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往往要走很多弯路,要经过很多迂回曲折,甚至有时还故意朝反方向走。化直为曲,以迂为直,是商场竞争不可不备的策略。
——[法]彼得·派克
故意迂回绕道,并用小利引诱迟滞敌人,就能收到比敌人后出动而先到达双方必争之军事要地的效果。这就是“以迂为直”之计。以迂为直在市场竞争中主要有两种方法,其一选择对手尚未染指的潜在市场,其二选择对手市场运作的弱点。这样就避免正面竞争中损耗自己的力量,有利于战胜对手。
1990年11月26日,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以61亿美元的金额,收购了美国娱乐业的巨子——MCA公司的9280万股的股份,从而把MCA公司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初看这不过是一次纯粹的商业兼并活动,但细加分析却不难发现,作为典型制造业公司,冒如此大的风险,投巨资于不太熟悉的娱乐业,决非一时的兴致所至,而是松下公司拓展美国市场经营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松下公司的这一举措,是正确“妙算”之后的“以迂为直”,是有其深刻背景的。那几年,高清晰度电视技术迅速发展,为了争夺这一新兴市场,松下公司认为必须以迂为直,首先在美国的影视娱乐业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和影响力。因为高清晰度电视销售是与影视业紧密相关的,然后自然就占领了高清晰度电视市场。
松下公司之所以选择了MCA公司作为第一个猎物,是MCA公司具备了所有其“软件”条件。据MCA公司1989年的财务报告,该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3.82亿美元,其中51%来自影视业。不仅如此,这家公司还拥有出版、发行、广播等大宗产业。由于这家公司经营不善,负债高达10亿美元,这为松下公司的兼并创造了机会。这笔兼并业务使松下公司全盘接受了MCA公司现有的影视发行系统,获得了松下公司梦寐以求的“软件”。松下公司的这次兼并证明它开始了一种新的尝试,彻底改变了自己在几十年中形成的“仿造者”的形象,企图在高清晰度电视竞争中与他人一决高低,增强自身的整体竞争优势。
松下公司这一大举措,与可口可乐公司收购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一样,都为现代企业家提供了一个新经验,开创了通过兼并相关企业达到商品促销目的的市场范例。既然可口可乐公司可以让每个人在看哥伦比亚公司影片时都喝可口可乐,松下公司难道就不能让每一个观看MCA公司影视片的观众都使用本公司的高清晰度电视吗?此乃现代商战“以迂为直”招法成功运用的典范。
以迂为直的招法,实质上体现的是一种“山路不通走水路,水路不通走新路”的变通思想。运用此招法须能曲中见直,直中见曲,不为事物的表象所迷惑。
转机要有一定的条件,商家的责任就是创造条件,促成事物向有利方向发展。谁能掌握转机需要的具体条件,适时创造这种条件,谁就能变迂曲为近直,转危机为生机。
决策思维切忌“直线思维”和“惯性思维”,不能只从正面或眼前考虑对策,而要善于从相反中求相成。这是运用此招法必备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