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想以千紫那不正经的性格同悠游淡雅的他处在一起的样子,应该会很好笑吧。
但是当我踏入他的房间,却听得一阵断续但动听的琴声。看见朝阳里一长一短的影子,小红群坐在大红衣宽敞的怀里。二者皆肤如凝脂,发若酒墨,一个眸若清泉,潋波动人;一个面若桃花,凤眼含春。
她和他都尤为认真,他带些习惯的随性,她携着未褪的稚嫩。朝晖为他二人的轮廓镶上灿烂的金边,再搭上二人皆本生为弄权者与生俱来的举手投足间的优雅贵气,使得他们看上去格外和谐般配,又如龙凤共翔,帝后齐眉。美得令人羡慕。
“小紫,你看,你姐姐被摄魂曲摄走了魂魄呢。”他与千紫轻声说笑道。他抬起头,还是用那种温柔的缠绵,意味不明的目光直直地勾住我,似笑非笑。
千紫咯咯地笑起来,声音清脆如鸟雀一般,看到我看着她坐在他的怀里,脸竟有些微红,忙娇唤一声,“阿姐——”扑倒我怀里,再不敢看他一眼。
我哑然失笑。
摄魂曲乃魔族高级法术,能用一把琴,操纵人的灵魂,有些修为高的,甚至能不携一物,仅凝空为琴,聚风为弦,引雷为音,空手直接摄魂。这般神奇的法术,也难怪那不正经的小妮子能静下心来与他学。
但事实并非真如他所说那般令我被摄魂曲操纵,千紫功力尚浅,此曲又属高级法术。因而她根本不可能真的会用此法术。他只是开玩笑罢了。
然而,这一支摄魂曲,当时却是真的摄走了我,他和她三人的魂魄。我是被此景感染心中惊异;他则是怀念起了过往,把千紫当作了千年的我;但千紫,却是被身边人摄走了魂魄,从此痛苦一世,导致最后疯狂而悲惨的结局。
直到数年以后,她依旧记得,今时朝晖似金,浮云若烟,天地如画的场面,记得她坐在他的怀里,交指抚琴,他的身上有种天生帝王气质,深深吸引了她。两人共坐,火红的袍尾随意铺了一地,墨发如瀑溅起金色的浪花,如一朵蓦然盛放的妖冶又热烈的火红色曼珠沙华,美得令人不禁俯首膜拜。爱情的芽从此开始悄然萌发,无人觉察,却待悔时才发现早已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良辰美景奈何天,谁与惜流年?花开错季,半生为君艳,为君蔫死而无怨。君心为雪吾为霜,谁与共沧桑?时光荏苒,但余愿君欢,望君妄,此生无憾。恨,天意弄人!无奈夜阑寂寞惟奏一曲浮梦落。
当然,这是后话。
“阿颜,你是来找阿紫的,还是——”他妖异妩媚的蓝眸盯着我,声音充满磁性的诱惑,“来寻本公子的?”
“公子说笑了。”我避开他的目光,牵住阿紫的手,礼貌地对他微笑道,“我自然是来带阿紫走的。”
千紫马上跳出来应和我道:“对啊对啊,昨日阿姐答应我,要与我去狐狸森林玩的,据说那有很多会发光的蝴蝶,会唱歌的树,还有七色的话花呢,可漂亮了。”
说完,千紫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了孩子气的喜悦笑容,“阿姐,我们走吧。”
“那么,公子,民女告退。”我俯身向他行了礼,拂袖转身正欲离去,却忽闻一声,悠长而懒散:
“且慢——”
我心头一沉,他这一声虽一如既往的磁性懒散,我却清晰地感受到他霎时强大起来的气场,不得不驻足回首,却看见他已侧躺在琴案前,单手支着头,一手把玩着桃花扇,凤眼微眯,目光表面游移暗带凌厉,唇角弧度优雅,好似君领天下。
未待我发问,他便道:“今夜酉时之前,必须回访。”
不是要,是必须;不是请求,是命令。
我平生最讨厌被人颐气指使,但碍于他对我的计划的重要性,我不得不先忍下来。我淡淡地道:“好。”
转身才走两步,又听他道:“还有,注意安全。”
我脚下一顿。
他是在关心我吗?
怎么可能呢,他关心的,从来只有自己想要的,权力地位,江山……这一点,我与他志同道合,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他关心的,是我所能带给他的利益罢了。
是我想太多了。
不知怎么,我竟然会答应那小妮子陪她去森林玩,甚至还陪着她一路走一路吃,什么冰糖葫芦,什么糖人儿,什么灌汤包,什么小虾饺……这些很平常的街头小食,却被皇宫视作低贱之物,从不上桌。这可怜的小公主,竟是第一次尝鲜,一脸新奇和惊喜,我看着竟有些不忍。
我迁就她纵容她,一路陪着她吃吃吃,吃不完也打包起来。几条街下来,已经少了几只钱袋。几打包的东西,我几乎拿不动,不过好在我有能无限收纳物品的神器戒子,倒也无事。
千紫去的都是些卖小吃,糕点,饮料以及一些新鲜小玩意儿的地方,她自小养尊处优,民间的粗布她那里看得上;她更一步不踏入屠宰场,因她不愿看见那些血腥场面,不愿听那无辜被杀的生命最后的绝望的哀嚎,哪怕是作为狐妖应该最爱吃的鱼和蛇。
这真是只太可爱的小狐妖。
买了一篮五花八门的糕点,挂在臂上,上覆一方锦缎,用以给小丫头一路走一路吃。那丫头刚拈走一块甜米糕吃完,四处游移的目光忽然锃亮,聚在一个点上。我顺着看过去,看见一个卖面具的小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