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寒冬,旧金山。
那是个美丽迷人的城市,它也有个美丽的名字:圣弗朗西斯科,但宋夕阳更愿意叫它旧金山。
她随父亲移居到这里,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在华人圈里家喻户晓。她继承了她母亲的美丽和父亲的聪明英气,她耀眼、夺目,是所有褒义词的代称。
这一年,是她17岁的生日。
作为生日礼物,宋夕阳可以放下课程去挑一件晚装准备宴会。
17岁的宋夕阳已经很高了,一件薄荷色的罗马宫廷裙,一双半坡跟的银色暗纹羊皮女靴,罩了一件梅红色的大衣,在司机的带领下赶往郊外的宋家庄园。
那天有大雪降临,宋夕阳一直望着窗外的街灯和落雪,途经金立门大桥时她看见昏黄的灯光下一群人在殴打一个少年,灯光一闪,她只来得及看到那个少年的半张侧脸,是个漂亮的中国人,这样想着,宋夕阳招手停住了车。
走近了,宋夕阳听到少年流利的英语以及他挺直的背,偏执倔强,不识时务,这是宋夕阳对他的第一印象,但她还是向后侧了侧身低声吩咐:“解决了这件事。”
宋家的家教颇好,事情很快被摆平,司机扶起尚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恭敬的开口询问:“小姐,接下来……”
“给他钱。”清越的声音响在几米开外,何如风挣扎着抬起了头:灯光下有穿着单薄的年轻女孩,说话时微仰着下巴,神情疏冷高傲,却又漂亮得不可一世:“你是谁?”
那是个很好听的声音,悦耳低沉,让宋夕阳清冷的脸有了笑意:“我是谁?”落雪在他们中沉浮,何如风有些看不透她的笑,但他来不及再问。一叠美钞落在他手中,女孩已转身离去。他只来得及看到她的背影:一袭暗红,如同在寒冬中绽放的红梅,像一团火,也像一道光。
这一年宋夕阳17岁,他与她初遇:她是高高在上的宋家明珠,他是家道中落来美国投靠叔父的落魄孤魂,所有行李被偷举目无亲时她闯进他的人生,原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有交集,却终究免不了落入俗套。
1999年,初春,旧金山。
该怎么描绘他们的重逢?又是鲜衣怒马的救人江湖,亦或他寻她许久终于再见心上人一面。不不不,都没有。
那是18岁的宋夕阳,她清冷干净,美丽动人,却始终万事深埋于心。于是所有轰轰烈烈的场景都不该出现。
宋家庄园的宴会上,他与她手心相握,呆板、陈旧、最老套的相见方式:“你好何先生,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可是,就是这样老套的方式,却缚住了他们的一生。
那天夜里,受父亲的叮嘱人潮渐退后宋夕阳送他出门。
灯光朦胧,寒意未褪,年轻的男女一前一后的走在开满木棉花的小径上。穿着单薄的宋夕阳不禁打了个冷颤,她正暗恼没披上披风时带着茶花味的外套从天而降,不用想也知道是谁的,皱眉的同时已伸手搭上衣襟,正欲脱下归还,一双手先一步止住了她的动作。
她抬起头,眼中泛冷。
何如风略显无辜的耸耸肩:“绅士之礼。”见她依旧满脸防备只好松开手:“就当报答宋小姐那天的救命之恩。”
许是这个理由太过充分,许是月光下少年的眼神清澈执拗,宋夕阳做了人生中第一次妥协:“走吧。”
老旧的往事谈起来像饮一杯珍藏多年的烈酒。清醒很多的何如风说到这一幕时眼中还带有笑意:“茜小姐或许不知,当她说出那句‘走吧’时,我感觉她好像将一生都交付到了我手上。”
我点头表示同意:“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他不轻不重的反问,却又自顾自的回答:“后来,就像做了一场风花雪月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