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戴帽这类事情,纯属个人行为,穿什么、戴什么,怎么穿、怎么戴,按理说,别人不该说长道短,说了道了也没用,只要自己觉得自在就行。
然而,事实并不尽然。有时穿戴不当,或者不合时宜,不仅会被人笑话,而且还会招来麻烦。可是过去我很少这么想。真正意识到穿衣的重要,并且自省过去因穿着随便带来的不悦,还是最近的事情,这首先得感谢歌词作家晓光。
我供职的《小说选刊》杂志社,跟中国文联在同一栋楼里办公,中国文联的人有的都跟我比较熟。《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歌词作家晓光,是我多年的好朋友,他调来中国文联任职以后,就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了。有次他从楼上走下来,忽然想起来如厕,却未带下外衣来,正是大冷的冬天,他便披起我的棉袄去方便。他从厕所回来跟我说:“我穿上你的棉袄,人家说是像收破烂的,你是不是该换换装啦。”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晓光是个著名作家、文联的领导,经常在电视上抛头露面,我曾戏称他是“电视明星”。这次以为他在开我的玩笑,心想,你别糟蹋我了,我再不像你那样讲究穿戴,总还不至于混得这么惨吧。不过他放下我的棉袄走后,我还是下意识地看了看,这一看还真的有点儿不好意思了。黑糊糊的两只袖子,好像是刚刚抱过煤炭;前襟还有饭渍油痕,比掌勺师傅的工作衣还“花”。这时我才不禁责备起自己来:我的邋遢,真的上了档次了,难怪人家……
这时,有两件关于穿衣的往事,我忽然想了起来;这两件往事发生的当时,弄得我心里很不愉快。这两件事或可称之为“穿衣的悲剧”。
这头一出“穿衣的悲剧”,发生在几十年前的北京钣店。当时,我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在一家报社当编辑,收入不高,穿着随便,跟自己的身份颇不相称。有次去北京饭店开会,散会以后走出大门,一位相熟的干部让我搭他的车走,等他上了车,我正走近车时,竟被警卫给拦住了。后经这位干部说明,警卫才让我上车,我感到从未有过的羞辱。这位干部认为,原因是我穿的不怎么样。这之后我一气之下,用稿费买了一条料子裤子,装扮了自己的下半截,多少改变了点“社会形象”。这第二出“穿衣的悲剧”,发生在几年前的城市饭店。这一年夏天的一天傍晚,我去看望一位香港来客,因这家饭店距我家很近,没有更换整洁点的衣裳,穿着旧布衬衫就去赴约。守门的警卫见我穿着如此寒酸,立刻绷紧了头脑里的那根弦,盯着我上电梯又走过来盘问,弄得我一时非常尴尬。我不得不面带嗔怒地给了他几句,他才不好意思地悄悄走开,不过我的心里却感到很别扭。跟朋友说了这件事,他笑笑说:“你这身打扮是差点劲儿。”从此只要是去这些地方,不管多么匆忙,我都要换件像样的衣服。
可是,这两件因穿衣随便引起不悦的事情,在发生的当时,我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任何过错,认为完全是对方有意以衣取人所致。所以在事情过去多日之后,《中华英才》杂志来向我约稿,让我谈谈生活的感悟,我便写了那篇《布衣的遭遇》的散文。在讲述这两件事情的同时,我还谈了自己对穿衣的看法。
说句实在话,以衣以貌取人这类事,在社会的交往中确实存在,造成我不愉快的这两件往事,同样不排除这个原因。但是今天冷静地想一想,从主观上找找原因,又何尝没有自己的不是呢?倘若在衣着上多少讲究点,给人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有些“穿衣的悲剧”不一定会发生。
穿衣戴帽这类事情,在更多的平常人当中往往是被忽略的,认为没有必要花这份心思。尤其是像我这样穿着随意的人,更是由着性子来,根本不会考虑什么“社会形象”。其实,穿着绝对不是个无关大局的小事,有时它可以反映人的精神面貌,以及文化教养、审美情趣,若是在社交场合出现,还有个职业形象的问题,就更不应该随随便便了。
我的这两次因穿着遇到的麻烦,今天认真地想想,客观地说,首先是自己不够自重、自爱,其次才是别人的轻视、无礼。
当然,穿着的讲究并不见得披金挂银,真正的讲究应该是庄重、大方、整洁,符合自己的身份。在我比较熟悉的文化界里,有些人的穿着就比较讲究,但是他们的服装并不高档,却得体地表现出一定的修养。这些朋友由于长年如此,从无一天走样,因此在别人的眼里,也就习以为常了。相反,像我这样一向衣着马虎的人,穿着稍有一点儿变化,立马就会引起熟人的注意。这几天天气比较暖和,我脱去晓光称之为“收破烂”的棉袄,换上那年出国做的旧西装上衣,被中国文联的又一位朋友看见了,他非常奇怪地说:“怎么今天西装革履的了?”我依然是以笑作答,因为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穿着的邋遢形象,在朋友们的眼里,好像永远无法改变了。其实哪能呢?这“穿衣的悲剧”,在我退休后总算谢幕了。在家人的照料下,现在只要外出,我的衣着还是蛮整洁的,可惜“觉悟”的已经太晚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