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心党员、群众的生活,引导企业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
(五)事业单位的党组织
1、高等学校党组织
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党组织是党在高等学校中设立的基层组织。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1)高校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①高校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②高校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③党的委员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
④学校单位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成立党的总支部或党的委员会,配备必需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⑤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或研究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或系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党委在学校工作中可以包揽行政事务。在实际工作中,高等学校党委要充分尊重和发挥校长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校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机构设置和学年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一般应由校长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党委讨论上述问题时,应邀请非党员校长列席。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一般应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2)高等学校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①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②按照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的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⑤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⑥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⑦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2、中小学党组织
中小学应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以积极参与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积极提出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和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学校群众组织实施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读书评比活动、岗位责任制活动、党员目标管理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和教书育人等活动。
中小学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是:
(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2)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4)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5)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7)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根据各组织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做好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
3、科研单位党组织
科研院所党委(含独立科研院所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下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科研院所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应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可以设置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机构,规模较小的,可以设置一个机构,配备精干的专职党务干部,也可以与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与行政部门合署办公的,必须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的名称,其主要负责人应由党员担任,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干部。
科研单位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文化卫生系统党组织
文化卫生系统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坚持文教、卫生事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围绕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积极工作。
(3)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业技术队伍。
(5)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工作。
(6)对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加强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协调行政首长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保证党、政、工、团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围绕共同目标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8)认真宣传和贯彻统战政策,关心和积极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文化卫生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和知识分子的自身特点,进行耐心细致地工作,要尽量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解决知识分子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要抓典型、树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和示范作用,要紧密结合文教、卫生系统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党的工作,增强党组织工作的时效性,要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工作,增强党组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感染力。
(六)机关党组织
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织的指导。
1、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基层委员会通常实行委员会制,党委会中委员的名额,一般设5至9人,不设候补委员。
(2)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的名额,一般设3至5人。
(3)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一般3人左右,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4)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
(5)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6)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数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也可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2、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
(6)做好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案例1制度比个人的作用大
2000年初秋的一个下午,记者在新建成只有两年多的红塔集团的行政大楼里见到了字国瑞。字国瑞貌不惊人,不但瘦而且矮,背微驼,常皱眉,有些皱褶的灰色西装裤显得宽宽大大,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比起他52岁的年龄来过于老成了。这位1970年毕业于昆明工学院的彝族人,曾经作为技术员在隆隆的机床前手把手地教过小青工怎样磨制一件品质上乘的零件,后来他当了生产科科长,又当了生产副厂长。他的职务总与他的专业技术有关。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走马上任成为昆明市副市长,90年代初作为昆明市常务副市长主管全市的工业经济工作。
褚时健案件后,受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和中共云南省委的委派,1996年1月,字国瑞辞去副市长职务,又回到企业,成为已拥有固定资产70亿元的红塔集团的董事长、总裁和党委书记。不难想象,字国瑞入主红塔集团后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
“几年前,集团前董事长褚时健东窗事发,给红塔集团的声誉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很多人认为,这是红塔集团开始走下坡路的一个转折点。有的人担心:红塔看来真是要‘塌’了。”记者开门见山地说。
“数年以前,红塔集团的的确确经历了一个重大转折,但不是走下坡路,而是一个新飞跃的起点。”字国瑞非常肯定地说,“对褚时健的查处,非但没有将红塔集团拖入泥淖,相反,红塔集团多年积存下来的一些积弊得以彻底解决,使红塔集团得以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轻装上阵。事实上,红塔集团已是这样一种企业:它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建立起了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绝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更迭而大起大落。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国企业所缺少的。”
“红塔集团有几个发人深省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从1998年开始,玉溪红塔集团年创税利突破200亿元大关;而且,从1996年至1998年,集团共实现税利达591亿元,相当于前39年的总和,提前两年实现了原定2000年才能实现的目标。应该说,红塔集团真正的飞跃,还是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之后的这5年间。”字国瑞说。
“这就是说,一个企业要办好,必须有规范的制度安排,换个角度看,一个企业要办好也不能单靠哪个企业家。”记者说。
“是的。国企改革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很复杂,花费的工夫和精力比其他领域的要多出很多。原先一包就灵、一股就灵、一卖了之都不行了,现在恐怕也不可能一换就好。”字国瑞点了点头继续说,“对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应该理解得务实些,至少应考虑这么几‘性’:阶段性、结构性、体制性。
“阶段性。我们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一方面历史包袱要甩掉,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市场经济、买方市场的挑战,阶段性也是困难性。
“结构性。我们原有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的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都适应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都在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体制性。我们的国有企业还没有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累机制、发展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对企业、企业家的保护机制。
“这些问题也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也就是大变革大调整大进步。正是基于这种分析,我们在红塔的体制上进行了根本的改革。”
“与其他国企相比,红塔具有很大的独特性。一是其积累的资产规模非常大,再者是在原来的体制下,获得了较大的名声,必然有其运行惯性。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红塔是怎样进行体制改革的?”记者问。
“作为我们企业来说,主要在改革方面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就是公司加农户的企业体制。第二步我们实行了‘三合一’的体制,即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和烟厂三位一体。第三步就是从工厂制到公司制的改革,从单一工厂变成集团公司这是我们着力的重点。”字国瑞沉思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