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北院枢密副使耶律仁先①、汉人行宫副部署刘六符使宋约和②。是时,富弼③为上言,大意谓:“辽与宋和,坐获岁币④,则利在国家,臣下无与;与宋交兵,则利在臣下,害在国家。”上感其言,和好始定。
《辽史·兴宗本纪》
【注释】
①“遣北”句:北院,辽政府机构名。枢密副使,官名,辽北院设此官,职掌军事。耶律仁先,辽国大臣。
②“汉人”句:行宫副部署,官名,为南面(辽国政权机构分南、北两面)宫官,掌管宫中事务。刘六符,为辽代大臣,生年未详,约死于1054年,河间(今属河北省)人,祖与父均为辽官。
③富弼:人名,宋朝大臣。
④币:用作礼物的玉、马、皮、帛等。
【译文】
辽兴宗耶律宗真派遣北院枢密副使耶律仁先、汉人行宫副部署刘六符出使宋朝讲和。这时,富弼向辽兴宗进言,大意是说:“辽国与宋朝讲和,辽国每年可以坐收北宋的贡品,这样,利在国家,而臣下就得不到什么好处;与宋人交战,那么利在臣下,而对国家有害处。”辽兴宗被他的话所感动,宋辽的和约于是开始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