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时代的产物,它崛起于给英国贵族带来灭顶之灾的玫瑰战争之中,兴盛于民族呼唤独立主权国家之时,它肩负着两个重大的历史使命——实现国家的统一和自立。历史赋予它代表英吉利民族的资格,使它可以超越于整个社会之上,国王在实现国家统一和自立的过程中扮演了引领民族的角色。
都铎王朝创建了民族国家,它的多数君主都能顺应历史潮流,起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亨利七世镇压封建贵族的残余割据势力,取消贵族的领地治理权,建立起从上到下的全国官僚系统,通过该系统控制全国。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切断英国教会与罗马天主教廷的联系,促进了国家的独立和统一。伊丽莎白一世为维护国家的独立与统一而不懈努力,领导人民与当时最强大的欧洲国家西班牙进行斗争,最终于1588年战胜“无敌舰队”,巩固了国家的独立和统一。至此,都铎王朝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都铎王朝强大王权出于国家的需要、时代的需要,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但英国在中世纪也已形成“自由”的传统,使国王的权力仍然受到三大原则的限制。据英国史学家马考莱说,这“三大原则”是:“其一,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好立法。其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其三,他必须按国家法律掌管行政,如果他违背法律,其谋臣及代办官员应负责任。”这些原则即使在都铎统治时期也没有消失,所以,都铎国王仍然需要和议会合作,否则权力就会发生动摇。这就使都铎英国的****统治不同于欧洲大陆其他国家(如法国)的****制度,形成了独特的“国王在议会”的宪政,即国王的政策必须经过议会认可,一般不能撇开议会实行国王的绝对统治。
由于都铎王朝的君主们深知,其权力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来自国家和时代的需要,来自维护民族利益的需要,他们十分注意臣民的愿望,当议会对所制订和实施的政策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时,国王往往做出适当让步,不强行压制,大体坚持通过议会统治国家的传统。与法王路易十四不同,英国的****君主虽然渴望绝对的权威,却能尊重臣民的“自由”,尊重议会的传统。他们明白自己只有借助民族的力量,才能伸张自己的合法性,只有置身于“民族”(国王在议会),才能扮演民族利益的代理人。
在都铎****君主的领导下,封建割据的危险消除了,外敌入侵的阴谋也被粉碎了,社会日益稳定,民族日益强大,国家日益发达,一个统一、富强、生气勃勃的英吉利民族国家在****王权的锻造下形成了,****君主在英国完成了他们的历史使命。而与此同时,其存在的合理性也随之消失。尽管****王权在与整个民族结盟创建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深孚人心,但它与民族之间始终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和冲突。王权特别是****王权的行使者毕竟是以国王为主的极少数人,他们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而这少数人的特殊利益免不了与整个民族利益相矛盾,与其他阶级、阶层的利益相矛盾。当他们利用****王权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时,就必然损害民族利益和其他阶级、阶层的利益。事实上,****君主的王朝利益时常成了****统治者制订和实行政策的出发点,即便某种政策于民族有利,但于王朝利益不利,****君主们也时常不实行这种政策。而为了增加王朝收入,英国****君主却会采取出售专卖权这样的政策,把许多商品,尤其是日用品,如砖瓦、蜡烛等都列为专卖品,既使商品昂贵,剥尽民间财力,又使生产发展受到严重限制,以致工商业停滞,人民的创新精神被压抑。这样,****与民族的利益发生对抗。同时,****权力还为一己的私利而压制国家的自由,这对已经形成“自由”传统的英国人来说,尤其难以容忍。****的君主如果明智,它可以用让步来缓和矛盾;而一旦****政府一意孤行,就很可能把矛盾推向对抗。这样,当****王权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时,****主义的危机就到来了。
民族自立为基础的。相反,他对都铎王朝的****统治羡慕不已,崇尚并宣扬“君权神授”论,认为君主不仅拥有来自神的权力,而且还拥有与神同等的地位。詹姆士一世及其儿子查理一世还将这一理论付诸实践,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样,国王与民族的结合就破裂了,国王与民族一步步走向对抗。首先,国王不承认议会有讨论国事的权利,说政治是“国王的事”,结果导致国王与议会冲突的加剧。其次,为摆脱议会在财政上的控制,国王无视议会特权,不经过议会就强行征税,从而破坏了英国一项最悠久的传统。再者,国王把自己的意志等同于法律,不经司法程序就抓人、捕人。最后,国王甚至对议会存在本身提出了挑战。
对于国王无视自由传统与破坏法律和习俗的举止,议会多次提出了抗辩,并积极进行抵制。1610年,议会呈交了一份权利请愿书:“让陛下知道我们的自由。”1621年,议会又针对国王所谓“列祖列宗的恩典允诺”,宣称:“议会的自由、选举权、特权和司法权是英国人自古就有而无可置疑的天生权利及遗产;有关国王、国家、国土之保卫及英国教会的艰巨而紧急之事务,法律之维护及制定,委屈冤情之解除等等……都是议会中商讨及辩论的恰当议题。”议会从根本上否定了“君权神授”,明确提出了英国人天生自由的概念。1628年,议会提出《权利请愿书》,重申《大宪章》赋予他们的古已有之的自由权利。1629年,查理对上一年接受《权利请愿书》表示反悔,议会则对查理的专横征税表示不满。查理派传令兵解散议会,下院议员则将会议厅大门反锁,把下院议长硬按在座位上,在匆忙中通过了一项决议,其中规定:任何人企图改变国家的宗教信仰,任何人企图不经过下院的同意就开征税务,这些人都是国家的敌人,应该被全民族所打倒。于是,王权与议会的冲突达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完全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都铎王朝是因为完成了统一和创建民族国家而取得统治委任权的。都铎王朝的君主总是走一步看一步,试探性地伸出一只脚,若议会没有反应,再向前走一步;如果遇到议会的抵抗,就立刻缩回。都铎王朝的君主很知道照顾民族情绪,在他们统治时,英国只有荣誉,没有耻辱。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却截然相反,他们非但不愿向民众的意志屈服,还在40年的统治中,使民族的统一和国家的独立面临严重挑战,使英国人的民族感情严重受挫。
英国的民族国家是在对天主教斗争的过程中建立和巩固起来的,反天主教是英国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似乎对此一无所知,他们竟然都十分放纵天主教徒。詹姆士一世甚至在1605年发生天主教徒企图杀害国王、颠覆政府的“火药阴谋案”后,都无动于衷,没有对天主教徒采取任何惩罚性的措施。接着,他还和天主教大国西班牙议和,把西班牙大使当作自己的心腹谋臣,并让当时还是太子的查理去向西班牙公主求婚。结果联姻不成,反遭西班牙人的奚落,大伤了英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查理一世登位后,为雪求婚受辱之耻,曾向西班牙开战。但查理不仅没有借民族情绪提高他在国民中的地位,还坚决否认议会的参政功能,导致议会拒绝为反西班牙的战争拨款,查理只得在兵败丢脸的情况下收兵作罢。为了维护“君权神授”的信条,国王竟置民族的利益于不顾。
最糟糕的是,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极大地破坏了都铎时期的民族团结,使国家再次陷入深刻的矛盾之中。他们的“君权神授”论使国王和议会不能合作,强行征税又引起各阶层人民的反抗。他们的宗教政策更使全民族截然分成两个阵营,为民族的分裂创造了条件。詹姆士说“没有主教就没有国王”,竭力维护英国国教中最接近天主教的那些规定。这种做法引起了其清教臣民的严重不满,因为清教所要求的,正是取消国教中残留的天主教成分。他们奋力反抗,却招致王权的残酷镇压。为了“君权神授”,国王不惜与人民对立。查理在这方面走得更远。他与信奉天主教的法国公主联姻,不仅听任王后在宫廷中公开恢复天主教,而且起用国教中最亲罗马教会的一批人掌管国教。1633年,这批人的首领劳德出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宗教的最高官员,使国教中最温和的反对派也被驱赶到清教一边,终于在英国造成两个阵营。1637年,当劳德在查理的示意下要把英国祈祷书强行推到信奉长老会教的苏格兰时,苏格兰人首先举起了反叛的大旗。
“生而自由”的英国人绝不会容许****王权随意践踏传统,葬送民族统一和国家独立的成果,他们将行使“自由传统”中最后的手段——抵抗暴君的权利。苏格兰人的起义很快点燃了英国革命的烽火,****王权终于走上了穷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