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嗝儿~~少爷,我发现他们在看我们啊”哈顿合着果酒咽下嘴中一团肥美的肉排,眼角打量着周围的人群向白小松汇报着。白小松纳闷地从食物中抬起头来,吃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结果白小松发现周围几十个人超过一半都在注视着两人所在的角落,三五成群在一起窃窃私语,几个贵妇还用扇子捂着下巴,只露出两只眼睛斜视着自己方向,还偶尔指指点点,就像在看猴子一样。只不过白小松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白小松听了半天,一来距离问题,二来议论者说话的声音也实在是很小,所以白小松不知道个所以然来,倒是哈顿仔细听了一会儿听明白了一些,白银四阶的实力可不是假的,哈顿的六识比白小松这个青铜四的渣渣强太多了。特别是白小松这个青铜五都还是今天召唤成功临场突破的,简直就是渣渣中的渣渣啊。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半天的摸索白小松搞清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的等级问题,之前斯帕坦其实已经是青铜五阶的魔法使了,只不过一年多没出过门去鉴定记忆中以为自己还是不如阶的见习魔法使,当白小松替代了斯帕坦那个倒霉蛋之后不知道怎么升级了,到了青铜四阶,也就是脑海中那个系统的2级。由此推断青铜五个等级对应的是系统的前五级。游戏中的英雄联盟召唤师有30个等级,正好对应了无尽大陆上青铜学士、白银精锐、黄金导师、铂金尊者、钻石圣贤、超凡封神六个大阶段和三十个小等级。
白小松觉得自己的路还任重而道远啊。
就像现在,哈顿的等级折算也就是7级,他能够在嘈杂的环境中听到人的窃窃私语,光是这一点就完爆白小松几条街。哈顿窃听的话自然不是什么好话咯,哈顿放下盘子捏着指骨发出啪啦啪啦的响声,对白小松说道:“少爷,他们在说我们呢,说我们不懂礼数,是不知道从哪个山沟里面爬出来的野猴子,要不要我出教训教训他们?”
白小松瞅着哈顿那副模样,他口中的教训那只有哟个拳头教训的,要不是宴会中不准携带武器估计这货会提剑砍人。看来自己老爹手下的这一支精锐部队还是差点了文化素养,不过这也是没办法,无尽大陆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识字,剩下的百分之十的人中能够真正算是有文化水平的人可能又只有百分之十。至少在这个可以算是上层人物聚集的宴会上,不说多了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依旧不识字,剩下的三分之二中可能没有三个是真正有文化水平的人。
理由?这还用理由吗,要是有一半人有点水平能搞出这样磕慘的宴会服饰吗?千篇一律的款式,一模一样的风格,单调乏味的设计,就算白小松不是一个专业的服装设计师也看的出来这些礼服就是一个模板出来的,要不是人们的外貌体态不一样白小松还会以周围的人是用复印机复印出来的。
所以,这就是我只穿着睡衣出来的理由。白小松在心中添上了这一句。
是的,白小松知道这些人为什么单单要看自己这一方了,要说吃相,在对面十多米的地方还有一个肥成猪的胖子,手中端着比自己手中大五倍不止的盘子大吃大喝,这种人都没有引起太多人瞩目,原因只是白小松穿着睡衣出来了。
为啥白小松会穿着睡衣出来,这就说来话长了,由于听了小女仆们的悲惨遭遇白小松义愤填膺,拍着胸脯表示自己要带她们走,作为自己的私人女仆再也不会遇到之前的事情了。加上白小松之前的初哥表现,小女仆们自然也明白白小松这个大少爷至少不是坏人,当他私人女仆至少不会有什么委屈了,所以一个个高兴得差点以身相许了。一个个热情得不得了,弄得白小松差点流血过多休克,至于血到哪里去了自己去想。
之后白小松还是强行把小女仆们撵出去自己洗了个白白,也没有找女仆们去按照正式程序熏香什么的,从衣橱里面拿了一件睡衣穿上就偷偷跑出来了。然后就和哈顿着货一起在这里吃喝来了。
白小松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睡衣质量很好,上面用鹅黄色的羊毛织绣着朵朵含苞待放的菊花,做工精美、材料细致、穿着十分凉爽,这是当然咯只有睡衣没有内衣内裤不凉爽才怪呢。并且,睡衣做工再好依然还只是睡衣,不能成为正式的礼服,没看见那个胖子肥成猪吃相比诸还难看,但在他的身上依旧是一件做工考究的黑色礼服么。
“吃你的吧,就当没听见!吃完不用管我自己去玩。”白小松把一块牛肉丢到哈顿的盘子里面,装着大度不在乎的样子继续填肚子。实际上心中打定了主意,端起盘子往那个胖子身边走去。
“嘿,兄弟我能做你旁边吗”白小松看着眼前这一个一口就能干掉一只乳鸽的胖子,目瞪口呆地发问,心中却把这个胖子和自己老爹莫比斯相比较,两个都是基本横竖差不多宽的体型,只不过眼前的这个胖子体型上比莫比斯还要大上几圈,要不是长相上和莫比斯相差甚远白小松都不由怀疑是不是这货才是莫比斯的亲生儿子。
胖子双手撑着盘子两端正在大快朵颐,听见有人说话抬头一看发现一个瘦的像是麻杆儿的瘦子端着一个小得可怜的盘子站在自己面前,好像是他在说话?胖子伸出舌头将嘴边和鼻尖的奶油舔掉,肥得都往下掉的两团腮肉动了动:“是你在跟我说话?”
白小松看着这个颇具喜感的胖子,一块奶油粘着一片蛋糕和一片芝士在他额头上随着胖子说话像是翅膀一样扑扇,强忍着笑说:“是我,我问一下能做你旁边吃东西不,我看这里也只有我们在吃东西,一起吃吧。”
胖子似乎是鄙视地扫了一眼周围那些光嘴巴放屁不干实事的人,把身子往外挪了挪笑着回答白小松:“当然可以,并且我个人十分欢迎,宴会本来就应该放开肚皮吃才对嘛,那些家伙总是要浪费这么多好吃的食物简直该遭天谴!我代表所有吃货对他们表示深深的鄙视!”
胖子很热心地用自己礼服的燕尾部分替白小松擦干净座垫上的油脂,让看着的白小松眼角都忍不住直跳,这可是价值不菲的晚礼服,不是抹布你这么吊你家人知道吗。做完这件事的胖子毫不在乎地扭了扭屁股,对白小松很有礼貌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简直颠覆了白小松对胖子的世界观。见白小松丝毫不在意自己吃得满脸流油和被弄脏过的座垫,胖子笑得跟花儿一样主动搭腔道:“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像你这样的瘦小人呢就要多吃,只有吃得多才有一个好身体,对于瘦子来说就要多吃肉,我建议你用蛮蹄牛的后股肉,切成手指厚薄、巴掌大小,用冷水加盐浸泡三个小时,然后丢到加了十三分之一苦苔藓汁的滚水中烫三十秒,这样的肉质刚刚好,七八分熟既没有蛮蹄牛肉的粗糙也没有苦苔藓的苦味,不用添加任何作料就可以吃,牛肉色泽粉红,口感鲜嫩、味美清香,每天吃几块不出两个月你就可以长得壮壮的,我的独家秘方绝对好用。”
呦呵,不错哦。
蛮蹄牛肉是出了名的营养丰富,不过肉质那是出了名的硬,火候掌握不好的厨师很容易出现两个极端,要么就是牛肉赢得崩牙,要么就是煮过了牛肉发白导致营养流失,胖子的配方独特,竟然想到用河边岩石暗处的苦苔藓为料,还精确地说出了勾兑比例,也不像是在唬人,这胖子还是个美食家啊。想想也能理解,要不是喜欢吃就不会想到做,喜欢做就不会研究配方,他长这么胖也可以找到缘由了。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对于吃货来说,如果没有一颗做菜的心,那么你必将拥有一个吃菜的胃。这个胖子是两样都有,那就是彻底的吃货!
一个吃货不会太坏!
白小松相信这句话。投桃报李笑道:“友情提示,你的额头上还有一团奶油,浪费是可耻的。”
“哦,这句话对?浪费是可耻的”胖子伸手抹掉额头上的奶油,伸出舌头把手上连带着蛋糕和芝士的奶油舔干净,然后换了一只手伸向刚刚坐稳的白小松:“小瘦子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这么久了你是我第一个能看上眼的人,我叫柯尔特。”
白小松也伸出了一只手,只不过他只能握住胖子柯尔特的两根手指,因为柯尔特的一根手指就有白小松手腕那么粗,白小松的小胳膊小腿能够握住两根就很不错了,笑着说:“你好,你也是这个庭院中我唯一顺眼的人,我叫斯帕坦。”
让历史学家很难想象暴风巨人柯尔特就是这样和白小松认识的,起源只是大家都在吃东西互相看着顺眼。
白小松和柯尔特坐在一起,两个人频繁碰杯,从美食开始说起,逐渐打开了话题,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开玩笑,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吃货文化顺便冒出点皮毛就是无尽大陆极度贫瘠的料理界大地震,什么煎炸炖煮炒,什么熏蒸焖溜拌,什么烤扒煸酱腌,哪一样不能做出美味来?远远不是只知道烤、煮、炖这三板斧,最多加个烟熏肉的无尽大陆能够想到的。就算白小松自己其实做不出几样也不妨碍他把柯尔特糊弄得一愣一愣地。
单单是一个简单的泡菜就给柯尔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完全不知道蔬菜还能这么弄,顿时惊为天人,白小松偷偷在心中抹汗:要是让棒子国知道了泡菜能够引起轰动还不知道激动成什么样呢,是不是就想着靠泡菜拯救世界?然后昂首挺胸地宣布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