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同样的人不同样的命运!让人无法心理平衡,那个王大姐我再熟悉不过了,经常约一帮人到小弟家打牌顺便蹭饭吃,黎荔不在家时小弟常喊我去帮他招待她们。满满一桌菜她不停嘴地吃,饮料她罐接一罐地喝,饭前饭后水果她照样一个接一个地啃,胃的容量大得令人咋舌,我怀疑她的胃是用橡筋装的,她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能吃的一个女人。
论形象,个头比我矮5公分,体重比我至少重25公斤,一坐下来腹部以上就像一串糖葫芦,一脸的黄褐斑,眼睛努力睁也不够5毫米宽一条缝,一个小鼻子从侧面看藏在胖脸里根本看不见,樱桃大的小嘴一张一合迸出来的全是女高音,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还有一个三层的下巴;论学识,初中混了半年,每次整理档案还得请人帮忙;论为人处世,整天张家长李家短,一张嘴老插在同事锅里,她家厨房一个礼拜难得冒一次烟,更难得请别人一次,若请你吃饭,你得记住一定是她家有事该你出血了,当面都叫她“大姐”,背开她五花八门地叫她“肥婆”“囊袋”“轧路机”“守财奴”“大喇叭”……
就这样一个人,因为后台硬,还成了政府里的红人,逢年过节大家争着“孝敬”她,唯恐落后于人。
在家有一个对她百依百顺唯命是从的老公,还有一个凡事不用她操心,学习用功,人见人爱的儿子。真是老天错爱,天理何在?还是她前几世做大好人大善人修得此生如此好命?
不说她,就拿教师队伍里的人来说,先说黎荔,各方面条件与我相差无几,命运却是天差地别,她和我同岁,比我大两个月,跟我一样矮个儿,一样长相平平,一样的家庭条件地理环境,一样的高中毕业,一样的是骨干教师,她比我还晚教半年,唯一比我优秀的是她写得一手很漂亮的钢笔字,如行云流水般洒脱而飘逸,最早吸引小弟眼球的就是这笔好字。
有一次我和小弟讲:“别看你字写得漂亮苍劲有力,做为男孩子也算不得什么,若你见了我同事黎荔的字,一定甘拜下风!”刚好家里有她帮我抄的一份作息时间表,拿给他看,一看眼睛就发亮,我告诉他那还是她胡乱潦草的。
他有点迫不急待地说:“何方神圣?这么厉害,这哪像女孩的字,哪天把她请到我们家来,让我好好欣赏欣赏,再和她好好切磋切磋!她在哪个学校?”
“怎么?这么急于见她?她还真是个才女叫呢!除了长相普普通通,优点还真不少,书教得一级棒,字写得一级棒,人品一级棒,老姐所具有传统美德、优良品质她一样不缺。你若不以貌取人,我介绍她给你做女朋友?不过好像有人介绍了一个城里在洒厂工作的吴什么人给她,那人家底不错,她父母挺乐意的,她本人目前好像不来电。”
“她在哪个学校?”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刚好这学期调到我们学校来了。”
“既然这么方便,那能不能请你邀这位女才子明天上我们家来玩?”
“迫不急待了?”
“不是!我后天要去河口住村,没事的话好久不回来一次,刚参加工作总得好好表现表现吧!”
“真对她感兴趣的话到时可以要求调回来。”
“过了明天再说啰!”
第二天我就对黎荔说:“走,上我家去,我有一份惊喜送给你!”
“惊喜?”
“是啊!那是许多都市大学生梦寐以求却没追到手的。”
“是什么?”
“暂时保密!去了就知道了。”
“那我倒要见识见识!”
果然一到我家黎荔就两眼发亮,两人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二人可谓郎貌女才,应该说小弟才貌双全,他和我恰恰相反,我继承了父母所有缺点,他遗传了父母全部优点,许多人用六个字形容他:帅呆了或酷毙了。
他在大学期间,搞文艺节目时常当主持人,经常演讲,一般都拿第一名,很多女孩子都很迷恋他,主动追求他,可他不喜欢都市女孩的浮华虚荣、庸脂俗粉,他喜欢农村女孩的朴实无华、清纯可爱。
他们聊得十分投机,小弟滔滔不绝,黎荔口若悬河,彼此对对方的字欣赏有加,我好不容易才见缝插一针:“不好意思,俺要失陪了,忘了告诉学生今天别来补课了,我总不能失信于学生吧!所以我得去学校了。”
她颇不舍地站起身说:“那,我也跟你一块去!”
“你急什么?又不补课?晚一点我还要赶回来。你们去老坟地接我一下就行了。”
“瞧我姐,天不怕地不怕,却怕那些死人!”
“女孩子都这样。我小时候也特怕过坟地,记得有一次,我妈让我去借一根秤,回家路过坟地时,我拔腿就跑,这一跑就糟了,鬼追来打我背,跑得越快打得越快,一停下又不打了。回家告诉我妈,她却哈哈大笑,我生气,女儿吓死了她当妈的还有好心情笑,她摘下秤锤告诉我,鬼就是那个秤锤。你们说好笑不?”
小弟也哈哈大笑起来:“是好笑!看来你小时候不够动脑筋啊?”
我点着小弟的脑门问他:“你这颗‘三斤半’长到干吗用的?这是她改编的故事,本是前一阵我们学校采秋茶时,炒好分给老师,却没有秤,叫一个学生去借秤,他回学校时哭着说路过坟地鬼追打他,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捧腹大笑。不料被她搬这儿来讲了。”
小弟对此更加欣赏:“这才叫热蒸现卖、灵活运用,真逗!太好笑了,哈哈哈……”
他们的快乐感染了我:“谢谢你,黎荔,你太有趣了,老娘死这几年,我几乎忘了开心是咋回事,很久没这样开心过了,真不想到学校去了。”
小弟立即说:“为人师表,言出必行,怎么可以失信于学生?再不走天就黑了!”
“太阳还落山呢!今天地球不会比平时转得快些吧?”我又附着他的耳朵说,“怎么?这么快就忘了姐这个大媒人?嫌我当电灯泡是不是?放心吧!老姐识趣得很,今天晚上我不会回来了,不过,你可不许乱来,免得我无法做人!嘿嘿……”
“去去去!拿我当什么人?”
“玩笑而已玩笑而已。失陪了,你们聊吧,我先走了!”
第二天早上,小弟陪黎荔一同到学校,顺便去上班,黎荔目送小弟走过一个山弯又一个山弯,直到再也看不见人影还站立在那儿痴痴地发呆。我发现两人都成了熊猫眼,不用猜,他俩一定聊得很晚才休息,结果她坦承聊了一个通宵。
经过几次交往之后,小弟要求调回本村,从此校园内校园外,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清澈见底的小河边,枝繁叶荗的松林里,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每当那一对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时,我便羡慕不已,也后悔不已,原本我也可以像她一样幸福,由于自卑和怯懦,幸福就从身边溜走了。
正当他俩打得火热时,黎荔的母亲找到学校警告她,不许她再和小弟来往,嫌小弟是黑灯瞎火的农村出身,又是乡政府普通干事,小吴却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城里人,又在当时红红火火的县洒厂工作。黎荔对这些倒不计较,就是在意小弟比她小两岁。
我告诉她:小弟从小都很独立,有头脑,遇事果断,从不拖泥带水,很会照顾自己,更会照顾他身边的人。明智的选择就是选择小弟,一定是赚钱的买卖。
小吴的家人频繁地出入黎荔的家,给她父母施加压力,企图利用家长的力量打败小弟,她个性中也有优柔寡断的一面,小弟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自己认准目标就大胆展开强烈攻势,迫于她父母的强烈反对,为避免夜长梦多,他催她趁早结婚,女孩子总是充满浪漫的,认为恋爱时间越长越有意思,结婚等于步入爱情的坟墓。小弟说可以先结婚后恋爱,她不肯,小弟便使了时下人惯用的招术----先上车后补票。黎荔便死心踏地跟了小弟,从认识到结婚整整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