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记账
记账凭证经审核签字后,即可用来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日记账、部门账、往来账、项目账以及备查账等。记账工作采用向导方式,使记账过程更加明确。
记账即登记账簿,它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将经济业务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到具有账户基本结构的账簿中去,是会计核算主要方法之一。登记账簿是由有记账权限的操作员发出记账指令,由计算机按照预先设计的记账程序自动进行合法性检验、科目汇总、登记账簿等操作。
例4.11 将2006年12月已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处理。
操作步骤:
(1)单击“凭证”—“记账”,打开“记账—选择本次记账范围”对话框。
(2)单击“下一步”按钮,打开“记账—记账”对话框。
(3)单击“下一步”按钮,打开“记账—记账报告”对话框。
(4)如果需要打印记账报告,可单击“打印”按钮。
(5)单击“下一步”按钮,打开“记账—记账”对话框。
(6)单击“记账”按钮,打开“期初试算平衡表”对话框。
(7)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登记有关的总账和明细账、辅助账。
(8)登记完毕后,出现“记账完毕!”提示框。单击“确定”按钮,记账完毕。
“提示”
(1)记账范围可输入数字、“-”和“,”。
(2)在设置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一步设置错误,可单击“上一步”返回后进行修改。如果不想再继续记账,可单击“取消”按钮,取消本次记账工作。
(3)第一次记账时,若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不能记账。
(4)未审核凭证不能记账,记账范围应小于等于已审核范围。
(5)如果有不平衡凭证时不能记账。
(6)作废凭证不需审核可直接记账。
(7)上月未记账,本月不能记账。
(8)上月未结账时,本月不能记账。
(9)在记账过程中,不得中断退出。
4.4.2 取消记账操作
由于某种原因,如记账过程中,由于断电使登账发生中断等,导致记账错误,或者记账后发现输入的记账凭证有错误,需进行修改。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可调用“恢复记账前的状态”功能,将数据恢复到记账前状态,待调整完后再重新记账。
记账过程一旦断电或其他原因造成中断后,系统将自动调用“恢复记账前状态”恢复数据,然后再重新记账。
系统提供两种恢复记账前状态方式:一种是将系统恢复到最后一次记账前状态;另一种是将系统恢复到本月月初状态,不管本月记过几次账。
操作步骤:
(1)在对账状态下,按“Ctrl H”键,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
(2)单击“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打开“恢复记账前状态”对话框,单击“最后一次记账前状态”单选按钮,即可恢复记账。
“提示”
(1)如果退出系统后又重新进入系统或在“对账”中按“Ctrl H”键将重新隐藏“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
(2)对于已经进行过往来两清的往来数据所在的凭证,可选择是否恢复“往来两清标志”和选择恢复两清标志的月份,系统根据选择,在恢复时,清除恢复月份的两清标志。
(3)已结账月份的数据不能取消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