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安静的只能听到风的声音,凌云像是入了魔一般,站在车顶弓步向前,匕首、狙击枪,狙击枪、匕首,不知疲倦来来回回这样倒腾。
一开始他只是追求最快速的把两样武器进行切换,但是一个小时之后凌云发现,即使快速的切换之后,要是发动攻击仍然需要在现在的基础上进行微调,这样相当于自己千辛万苦争取来的时间又白费了!
察觉到了这一点之后,凌云开始有意识的调整切换武器之后自己的姿势,力求一旦切换武器之后,自己的身体就处于最佳的攻击姿势。高手过招,分秒必争。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凌云练的浑身是劲,完全忘记了时间。找到自己最佳的攻击姿势之后,凌云并没有就此罢手,他知道找到了并不代表就是自己的!想要让自己的身体记住这个姿势,没有成千上万次的练习都是白搭!想想以前那些国家运动员,为了比赛之中获得好成绩,除了天赋出众之外,勤奋绝对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让身体记住了这个姿势,才能在实战的时候从容不迫的展现出来。
几个小时的练习,饶是凌云的身体很强壮,但是依然感到十分疲倦,特别是这种非常单调的机械练习,一个动作重复成千上万次,说着容易,真的做起来相当不易。把身上的衬衫脱下,露出精壮的身体,身上的肌肉棱角分明,犹如雕刻一般。双手用力,衬衫立刻哗啦啦水流不止。利索的短发一根根直指天空,如今的凌云看上去虽然不像那些奶油小生一般粉嫩,但是自有一股酷劲,浑身上下充满了阳刚之气,就像是行走的荷尔蒙,无时无刻不散发着令人着迷的气息。
不知道回到家里之后,老爸老妈还能不能记得自己的样子,记得自己刚离开家的时候,整个人瘦兮兮的,身高也才刚刚达到一米七而已。现在不仅个头长了,浑身也长满了肌肉。完全没了当初离开家那时的排骨样。
打开窗户,吹着冷风。凌云光着上身,一手架在车窗之上,一手紧握方向盘。思绪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天空看着很干净,隐隐还能看到不少的星星。末世之后,天空似乎变得更低了些,一些原本只能在夜晚才能看到的物体,即使在白天也能轻易看到。特别是那几个轮廓非常大的星体,看起来比月球还要大上几倍。
记忆中,地球附近除了月球也没有什么大些的星体了,不知道这些星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有机会搞一个天文望远镜一定要好好看看这些是什么东西。
天色渐晚,凌云把车停在了路边,这里四周是一片开阔地,即使有什么东西,也能第一时间发现。下午的时候,凌云心血来潮练的锻炼,让肌肉变得有些酸痛,他懒散的躺在车顶,不时的伸伸腿、伸伸脚。四周安静的可怕,头顶之上是满天的繁星,格外的多、各位的亮。夜空中除了月亮显得很大,还多了三个比月球还要大的星体,这几个星体白天的时候也能看到它们的轮廓。
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这样一个人躺在荒野之中,若不是末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就算有,被人发现了也会被当做神经病一样看待。
仰望星空,凌云想起了远方的家、父母,想起了以前的那些亲戚朋友,想起了陆箐……末世改变了太多,身边熟悉的人越来越少,世界变得越来越陌生,古怪的变得习以为常,人变得不再像人!
现在的人们只追强大的力量,崇尚暴力!无论大小事情,都靠武力来解决。法律、道德变成一纸空文,普通人只能夹起尾巴做人,小心翼翼。即使被欺负了,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
现在的世界是进化者的世界,普通人无权无势,最终只有一个下场。
不行!
凌云脑海之中忽然出现了一副让他痛不欲生的画面,他猛然坐了起来,眼中迸射出逼人的精光。以前自己没有能力,现在自己也是进化者,他绝对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出现!要抓紧时间,除了要加快赶路的时间,也要抓紧点滴的时间进行修炼。
既然这是一个武力至上的世界,那自己有何必再去抵触!不能改变世界,那就让自己适应这个世界。
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凌云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昨天的练习今天还要继续。趁着天还未大亮的时候,自己正好可以抓紧时间训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凌云相信只要勤加练习,就是凡铁也能变成精钢!
远远的看去,一个人影站在车顶之上,不断的重复着几个简单的动作。持比、端枪!端枪、持比!他给自己定的目标,每个动作做上五千次,这些动作要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
短时间内高强度的训练,可以持续刺激肌肉细胞,让肌肉组织形成有效的记忆,他相信这样持续几天,自己的身体肯定就会记住这个动作。等到战斗的时候,不用自己去想,身体下意识的也会做出这些动作。不要小看这几秒的差距,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凌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武术的底子,也不会什么搏击术、格斗术、擒拿手什么的。他现在形成的这一套攻击套路,都是野路子。完全都是建立在他强大的身体素质之上,技巧性很差。
因为力量足够,所以外人看起来气势很足,战斗起来虎虎生威,让人不寒而栗。但是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弊端。为这凌云可是没少被单凯等人打趣过,不过凌云不是一个听不得别人批评的人。有句老话说的好,批评使人进步。
意识到自己的短处,凌云虚心向单凯请教过。单凯其实也是半路出家,以前跟着一个教功夫的老师学过几手,后来末世来临之后,他自己又自学了一些套路,再加上也请教了一些好手,所以也算是半个科班出身。
单凯交给凌云的很简单,类似一种军体格斗术,要领就是踢、打、摔、拿,动作干脆利落,但是简单有效,杀伤力极强,特别是像凌云这种空有一副蛮力的,用起来更是威力惊人。
贴身格斗术讲究快很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越是直接的攻击,威力越是惊人,没有什么虚招,看重的就是一力降十会。
练习完了持比和端枪之后,凌云身上已经汗流浃背。这样不停的变化姿势,而且还拿着劲十分耗费体力,更何况还要在一个小时之内做这么多次,要不是他的身体素质够好,恐怕要完CD是天方夜谭!
凌云忍着浑身的疲惫,拿出匕首。这套演变的军体格斗术是目前凌云掌握的最有效的攻击手段。和变异兽搏斗,不用在意太多,凭借着他的灵活性和力量,在和同阶的变异兽对阵,凌云总能化险为夷。但是和同阶的人类打起来,光有这些还不够。
唰!唰!唰!
嘶!嘶!嘶!
快速变化的步伐,让凌云的身影看起来漂浮不定,令人难以捉摸。匕首被大力挥动,发出阵阵刺破空气的响声。整个动作看起来非常紧凑、连贯,步步紧逼,威势强劲。忍着浑身的疲惫,凌云把这套不过十几个动作的套路接连打了一百多遍才摆手。这套格斗术是凌云每天早上的必修课,刚开始的时候他给自己规定的目标是每天一万次!一个多月之后,数量才开始降下来,一直到现在变成了每天一百次!
两个多小时的训练,让凌云如同洗了冷水澡一般,浑身汗淋淋的。阳光从背后射来,照在他汗水遍布、肌肉分明的身体之上,显得格外强壮、冷酷。
握着双臂,裁决黝黑的比身被金色的阳光镶了一层金边,令人震撼无比。远远望去,站在车顶的凌云看起来是那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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