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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吴遇歌把看完了的书一摞一摞地搬上楼,BOSS大人难得心情好的帮她把书摆上书架。

趁着BOSS大人忙的时候,吴遇歌忍不住看了看推到一旁的书架,上面的光盘和曲谱按着音乐家的名字摆放着。有比较耳熟的,也有从未听过的。

陆尽繁将书放好后,发现吴遇歌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自己的收藏,并没出声制止。

吴遇歌的目光一路徐徐往上,看到顶的时候脖子因为后仰有些酸,不由自主地赞叹一声,“老大,你好厉害啊。”

陆尽繁站到她身边,甚是随意地问了一句,“你比较喜欢谁?”

“嗯?”听到近在咫尺的声音,吴遇歌一下收回目光,看向旁边,默了一会儿,再次看向那让人叹为观止的书架,没什么底气回答道:“舒伯特吧。”

对于一个从小没上过特长班,小学没有音乐课,初中、高中的音乐课又全部被语数外侵占的人来说,莫扎特、贝多芬只是一个代名词而已。加上那都长得差不多的作品名,什么D大调、d小调、升D大调的,就算她偶尔会听听钢琴曲,也愣是没能将作品和音乐家都对上号。

突然被一个专门玩音乐的人问起比较喜欢哪位音乐家,吴遇歌着实懵了一下。却又不愿意说自己其实什么都不知道,便挑了自己稍微熟悉一点的舒伯特,毕竟唱过他的《摇篮曲》,而且还不止一遍。

虽然是在幼儿园的时候。

好巧不巧,陆尽繁演唱会那天刚好是李杏的生日。一个意外的巧合对于一个陆尽繁的铁粉来说,莫名带上无上荣光。

陆尽繁演唱会门票开始售票的前一天,李杏给吴遇歌打了个电话,让她帮忙一起抢票。照陆尽繁演唱会以前的售票速度,那激烈程度堪比寒暑假回家的火车票。

但是吴遇歌是属于那种抢什么手气都特别背的人。无论是抢车票还是抢红包,就连光棍节想剁手,老天爷都不给她一个机会。害怕自己再次手背,辜负了李杏的信任,于是乎,吴遇歌去求了陆尽繁。

“你再说一遍。”陆尽繁从曲谱里抬起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刚听到的。

“老大,你能不能帮我抢一下你演唱会的门票?”吴同学老实巴交地又重复了一遍。

陆尽繁顿时只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从脑门直往下压,侧过身体面对着她,张张嘴想说些什么的,但最终也一个字也没说出来。无奈又疲惫地抬手摁了摁自己的太阳穴。

吴遇歌似乎从未见过BOSS大人这副模样,一时间也拿不准他究竟是同意还是生气。眼睛滴溜溜地在他身上转。

“你怕我?”陆尽繁压着火气沉声问。

“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了,“不啊。”虽然脾气不怎么好,但是还不至于害怕。

“我很小气?”

“没有啊。”其实还挺大气的。

“那是我很抠门?”一字一顿。

怎么听这语气,越来越严重了。害怕引起误会,吴遇歌忙不迭地摇头,“不是。”

陆尽繁深吸一口气——

“那你为什么宁愿去抢票都不向我开口?我陆尽繁是送不起几张门票吗?!”

被忽如其来的“河西狮”吼吓得直接缩了脖子,吴遇歌好一阵儿才缓过劲来,低着头小声争辩,“难道因为是助理就可以随便向老板要门票吗?”

关注点完全不在一个地方,陆尽繁被她的回答结结实实地噎了一下。

不知为何,说着说着心里忽然窜起一股火气,吴遇歌胆大包天地手往沙发靠背上一拍,“啪”一声响,气势汹汹地喊了回去,“又不是破产没钱发工资所以要用门票来抵。我凭什么就不能买你的演唱会门票了?!你这是职业歧视!”

陆尽繁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默了片刻,倏尔眼睛一眯,正要抬手——

“诶!”注意到他细微的动作,吴遇歌犹如惊弓之鸟,一个凌波微步连往后退了几步。

对于她这种有胆喊话没胆挨打的行为,陆尽繁当即一个白眼扔了过去,将手抬高,“电脑。”

闻言,吴遇歌不禁露出一个些许尴尬的笑容,求人帮忙抢票竟然忘了准备好电脑,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进房间把自己的笔电抱了出来,放到茶几上。然后不等陆尽繁发话,又风风火火地上了楼,把BOSS大人的苹果抱了下来。

两台电脑并排摆着。吴遇歌坐在地板上,搓了搓手,整个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现在是万事俱备就等售票开始了。

李杏说今年的生日愿望是跟她还有亲爱的一起去听陆尽繁的演唱会。要是平常,她是断然不会去当那个万伏灯泡的。不过一旦上升到生日愿望的高度,便无法开口拒绝了。但演唱会当天后台肯定很忙,加上自家BOSS大人那难以捉摸的脾气,她想请假估计是行不通。

为了两边都不耽搁,吴遇歌只好把三个人的位置分开。给李杏和她男朋友抢了两个黄金位置,自己则选在靠近后台的一个很偏的角落里。现在不仅要祈祷自己抢到票,还要祈祷李杏那边抢不上票,不然到时候又得编一堆理由借口了。

不愧是陆尽繁的铁粉,李杏这次是为了听陆尽繁的演唱会专程来B市,昨天下午刚到。因为这次她有男朋友陪着,加上自己又忙得脱不开身,吴遇歌便没去机场接。

为了把戏做足,在观众即将入场的时候,吴遇歌向陆尽繁申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期,从另一个出口出去,跟等在入口的李杏汇合。

“我……我来了!”吴遇歌没想到这个会场会这么大,不过绕着跑了半圈,便累得气喘吁吁。

李杏见她满头大汗,前一秒因为她迟到的不高兴顷刻便烟消云散,微微皱着眉,用手里的门票为她扇着风,“怎么累成这样?不是让你打车过来了吗?”

歇了一会儿,吴遇歌缓过劲儿来,冲着李杏赔笑,“我已经提前出门了,但是谁知道路上堵车。”

安抚好她,吴遇歌才得空将注意力放在站在李杏旁边的男人身上。这是吴遇歌第一次见李杏口中的那位“亲爱的”,跟李杏大咧咋呼的性格不同,对方看起来很是温和,浑身一股儒雅之气。

李杏兴致勃勃地为两人相互介绍起来。

“来来来,遇歌,这是我亲爱的,江闻墨。”李杏挽着对方的手臂,拉着他往吴遇歌这边走了两步,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闻墨,真是人如其名。

话音刚落,李杏忽然闪到吴遇歌身边,一把揽住她的肩,满脸骄傲地跟江闻墨道:“亲爱的,这个就是我最最最最好的朋友,吴遇歌。”

“你好。”看到这样温和儒雅的人,吴遇歌只得收起了和李杏在一起的随意,规规矩矩地打声招呼。

“你好。”江闻墨礼貌地回以一笑,点头示意。

“嗯,终于让你们两个见上面了。”李杏说着一手挽一人,开心地晃了晃脑袋,像个小孩。抬头看了眼入口,已经开始入场了,当即拉着拖着两人急匆匆地往入口跑,“快快快,开始入场了。”那高兴劲儿简直比中了五百万更甚。

吴遇歌不禁叹气,赤裸裸的真爱粉,竟然在明知座位已经固定好的情况下还这么积极。

因为自己的座位和他们两的不在一起,入场之后,三个人便分开各自去找自己的位置了。好在这是李杏崇拜已久的陆尽繁的演唱会,不然照她那性子,是绝不会让三个人分开坐的。

会场里的人越来越多,慢慢地将三人淹没。确定李杏不再一直往自己这边看之后,吴遇歌离开座位直奔进后台。演唱会之前的准备比较充分,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开始倒计时的时候,吴遇歌送陆尽繁去升降台。

陆尽繁今晚的开场曲是他的成名曲《飞越流水线》,超HIGH的摇滚。第一个造型也是配合歌曲做的。一身神秘又浓重的黑色,黑色军靴搭着皮衣。修长的手指上带着银质饰品,右手拎着一把电吉他,步履沉稳地往前走。

外面的粉丝已经开始呼喊着他们的BOSS。先是几方阵营,声音此起彼伏。后来大家渐渐找到了共同的频率,声浪便一浪高过一浪。

“BOSS!BOSS!BOSS!”

听着那样的呼喊声,吴遇歌的心脏不由自主地开始加速。

在距离升降台不远的地方,吴遇歌停了下来,被外面的声音感染,压抑不住心里的激动,对陆尽繁道:“老大,加油!”

原本已经迈出脚步的陆尽繁在听到她的声音后收回了步子,转身,低头看着落后一步的她,“今天再放你四个小时的假。”然后在她诧异的表情中微微俯下身,在她耳边用带着骄傲、兴奋、愉悦,宛若塞壬的嗓音道:“好好听我唱。”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向升降台。

升降台开始上升的瞬间,因他忽然的靠近而愣住的吴遇歌清楚地看到——

那个半蹲在升降台上的男人,嘴角忽而往一边牵起,露出一个犹如鬼魅的笑容,将戴着银戒的食指和中指在唇上轻轻一碰后,以不容误会和敷衍的姿态指向她。

心,陡然漏跳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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