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年,西罗马帝国在强悍野蛮的日耳曼人的冲击下终于灭亡了。西罗马覆亡了,但是,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依然存在,特别是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统治时期,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东罗马帝国国势日盛。
查士丁尼(483~565年),东罗马帝国皇帝,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的侄子。他从小就接受奴隶主阶级的教育。在他青年时期,东罗马动荡不安,奴隶、隶农不断起义,动摇了东罗马的奴隶制政权。查士丁尼跟随叔父血腥镇压了奴隶起义,并从中学到了许多励精图治的诀窍。527年,查士丁尼接替他的叔父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在位期间,查士丁尼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了局势动荡的帝国,并力图恢复和重建罗马奴隶制帝国。他收复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一部分领土,获得了一定的胜利。但是,查士丁尼更为卓越的政绩是编纂《查士丁尼法典》(又称《国法大全》)。这部法典是东罗马帝国立法创造性的杰作,世界上的任何法律都没有像《查士丁尼法典》那样受到普遍重视,也许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法典具有如此不朽的影响。
查士丁尼即位之初,由于他忙于战争和行政事务,无暇顾及法典的编纂事宜,就成立了以著名法学家特立波尼安为首的委员会,着手整理和编纂罗马法。529年,根据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编成《查士丁尼法典》10卷;533年,汇集历代罗马法学家的论文,编成《法学汇集》50卷,另编成《法理概要》(又称《法学阶梯》)4卷,作为学习罗马法的教材;最后,把534年以后查士丁尼颁布的法令汇集成册,称《新律》。上述4部书,统称《查士丁尼法典》。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为了巩固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法典鼓吹皇命受于天,权力无限,第一次明确提出君权神授的思想。奴隶和隶农只有无条件服从自己的命运,甘心于自己受压迫、受剥削的处境。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查士丁尼的统治。
为了保证大地主有充足的劳动力,法典强调隶农必须固定在土地上。同时,由于奴隶劳动已经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法典允许释放奴隶。
法典中以罗马法的制定最完备,影响也最大。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民法)两部分,但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罗马法往往专指私法。罗马法竭力维护私有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式”。罗马法对买卖、借贷、债务、契约以及继承涉及简单商品所有者的一切法律关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西欧各国的立法,除英国外,大多都受到罗马法的深刻影响。19世纪初颁布的《拿破仑法典》,就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查士丁尼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权威解释,影响了东罗马帝国,影响了中世纪以后的欧洲,成为法律学习、训练和论述的基础。
另外,查士丁尼还花了很大精力进行行政改革,如反对政府的腐败,鼓励发展贸易和工业,大兴土木。他领导兴建或修复了许多城堡、修道院和教堂,其中包括著名的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亚教堂。大兴土木和不断的战争,导致税负加重,民众怨声载道,许多地方发生了叛乱,几乎推翻查士丁尼的统治。叛乱被平息后,查士丁尼的统治才稳固下来。直到565年查士丁尼去世,民众才感到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