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心俱疲的回到了沛县,一路上拖着如死尸的皮囊和里面那颗在胸腔到嗓子眼间上下窜动不安的心,还有满脑子的刀光剑影,跌跌撞撞、冻冻索索的用力拖拉着重似铅的双腿,仿佛是在游荡完鬼门关后下意识的逃命。
熟悉的街道看着模模糊糊,一个个瞧不清的身影擦身而过,一声声“啊”的惊诧声在耳后滑过,我双手环抱着破旧的衣裳,跟随着不听使唤的脚步,凭着感觉恍惚的走在预定好的道路,轻车熟路的拨开门帘,窜入王大妈的酒坊,在老位子上瘫下身子。
“刘季,你——你回来啊!”王大妈盯着我好久,低声悄悄的问我,好像大白天看见了孤魂野鬼似的。
我满脑子的思绪如同田里的野草,一大波一大波的拔地而起,野蛮的占据了肥沃的土壤,压缩的五谷杂粮的生存空间,尽管我锋利的镰刀都割除了缺口,它们还是那样杂乱不堪的在我脑海里堆砌,残忍的浪费着我的心神,使我的双眼多余般的嵌在如死灰脸上,空洞的呆望着远方。
王大妈看着我这副模样,嘴里絮絮叨叨不知说着什么,胡乱的温一壶酒,丢在我的桌前,为我斟满一碗后忙活她的事去了。
我瑟瑟发抖的手捧起碗,芬芳的酒气一阵阵的袭入我鼻孔,顺流而上令人醍醐灌顶。扑面而来的酒香萦绕在我的周围,让我颤抖的心缓缓的平复下来,四周不再是大片能扎破衣服划破皮肤的荆棘,而是宽敞华丽的车厢,温暖而又舒适,我倍感安全的躺在车上,穿着丝绸的锦衣,抚摸着柔软丝滑的披风,听着滴滴答答的马蹄声缓缓前行。阳光散落在车窗外,明亮的在外边扣门,我也想分享这一方温暖,推开窗让它们涌入。借着光线的身影,我看见了窗外一排排的人头,低垂的头颅下跪在驯服的膝盖,安无声息的为前进的车队摆出一条宽阔而笔直得车道。朝前望去,一个个穿着铠甲,腰夸长剑的猛士踏着整齐的步伐为我保驾护航,我内心的激动冲出肚皮,撞击着我的声道,化成话语从嘴巴里说了出来:“大丈夫当如是也!”
我自豪的注视着地下整整齐齐的人头,忽然一个白头顶起,一只手从刚挺立起来的身子边划出,指着我的鼻子,吸引着我的目光投射过去,原来是白胡子老头范增,他目光炯炯有神,仿佛看穿了一切,嘴巴正有力的一张一合着,刹那间他严厉的声音扣响了我的车窗:“刘季,你好大的野心啊!”接着,唰唰唰的所有的人都抬起头站起来,露出了各式各样的脸庞,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漂亮的丑陋的,纷纷对着我指指点点,哗啦啦的喧嚣冲刷掉刚刚威严的肃静,唾沫星子铺天盖地湿了我一脸。
我吓傻了,赶忙掩面低头,直到嘲笑声逐渐的消逝,才抬起头,看到端起的酒碗已经到了嘴边,倾斜的碗口上的佳酿浸湿了我的干枯的嘴唇,我用舌头舔了舔嘴,尝到了久违的甘甜。味蕾打开,甜蜜蜜的滋味沁入心脾,微醺醺的让人陶醉。不只是酒能勾引出这种感觉,一个简单的回眸,一句轻声的问候,嘟着小嘴发着的小脾气,挥舞利剑张扬着的愤怒,也能让人欢喜,让人着迷,让人心中泛起丝丝的甘甜,让人把酣醉镌刻在脑海难以忘记。
我仰头把碗里的酒一小口咕噜吞咽入肚子,酒水夹杂着余温穿肠入肚,化作一团团热气蒸腾而起,从我身上每一个毛孔渗透出,带走侵袭五脏六脯的严冷。身子渐渐暖和起来,回过神来,眼前的场景清晰起来,酒坊的客人们时不时朝我望着,脸上写着各种惊讶和诧异。酒气在我全身流过,贯通了闭塞的双耳,他们小声的窃窃私语跟着飘入进来。
“那不是刘季嘛?怎么这副德行?”
“是他没错,不是听说被掳走了嘛?”
“逃回来了啊,真是命大。”
“听回来的人说,押人的亭长都被打死了,他这个跟班居然没事,看他那样,估计吓得不清啊。”
干嘛还提死人,我刚刚平复的心又开始焦躁不安,酒水带来的愉悦一扫而光,眼前又浮现出刘亭长突兀的大眼珠子,像怕走错通往阴曹地府的道路成为孤魂野鬼。他在奔赴的黄泉的路上一定愤恨得直跺脚,从呱呱坠地至今,熬过了饥年,忍过病痛,战场上刀山火海都趟过,没想到在个破茅屋里说漏了嘴丢了性命。就像我在常在山野里设下陷阱捕获的山鸡,拎起鸡头横刀一抹,鲜血一地,顷刻毙命,在我的眼里,鸡的性命不值一提,而在其他人眼里,我又何尝不是漫山遍野中普普通通的一只待宰的山鸡,性命的长短不由我掌控,只取决于那一剑的刺与不刺。
我端着剩下的半碗酒,酒水在碗中荡漾开来,激起着细微的波纹,慢慢归于平静。酒确实是好东西,喝下去让人有片刻的时间脱离苦海,享受着虚无缥缈的快乐,我把剩余的酒全部倾倒入肚子,谁知它的余温这么快的消散在冰冷冷的空气中,甘甜被凉气盖过,变成大半碗的苦水在我身体里翻江倒海。适才恢复的体温片刻间急转直下,后脊梁背泛起阵阵的凉飕飕的哇凉,是那种锋利匕首顶住的冰凉,人如刀俎我如鱼肉,把握不了命运的凄凉。
项梁就是用这种冰凉逼迫我去了咸阳城。我穿上刘亭长的衣服,背弩佩剑,捧着公文,后面跟着的项梁打扮成役卒摸样。他污糟邋遢,毫不起眼,只有我知道他袖子里头藏着的匕首三步内可以要我的小命。
一大早,我们两个来到了透着肃杀气息的官衙门前,项梁寸步不离,最后一次叮嘱我:“进去照我教你的说,好好说话,我眼睛盯着你呢,要是露馅了,我手里的匕首只认得你的脖子,我死了也要拉你垫背。”我任人摆布着,惶恐不安的小脚步踏入了衙门,哎呀,还以为官府戒备森严,哪里知道是认章不认人的地方,出示了公文,什么贱民连搜身都不用就进去了。
“叫什么名字,哪里来的??”长官跟没看见人似的,头也不抬的冒出一句。
“在——在下沛——沛县泗水亭长,刘——刘——邦,字季,押役卒过——过来服徭役的。”我急的结巴了起来,看着堂上的大官露出不满的神色,背后项梁肯定也是一副要同归于尽的黑脸,后背都湿透了,脚发抖的越来越厉害,但是我必须镇定,人在生死关头都能激起内在的潜能,我绷紧双腿,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心中默念着我是刘邦,稍稍的缓和过来。
“嘴巴能不能麻利点!怎么就剩下你们两个人了,其他人呢,你这个亭长不想当了?”长官毫不客气发飙。
“我——我,我们遇到反贼了,其他人都遭难了,我们两个是趁着他们睡着了才逃出来的”
“反贼?”
“是是是,为首的头子叫项梁”
“项梁?没听说过,是不是让役卒给跑了不好交差,瞎编的?”
“大人,是真的,听他们说是项燕的后人,你看我这伤口,浑身的伤。”我脱掉衣服,露出了剑伤,还有给那些役卒拳打脚踢留下的伤痕。
“伤的不轻啊,说说,怎么遇到的?怎么就留你们两个活口了?”
“小人路上遇到大雨,找了间茅屋避雨,谁知进了贼窝给抓住了。他们正在商量了去骊山的来着,给小人撞见,杀入灭口了,他们后来想扮成役卒逼迫小人带着他们去骊山。所以才留下我们两个引路用。”
“去骊山干嘛?”
“说是要混进去救个叫英布的人,小人逃跑他们肯定知道了,想必是要提前动手了,因此我特意前来报告。”
忽然,外边马蹄声和马的嘶鸣声大作,乱声飞过,接着一个穿着戎装的士兵急急忙忙的冲进来,跪下来报告:“大人,骊山来了一伙反贼,现在敌情不明,章大人为防万一,特派小人来请大人带兵前往相助。”
“嗯,知道了”
“哦,刘亭长,看来你说的是真的,这群反贼胆子不小啊,骊山都敢去,难怪把你吓得,好了,我把画师叫来,你把反贼头目描述出来让他画出来,完事了你就可以回去了。”那个长官说完立刻点兵往骊山飞驰而去。
还没来得及看看咸阳城的一草一木,只是碰巧赶上了始皇帝的车队,耽搁了一会,我们就匆忙的出了城。城外山林处,项涟早已带着弟弟等候着项梁,不久项伯带着族人和范增也回来了。项伯长时间在咸阳潜伏着打探消息,这次接到项梁的消息,便依着范增的计策,带着跟随的族人在约定日子那天日出之前就人不知鬼不觉的埋伏在了骊山,等天差不多快要亮的时候,在山野里点着许多火把吼叫,颇有气势的敲锣打鼓,叫嚣着要杀进去救英布。骊山的少府章邯也不是没觉得是疑兵之计,奈何手下都是些囚徒,兵马少的可伶,不敢贸然出击,只能先按兵不动,派人咸阳搬救兵,可他没料到的,援军赶到后,什么反贼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等到官府大张旗鼓的抓拿项梁时,项梁名声已经传遍骊山和咸阳,他通缉令颁布在各县的街头,这么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喽啰成了街头小巷议论的仗义英雄,而且添油加醋的传得是神乎其神——什么江东出了个英雄叫项梁,他反抗暴秦杀敌无数,而且英雄惜英雄,听说英布被困骊山,单枪匹马就前去救人,虽然英布没有救出来,可梁英雄面对千军万马似乎没有胆怯,拼死搏斗且全身而退。结果是天底下各路豪杰没有不都佩服的五体投地的,纷纷去江东投奔他。
酒开始上头了,打个嗝呼出的全是酒气,晕晕的脑袋中无数吓人的事情都冒了出来,我在咸阳城外险些丧命的事历历在目,首先范增老头预谋似的建议项梁杀了我已绝后患,我想不明白我哪里得罪了这个老头,非要置我于死地不可,难道弄脏了他的那间茅屋,还是当我有能力反咬他一口,或者就如同卢绾说过的:“狡兔死,走狗烹!”我就是只走狗,跟着刘亭长时就帮他咬人,现在给反秦的义士们出完力了,没有了其他用处,留着还会乱咬人,不如杀掉还能吃上香喷喷的狗肉,我心如死灰、眼皮直跳的瘫在地上等着追随刘亭长的共赴黄泉。
“放了他吧,他还有爹娘要照顾的。”项涟的恻隐之心我会记住一辈子。
“他也算同谋了,说出去秦兵也不会放过他的。”项梁终于决定不杀我。他正沉迷于威名远播的喜悦之中,少杀一个人还能讨个吉利。假如事情进展没有这么顺利,他不得一肚子的怨气的冲着我这个仇人官吏的走狗咆哮,就像对刘亭长那样把我一脚踹飞入地狱。
“滴答滴答!”越来越近的马蹄声让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我就知道危险远没有结束,不然该死的眼皮跳的那么厉害。朝马蹄声传来的地方望去,远远的就看见一群士兵骑在飞奔的马上,一手抓住缰绳,另一只手抬举起了弩。
“大家快跑,都分散开,别挤一起。”项梁高声急呼,慌乱中还专门命人背上老头子范增,众人四散开来逃命。
生死关头,我居然能异常冷静规划着逃跑路线,得往小路跑,沿着山路跑,跑到荆棘丛林去,躲藏起来不要成为追赶的目标,而且不能和项梁的人待在一起,他们也不是善茬。我瞄着既定路线,喘着气狂奔,突然听到啊的一声惨叫,刹那间有异物磕着我的小腿,身体失去平衡栽倒在地,吃了满嘴的泥土。回头一看,一个尸体背插着数箭伏地,更远的地方马匹荡起了灰蒙蒙的尘土,隐约瞧见地上翻滚着的几颗头颅。我头一次见过这么多死人,死神就紧紧的跟在我身后,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捧起地上的泥土涂抹着脸,可不能让他认出我来,接着撑起身子站起,使出吃奶的力气逃离。荆棘划破我的衣服,割伤我的皮肤,背后一声声的惨叫声,催命的马蹄声,这都勾引不起我的注意,我跨着大步,手里捏着轻如鸿毛的小命,带着一颗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心脏,消失在荒山野岭之中。
我胜利了,活了下来回到了沛县,坐在我熟悉的酒坊里,喝着能给我安慰的小酒,内心澎湃。我摸着微微发烫的头,想起那些在尘土里打滚的脑袋,不由的感慨:“我的还在脖子上呢。”不管生命是多么的卑微,自己的永远得拽在自己手里。
酒气发散完了,我也清醒了,往后怎么走也有了规划。我不能再把来之不易的时光消磨在吃喝享乐和虚无缥缈的幻想里,看着窗外黄橙橙的麦穗,大片大片的低垂着腰杆,那才是我命中注定的归宿,我应该回到正轨,回到祖祖辈辈奔波的那条安全可靠的土路上去,或许旁边的岔路景色优美的通向我下辈子都见不过的铺满鹅软石的康庄大道,但那里同时也是人挤人、刀枪碰撞的不属于我的血海。我应当收敛起心中的胡思乱想回归正途了。
“啊——刘季,真的是你,街上人都说你回来了,我还不信呢。”樊哙走入酒坊,他的惊叫打断了我的思绪。
“刚刚——”
“别喝了,你家里出大事了,还不快回去吧。”
“什么大事?”
“你大哥他——没了!”
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没了,我大哥没了,是走丢了,还是离开沛县出去闯荡了,或者他没了什么东西。我丢下樊哙急急忙忙的往家赶,我不敢追问樊哙到底没了什么,因为我怕真的没了什么。
一进家门,里面围满了人,耳边响起了周勃那低沉的吸引着晦气乌鸦的箫声,还夹杂着父亲的哀嚎和母亲的低泣,一个灵堂浮现出了眼前,下面是二哥二嫂搀扶着将要晕厥的大嫂。由灵堂联想起没了的大哥,我不敢相信,也不想相信,可是大哥的强壮的身体分明泄了气的僵硬躺在床板上,他脸庞布满辛勤劳作换来的皱纹,苍白得跟霜一般,没有丝毫血色,身上的粗麻破布衣裳还残留着几颗金黄的麦穗,我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没了。旁人的叹息和安慰中,我知道了大哥如何晕倒在令他劳累一生的粮田中,发烫的身体如何被背回,又如何在天气急转变寒的夜晚与世长辞。我脑子一片空白,跪倒在他身旁,握住他那双满是老茧的手掌抽搐哭泣。
几天后,我在大哥的墓碑前久久伫立,苦思良久,看着周围是金灿灿等待收割的波浪起伏的麦田,我下定了决心朝着和通向庄稼地的土路相连接的岔路走去,尽管不知道它通往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