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辩护人办公室工作久了,会更加同情穷人、移民,更加厌恶有钱人。在我们的工作里,穷人的犯罪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生存,或者为了适应他们的社区。而富人,却基本都是出于贪婪、或者虚荣。在我和麦卡锡先生arraign聋人杀狗者Larry的那个晚上,刚好也arraign了另一个因为在百货公司偷窃LV包的韩裔女人。
杀狗者Larry当时已经被关押了十多个小时,情绪非常沮丧。他是个身材瘦弱的流浪汉,已经快六十岁了,穿着破破烂烂脏兮兮的滑雪衫,头上戴着鸭舌帽。和我们说话的时候,他只是呜呜呀呀沮丧的说着什么,完全没法听清,我们只能等手语翻译过来才能和他沟通。查指纹记录发现,他过去曾经有两次被捕记录,一次是在中央公园9点以后还睡在长凳上,违反了city code,还有一次是因为跟人吵架,动手给了别人一拳。两次都是misdemeanour。后来丽莎和我深入调查后发现,他不仅耳朵部分失聪、语言表达能力大部分丧失,而且双眼也有白内障,看不清东西。还有轻度智力障碍。Larry就像个孩子一样,不高兴的时候哇哇大叫,觉得丽莎为他过度忧虑的时候,会高兴的拍拍丽莎,或者咧着嘴安慰丽莎,让她不要担心,仿佛说自己是个big boy,能handle这些艰难的事情。
就是这样一个智力障碍、视物不清、也很难和人交流的流浪汉,因为在冬季的纽约下午四点的时候,踩死了一条白色小狗,而以虐待动物重罪起诉,面临数年的监狱判罚。在我和丽莎看来,虽然没法知道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纽约冬天的下午四点,Larry游逛了一天,很可能就是视物不清,不慎踩到了那条小狗,然后周围的人受惊大叫,导致听不清楚别人说什么的Larry受惊,继续踩踏小狗。但是地区检察官利用美国人喜爱狗的心情,在媒体大肆宣扬。不管案子谁是谁非,Larry因为付不起保释金,在监狱里待了两个月,直到他的哥哥终于良心发现,从他们母亲留下的遗产里拿出一部分钱把Larry保释出来。
而那个在百货公司偷窃LV包,被Macy's报警送来arraignment的韩裔女人,在系统里也有两次被捕记录,不过一次都没有被判罪过,最后都因为证据不足释放了。Macy's的供词是这样的(也在监控录像里被录下来),这位女士在几个不同的名牌包柜台都分别停留了很久,拿了好几个包试背,包括LV,Chanel的几款。然后她背上背着、手里拎着其中的两个LV包走到Macy's门口,在门口被保安拦下来,发现那个背着的LV包里还有一个比较小的钱包。
纽约警方和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和各大商场都有一个一揽子政策安排,遇到这种盗窃行为,商场可以先和盗窃人签订一个协议,在协议中,盗窃人承认所做的行为,并保证以后再也不进入这个商场,商场就可以不报警。
这个韩裔女人坚持说自己没有盗窃,而她的理由和大多数被惯坏的女人一样,是非常荒唐的。
那个韩裔女人穿着很精致,虽然从中午逮捕到现在,在法庭监狱待了六、七个小时,但看上去还是神采奕奕。
我问她发生了什么,她的解释是这样的。她是一个在中城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会计师,那天她就跟之前一样去逛Macy's,是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因为她喜欢LV的包,所以她就在那里停留了很久,有一款包和Chanel设计有类似的地方,所以她来来回回看了好几趟,把几个包都拿在手里反复对比。毕竟是那么贵的包嘛!正在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她接起电话,试图和对方通话,但发现Macy's信号不好,于是她就挎着那一堆包,朝门口走去,希望信号能好一点。结果就被保安抓住了。
我问她为什么一定要那么着急,不能把包放下去再走到门口去接电话呢?毕竟挎着别人的包包,还那么贵,多不好……她说,她是利用中午时间来逛街的,下午还有一个重要的presentation,她和她的partner还没准备充分,担心打电话来是和这个会有关系,所以比较着急。我又问她了,那为什么挎包里还有一个小皮夹呢?她说,手里包太多,拿着不方便了,就把皮夹放进去了。
你看,作为一个初次进入这类让人尴尬的对话的新人,我有很多非常尖刻的问题问不出口,比如,既然下午的会那么重要,为什么要中午就一个小时出来逛街买包?还要试上十万八千个包,一副非买不可的架势?手里包太多,为什么不放下来再拿别的呢?等等。但我实在惧怕一个真正的小偷(那时候我觉得她就是小偷),也不好意思问这些尖刻的问题,就让地区检察官去操心这些吧。麦卡锡先生反倒吩咐我去做一些更适合侦探去做的事情,比如去试试Macy's的朝东那几个门附近,是不是确实Verizon信号不好。去问问保安,她当时的表情、答话是怎样的。
但是半个小时后,这位女士就离开法庭了。她的丈夫,一个city counsil议员亲自来法庭保释她,5万美元的保释金。我的上司麦卡锡先生不得不亲自接待他,和他解释案情。但麦卡锡先生说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议员的太太的盗窃案,肯定不会留在公共辩护人手里的,他们会去找每小时收费600美元的辩护律师。议员反而诉了一大堆苦,说他太太酷爱逛街,又比较粗心,才总是被百货商店找麻烦。他们还有个5岁的女儿呢。等等。
在我的价值体系里,Larry是个不幸而善良的人,他只是在残喘的生活,最好的期待就是大家leave him alone,不要被打、不要挨饿、不要被莫名其妙关进监狱。而他的case,是我见过的最可笑的case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哗众取宠的case。然而他必须在监狱里待上几个月,因为他付不起保释金。LV女士是个完全没事儿找事儿的人,她有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丈夫,工作稳定,收入良好,不愁吃穿,偶尔买个把LV和Chanel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她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庭,老公保护她,女儿想必也很可爱。但是no no,这些都不够满足她的虚荣心。她需要更多的LV和Chanel。我觉得如果人满为患的纽约监狱必须要关什么人的话,就应该关这种以违法为乐的人,比如这种没事儿找事儿去偷LV包的人。但是这样的人,却不用在监狱里待一天,就可以抛下身后满笼子的穷孩子、残疾人、连英语也说不好的第一代移民,和我们和检察官们这样必须熬夜待在法庭的人,高高兴兴和丈夫回家去了。
写到这里,我必须把普希金先生的故事说完。或许听完这个故事,大家能理解为什么对于公共辩护人来说,大多数的罪犯都是为社会所迫,以及是什么支持着我的同事们为这些罪犯付出无数心血。
普希金先生是波兰移民,曾经是一个工程师,研究生学历。40岁那年,他来美国工作,带着妻子和女儿。几年以后,他给自己和全家都办了绿卡,谁知道妻子在拿到绿卡后就和他离婚,而且是在某个早晨突然消失的,直到签署离婚协议,他都没有再见过他妻子。普希金先生一个人把女儿养大,52岁那一年,女儿由于吸毒和贩毒被捕,检察官放弃起诉,把她遣返回波兰。
普希金先生从此孤独一人,55岁那年因为心脏病发作失去了劳动能力,住进了老人院。由于没有攒够医保,他只能进最便宜的老人院,和后来的受害人罗伯特住在一间。两个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从此同居一室,就仿佛回到打打闹闹的大学宿舍,然而大学宿舍里,一切的矛盾后面,支撑着少年们的,是对未来改善生活的巨大梦想。对于老人来说,痛苦是看不见希望的。
其实,都是些尴尬琐碎而能把人逼疯的小事。这位罗伯特是个精神有问题的黑人老人,平时喜欢从早到晚絮絮叨叨,夜里睡不着也要自言自语絮絮叨叨。而且他总是在房间里大小便,而且还不肯开窗,房间里总是臭气熏天。罗伯特老人还非常孩子气,普希金先生身体不好,罗伯特就拿锤子和钉子把窗户订死,普希金先生花九牛二虎之力把窗户再撬开,晚上出去散个步,回来一看,窗户又被订死了,而且地上是一堆新鲜的奇臭无比的排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