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自打成人后,无可回避地总要肩负三个责任:第一个是要对社会负责,第二个是要对家庭负责,第三个是要对自己负责。可以说无人能够例外。一个人所能负担的责任与他的年龄有直接的关系。襁褓中的婴儿因为小,不用负担任何责任。他可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全凭自己的性子来,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这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稍微长大一些,能背着书包上学的阶段,也不用在意什么负责不负责的问题。在中国家长和老师的眼里,只要努力读书、听话、做个好孩子,就皆大欢喜了。倘若有点什么闪失,也不必过分紧张,自有监护人会出面打理。
可是,人一旦长到18岁成人后,情况就发生了质的变化。面对法律,自己的事情自己扛。一切的一切,都要自己对自己负责。作为社会的人,既要对职业和周围的人负责,包括上级、下级、同级、师长、同学、亲朋等不一而足。再到了一定年龄阶段,该谈婚论嫁了,又要肩负起一份对家庭的责任。足见,“负责”是人生历程中一个客观的无法回避的命题。
在现实的社会中,不是非得当个一官半职的人才能涉及“负责”的问题。放眼看去,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需要负责的事情不胜枚举。比如汽车司机需要对乘客、行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医生需要对患者的安康负责;教师需要对学生的成才负责;士兵需要对国家的安危负责;银行员工需要对客户的资金安全负责;等等。向秀丽、雷锋、王进喜……他们就是普通人的杰出代表,堪称是“负责”的典范。古人讲“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说的就是普通百姓“负责”的事。
当然,比起普通老百姓来,各级领导干部可谓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他们所负的责任包罗万象,各行各业。往大处说,有的责任关系到江山社稷、社会发展、富民强国、和谐进步;往小处说,有的责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等日常生活的小事。正如毛泽东同志对各级领导干部所强调的,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
领导者能否真正负责,绝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每个人的声望同每个人的作为是成正比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曾经涌现出一大批对人民利益极端负责的好干部,像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人民公仆。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尽职尽责,以满腔的热情、忘我的负责精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与此相反,不把老百姓当回事,却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儿戏的领导者也不乏其人。他们是党内的蛀虫,是另一类不负责任者。他们拉大旗做虎皮,包着自己吓唬别人;说一套,做一套,把对人民负责作为幌子;结党营私,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这些位高权重的人,一旦不负责任了,对党和人民所造成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
除此之外,媒体披露在多次矿难中,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把责任当儿戏,视百姓为草芥,更令人不齿。还有一类被称之为“三拍”的领导者也很危险,他们决策时拍脑门,保证时拍胸脯,出事时拍屁股,净做表面文章,大搞形象工程,看似很负责,实则劳民伤财、浪费资源、贻害国家。
建设一个完善、高效和廉洁的社会体系,绝不是某个政党、某个团体或某个个人的事,而是社会全体成员的事,最终还是要建立在人人负责的基础上。每个社会成员都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高度负责,工作中兢兢业业,“以天下为己任”;大家职位不论高低,责任不分大小,只要抱定“责任重于泰山”的信念。如此,社会怎能不进步?工作中少一点激愤,多一点冷静;少一点浮躁,多一点实在,就一定会不辱使命、真正有所建树,和谐社会的到来将不会遥远。
但是,世上之事,往往知易行难。做一个敢于负责、善于负责的人要靠知识、靠能力,还要靠德行和良知。唐贞观二年,陕西关中大旱,闹蝗灾。一天,唐太宗李世民带人视察庄稼时看到不少蝗虫,抓了几只在手里,对它们说:“粮食是老百姓的生命。你吃粮食,是坑害老百姓。如果老百姓有过错,责任都在我一个人,我希望把灾祸转移到我身上……”于是他就把蝗虫吃了。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帝王爱民之切、“吃虫自责”的德行和良知,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借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