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
转过身来的潘大海,看到一脸阴沉的沈万三,原本因兴奋而涨得通红的胖脸蛋,陡地一下子没有了血色,整个人僵在了当场,我我我地我不出个所以然来。
眼前的沈万三,虽然样貌还是那个样貌,与自己熟悉的那个铁哥们完全一样,但是,在他的注视下,却让潘大海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
潘大海陡地似是意识到了什么,脸色变得很是沮丧:自己的铁哥们,真的象这些人说的那样,已不是以前的那个沈万三了,他是巴特鲁勇士,已与自己有了天差地别的距离。
不是吗?若是以前,自己在人前说说他的事,揭揭他的老底,他只会哈哈一笑,那里会象现在这样生气?
一念及此,潘大海不禁有些伤心,更有些难以喻意的落寞,一时间却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仅是他,旁边的二狗子等一众少年,也是个个脸色愕然,神情有些慌张。
他们也是没有想到,沈万三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貌似还听到了他们的说话。而且,刚才好象胖大海这家伙,还在揭他的老底,说他与沈万三一起曾偷看过马家大儿子传根媳妇洗澡。
如果换在以前,那自然是不会有什么,但现在的沈万三可不同了,人家是巴特鲁勇士,岂是他们这些乡野少年可以随便在背后议论的,若是人家较真起来,这可就是诽谤。别的不说,只要给家里的大人知道了,在场的人,都得被奏上一顿。
想到这些,所有人都不禁有些惊惶,一个个畏畏缩缩着,有几个都已悄悄地在挪动脚步,准备脚底抹油了。
气氛陡地变得无比的压抑,所有人望着沈万三,一个个脸色怪异无比。
“哈哈!”
沈万三突然大笑起来,猛地一拳就砸在了潘大海那肥嘟嘟的胸口:“我我我,我个什么啊!我还是我,小胖,你真******没出息,竟然跟你开个玩笑,你都吓成了这个样子,丢我巴特鲁勇士的脸啊!嘿嘿,如果以后再这样,你千万别跟人说,你是我沈万三的铁哥们!”
潘大海小名小胖,因为他从小就是个胖敦,所以村里人都叫他胖大海。
对于沈万三来说,自家来到周庄后,因为外来户的身份,以前很少有村里的同龄人理会自己。
而由于潘大海家与自家的情况差不多,所以两家走得很近。因此,可以说,在整个周庄村里,潘大海是真正与自己交往的朋友,也真的只有这家伙,是真心把沈万三当兄弟一样看待。
所以,在沈万三的心目中,潘大海是自己最铁的铁哥们。
不仅如此,穿越来的沈富,更是把这份友情看得非常的重。
不是吗?重活了一次,沈富更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都是沈富所在意的。
至于说刚才沈富脸色不善地出现在潘大海身后,好象是听了潘大海在背后揭他老底生气的样子,那自然是装出来地。是沈万三童心大起,想与自己的铁哥们开个玩笑。
那知,却是把潘大海以及一众村里的少年,吓成了这个样子。
心中好笑,沈万三却也不愿玩笑开过了火,所以这才立刻把话说明。
“小胖!不管我万三怎么样变化,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你会是我永远的铁哥们!”
沈富神情凝重起来,目光灼灼地凝视着潘大海,慎重地道。
“万三!”
潘大海浑身剧震,那原本苍白的一张小胖脸,陡地再次泛起了异样的红晕,眼眸里也突然热辣辣的满是泪光。
“小胖,你与万小一样,都是我的兄弟!”
沈富再次一拳砸在了潘大海的胸口。
“兄弟!”
潘大海喃喃着,猛地握住了沈万三的手。
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那一句兄弟,足够说明一切了。
好久,潘大海总算回过了神来,不由狠狠地也是一拳砸在了沈万三的肩头,嘴里骂骂咧咧地道:“好小子,你这死万三,看你吓我,看我不奏死你!”
“哈哈!是你这小胖子没用,哈哈哈,这可怪不得我!”
沈富被潘大海一拳打了个踉跄,但并不生气,反尔哈哈大笑起来。
这才是以前的潘大海该有的模样,沈富可不愿因为自己的变化,与自己的铁哥们有了隔膜和距离。
“万三!我就说万三不会变,他会是我永远的铁哥们!”
潘大海转过了身来,那张胖乎乎的脸上,再次涨得通红,小眼睛里亮光闪闪地,挺着个胸脯,就象是只骄傲的公鸡一样,转向了面前的一众少年。
此时此刻的潘大海,心情确实是激动无比。
说实话,当早上听到沈家昨天晚上出事,潘大海心中很是担心。
然而,当傍晚沈万三回村,看到他如同英雄般被人欢呼,潘大海更是为自己的铁哥们高兴,而心中却也陡地多了一种莫名的担心。那就是万三如今成为了巴特鲁勇士,自己与他的身份有了很大的差别,他还能当自己象以前一样,是铁哥们吗?
不过,潘大海安慰自己,万三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一定不会改变。这也正是刚才他与一伙少年争论的话题。
此刻,亲口得到万三的承认,感受到他发自内心的真诚,潘大海那颗忐忑的心总算安定了下来。而一种难以喻意的骄傲,也充塞了他的心神。
自己的好朋友成为了巴特鲁勇士,作为他的铁哥们,自己也是荣有余焉。
不仅如此,万三的变化,也将会改变自己的境况,从此以后,相信村里最也不会有人敢欺负自己了。
“嘿嘿!”
二狗子等人此刻却那里还会反驳他,一个个嘿嘿笑着,连连点头。而望向潘大海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羡慕,甚至是妒忌。
夜渐渐的深了。小院外终于安静了下来,村民散去,原本热热闹闹的流水席场地,变得空荡荡的有些冷清。
沈家前屋的灯还亮着,沈佑和万秀青两人却正在整理满屋的礼品。
望着屋中堆满了一地的礼物,两人眼眸里都是笑意。
这些礼物虽然尽皆都是些土特产,不是土豆就是鸡蛋什么的,真正算得上贵重的,也就马家送的两坛十年陈绍兴花雕。
不过,沈家夫妻在意的并不是这些礼品,而是在乎那些送礼人的情意。
不是吗?这是沈家自搬到周庄后,第一次能邀请全村人来喝酒,这绝对是沈家这些年最大的喜事。而从此后,沈家在周庄也算是真正的扎了根,与周庄的村民溶为一体,被人们所敬重了。
这才是沈家夫妻高兴的原因所在。
“只可惜,现在我们条件还不好,这次只能办十碗头。”
沈佑还有些惭愧:“等万三长大了,到他娶媳妇的时候,一定要好好重办,到时相信条件也会更好些,就能办十八盘了。”
十碗头和十八盘是酒席的档次。
大元朝末期,自然不象现代社会那样物质丰富。如果换在后世,谁家请客吃饭,还不端上几十数十盘的菜,能在大圆桌上搭起三层四层楼地。
但是,在大元朝末期,老百姓自然享受不到这样的生活。普通百姓家办酒席,讲的就是十碗头。
所谓的十碗头,就是一桌有十碗菜,而十八盘就是一桌有十八盘,这就能请客吃饭了。
要知道,大元朝末期,朝庭严苛重税,百姓的生活还是非常艰难的。尤其是乡下农村里,农民平时吃饭都成问题。一般都是一日吃两餐,而且还是闲时喝稀,忙时才吃干饭。只有到每年的浓忙时节,才能吃上一日三餐。
“是啊,是啊!我家万三这么有出息,等到他娶媳妇的时候,我家条件肯定会更好了。”
万秀青在一边连连附和:“到时,确实是一定要好好办酒,不能象这次这样寒酸。”
听着前屋隐隐传来的父母谈话声,沈富却是笑了,心中暗道:“老爹老娘啊!你们的要求也实在是太低了,嘿嘿,儿子可是要成为真正的财神地,到时别说十碗头十八盘的酒席,就算是天下的美食,什么山珍海味,都要让你们好好地吃个够。”
虽然暗笑自己父母的纯朴,但沈富心中却也是暖暖的。这就是家的感觉。自己的父母是朴实而勤劳的农民,与大多数大元朝的农民一样,过着简单而实在的生活,甚至他们的愿望也是如此的简单。
但是,自己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幸福生活的。
心中想着,沈富却丝毫没有睡意。事实上,今天晚上他还有许多事要做,还真睡不着。尤其是答应了县尊刘青云,要为他写一份如何防疫瘟疫的章程,却是今天晚上的头等大事,必须赶出来。
不仅如此,还有千头万绪的事,也必须整理一下。貌似自昨天晚上,突然穿越到这大元朝的末期,成为少年沈万三,沈富还真没有能静下来过。尤其是白天去长洲县,发生了那么多事,一切的一切,必须理出个头绪来。
心中想着,目光望向了屋里,沈富的神情却是陡地变得古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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