博格准确指出的那样,整体股票市场即指数产品的黄金标准。通常情况下,一般基金产品在扣除投资咨询费用后的表现一定是滞后于市场表现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奖金机制只奖励那些不用承担大量风险即可实现个股表现超越大盘表现的管理者,这样才能激励他们努力推出表现优异的产品。如果采用这种奖金制度,即使那些低级的高风险基金产品经营成本很低,其管理者也不会得到奖励。
有意思的是,自从1996年将先锋公司首席执行官职让位给布里南之后,博格似乎改变了对薪酬公开问题的看法。过去,他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视其为个人隐私不容侵犯。1992年,博格关于这个问题的争执达到了高潮。当时,威纳向《福布斯》杂志透露,他估计1991年博格的收入为260万美元,其中包括来自合作伙伴计划的奖金。威纳回忆道:“《福布斯》杂志发表这篇文章后,博格勃然大怒。作为一个在公众眼中以小气闻名的首席执行官,博格一直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四处宣扬不会浪费股东支付的每一分钱。可是,260万美元的年薪会让大众怎么想呢?”公司奖金是博格年薪中的大头,是根据先锋公司为基金股东赢得的利润额以及先锋基金的相对表现确定的。《福布斯》杂志中的这篇文章强调称,博格的薪酬其实是低于行业标准的,为此文章专门设计了“事事先锋,薪酬不行”的标题。在谈到威纳的估计数额时,文章称:“在当今无比繁荣的基金行业中,这点收入实在算不上什么。”
不久之后,先锋公司控告威纳的出版公司,要求对方停止使用《先锋投资顾问》(The Vanguard Adviser)作为其通讯稿名称。博格称自己收到了很多愤怒股东的来信和电话,这些股东都收到了威纳的推销信息,认为是先锋公司将他们的姓名和地址卖给这家出版公司的。作为回应,威纳反诉先锋公司企图让其失业破产。他辩称,博格愤怒的原因不是因为自己使用了先锋公司的名称,而是因为《福布斯》杂志上发表的那篇文章。威纳说:“如果是因为使用公司名称的问题,先锋两年前干吗去了?难道在睡大觉不成?”为此,威纳发表了一篇新闻稿,从自己的角度讲述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快就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后来,威纳和先锋公司达成和解,威纳同意将其通讯稿更名为《先锋投资人独立顾问》。
当时,博格称自己的工资只有威纳估计的一个零头,大约是文章披露金额的20%。但是自那之后,他又承认威纳估计的金额接近其真实报酬。2006年《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上曾有一篇文章这样记载:“博格终于肯谈自己的报酬了,他说威纳先前估计的金额基本正确。1991年,博格的年薪约为20万美元,奖金收入为30万美元。此外,根据合作伙伴计划,他还从为公司创造的利润中得到了200万美元的分红。博格还透露,此后他的工资和奖金每年以7%的幅度增长,但20世纪90年代初他向先锋公司退还了40%的合作伙伴分红。他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形势开始逐渐失控,我不想变得贪婪,也不想让人们认为我贪婪’。”1
现在,博格认为所有共同基金公司的高级执行官都应当公开其薪酬收入。他并不认为自己改变观点是虚伪的举动,因为在威纳曝光其收入时,其他公司的执行官都没有对外公开自己的薪酬。博格说:“我和威纳以及和大众之间的问题是,为什么要让我成为薪酬公开事件的替罪羊?为什么只有先锋公司是正确行事的企业呢?现在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既然要公开薪酬,那就让所有人都公开好了。上次我还听说,富达基金首席执行官内德·约翰逊(NedJohnson)甚至都没有做过守廉宣誓。”据《福布斯》估计,富达基金创始人内德·约翰逊和女儿阿比盖尔的共同身价为195亿美元,远远超过博格或任何先锋公司高管的薪酬所得。
虽然如此,但博格的观点还是和先锋公司管理层大相径庭。还是在《波士顿环球报》那篇文章里,面对博格呼吁公开基金高管薪酬的问题,先锋公司发言人约翰·沃思(John Woerth)表示:“先锋公司一贯认为,基金的整体经营费用是更为重要的问题,比讨论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更有意义。”2显然,并不是所有先锋公司的高管都愿意讨论这个话题,在必须进行表态时,公司现任首席执行官比尔·麦克纳布比较认同沃思对薪酬公开问题的看法。麦克纳布表示:“我想讨论这个问题对投资者没有什么帮助,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付出了哪些钱。因此我认为,大家应当关注的是先锋公司的经营费率,而不是管理者的薪酬问题。”
尽管先锋公司多数高管都不愿公开谈论这个问题,但公司对于薪酬公开事宜的态度似乎可以从一篇题为“谈薪酬问题”的文章中管窥一二。这篇文章是先锋公司相关负责人克雷格·斯托克(Craig Stock)在公司博客上发表的,文 章称:“你(先锋公司员工)怎么知道先锋公司高管不会牺牲你的利益中饱私囊呢?你只能依靠大家推选出来的代表,即先锋公司董事会的八名独立董事,因为他们是组成薪酬委员会的成员。他们的一个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年审核和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确保这个标准公平公正,有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在设计薪酬标准时必须考虑是否符合基金股东的利益。这些董事会成员全部都是先锋公司的投资者,因此在设计薪酬标准时一定会认真负责地考虑基金股东的利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