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朋友给我看手相, 说你30岁前会遇到三个很特别的人:一个会伤害你很深,一个你会伤害他很深,一个会终于与你共度未来。说完后一脸严肃地看着我,眼神好像已经穿过我的头盖骨抵达了宇宙的边缘。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意识到男左女右,他好像一开始就看错手了。
有的人会在晚上打电话给你,有些人你会想在晚上打电话给他,有些人你会拿起电话又放下,有些人你知道这个号码打过去也不会再有人回答。在生命里我们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以为是一辈子了的那个人某一天也会莫名消失,但搞不准哪天又会突然出现。就像电影放完前每个角色都像薛定谔的猫。
人生漫漫一辈子这么长,下任何结论都可谓太早,只要遇见过就是难得的缘。当电影结束字幕缓缓上升,我总会在黑暗的电影院里多坐一会儿,想想刚才电影里那些精彩的人和故事。默默在心里为他们喝彩。
我是你龙卷风中心那片宁静的海
无意中在网上翻到周杰伦很早以前的MV。《龙卷风》的钢琴前奏一响起,仿佛整个人的灵魂被活生生拔出体内,突兀地降落回16岁的少年面前。
记得周杰伦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我刚念高一。不知道有发胶这种东西的我,每天还坚持用梳子蘸水刷头发来试图弄出动画片里那种不科学的造型,也毫不在乎自己微胖的身材和满脸的青春痘。那是爱戴大大的Baby-G电子表和总有莽撞勇气跟喜欢的人表白的年纪。
刚出道的周杰伦顶着一头卷发,戴着低低的棒球帽,却唱出一首首让人仿佛中邪了一样不断按倒带键的歌。现在感觉中邪的反而是周杰伦,除了玩中国风玩得走上不归路外还要搞各种怪力乱神的事情,拍个MV恨不得一手双截棍一手贝多芬,最后再整个大型魔术把方文山从钢琴里变出来才算到位。他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我先买了磁带,很清楚地记得那时磁带9.8元一盘,后来又出了CD,于是我又去买了同一张专辑的CD版,CD12.5元一张。
因为我高中住校,周五放学后大家都得坐校车从位于郊区的学校回市区。那是偷偷恋爱中的男女最期待的时刻,在没有老师监视的情况下跟喜欢的人并肩挤在破旧的校车座位上,腿上盖着书包,遮挡着以为没人看得见的私底下紧握的双手,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里,哪怕都渗出汗来也舍不得放开。趁大多数同学都睡得东倒西歪,情侣们更是会偷偷乘这机会亲个嘴摸个脸什么的。当年女生寝室夜话,有人问接吻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不久以后不知道谁从广播里播放的言情小说里听来一种浪漫的讲法称,“接吻的感觉就好像是吃果冻”。这个说法后来在女生间广为流传,若有一对男女开始暧昧,女生的闺蜜都总爱逼问对方,吃果冻了没?
那天在高中回市区的校车上,本来总是和我坐在一起的那个我喜欢的男生,不知怎么突然冷冰冰地说要自己一个人坐,我连一句为什么也没来得及问,他就从我身边走过,一屁股坐在校车最后一排的位子上。此时此刻,校车上一片欢声笑语,大家都在跟身边的人聊天聊得热闹,甚至都没有人注意到我一人突兀地坐两个人的座位里。我好几次回过头去,都见他只顾低头看书看得聚精会神,一时间我不知道这世界到底突然发生了什么,昨天还跟我嬉笑聊天的人今天突然就冷若冰霜。校车终于启动,我默默把书包放在旁边试图填补这个在我看来巨大的空洞,心里的疼也排山倒海般袭来。
校车行驶在上海郊区飞扬沙尘的马路上,远处有诡异的烂尾楼耸立着,盖到一半的别墅布满空洞洞的窗门,底下无人看管的野草已经高过了门槛。看不见太阳,天空却亮得晃眼,校车里情侣们的脑袋越凑越近,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同时试图挡住马上就要掉下来的眼泪。这时坐在隔壁排的班长看到我这副样子,也没有问为什么,只递过来一只耳机,问我要不要听周杰伦的CD。我记得当年我跟班长碰巧用的是同一款Sony的CD播放机,圆圆厚厚的壳子,若碰到颠簸,CD还会在里面发出嘶嘶声。
最后,我的眼泪和周杰伦口齿不清的歌声一起涌出。我哭出了声音但又轻易地被车子的马达声盖了过去。班长一言不发地坐着,没有给我递纸巾也没有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等这歌放完了他就再放一遍,又放一遍,又放一遍。我不记得那天一路上我们听了多少遍《龙卷风》,也不记得班长啥时候拿回了他给我的耳机,我也不记得最后自己是怎么下车走回的家。到了家里我已经不再流眼泪,心里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不可言语的平静。
写到这里我想起来的是——
就是那天我突然决定翘掉晚上的美术课,开始了骑车夜游的日子。因为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终于冲破栅栏跳了出来。它长着一只模糊的兽的样子,我仿佛可以看到到它那双温柔的大眼睛和结实而矫健的四肢,它只是回头看了我一眼便撒开腿往前跑去。我丝毫不知道它要去往哪里,只觉得我必须跟上。
从此就不能停下,不断地跑,一直一直地奔向未知的前方。
蜘蛛的消失
昨晚洗澡时,看到天花板角落挂着一只长脚蜘蛛,就是身体小得像一粒米,八条腿却长得跟牙签一样的那种。一直觉得这种蜘蛛特别虚张声势,明明是哈比人却长了姚明的腿。这只蜘蛛让我想起高中班里的一个男同学,身高193厘米的他在我看来简直高耸入云。开学前军训的某一天,我蹲在走廊上系鞋带,这位仁兄竟然完全没看见我,一脚绊倒从我身上整个摔过去,于是就这么熟了。
姑且称他是Z同学。
Z同学家当年在上海吴江路比较时尚的那一头开了家Pizza店,我记得那家店叫做嘉澳Pizza,店堂小小的,只放得下够四五人坐的座位,灯光柔和安静舒适,常常放我没听过的外国歌,在我16岁的世界里悄无声息地插进温柔奇妙的一刀。去过吴江路的朋友可能知道那是石门二路口那头,楼梯走到最高层带有露天天台的那一块私地,从店里的落地窗可以俯瞰整条熙熙攘攘的吴江路。晚上的吴江路人潮涌动,在两边店铺明朗灯光照耀下的街道上,行人缓慢移动的身影让我觉得仿佛正俯瞰着一条光之河流,那河流清澈见底,于是可以看到河底彩色流沙石块的滚动。
只要Z同学在店里帮忙,我就能吃上免费的三明治和果汁。坐着无所事事地看他调果汁切柠檬,换灯泡开气窗什么的他也从来不用凳子抬手就来,身高的便捷效果让人震惊。这里后来一度成为我夜游归途的补给站,当时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夜游的事实,当然也包括Z同学。在班里我们并不太常说话,都有着各自的小圈子,但我要是去店里他总会热情地招呼我,有一次看到我背上的画筒就好奇地问我里面装着什么,于是我把素描练习展开一个个介绍。这是阿格里巴,这是小卫,这是海盗,这是牧童,然后他笑着说我完全不懂啊。
我的17岁生日也是在嘉澳Pizza过的,他母亲听说我们要来过生日,特地当天提早开了店。那天我请了很多同学一起庆生,店里坐不下那么多人,于是大冬天的在门口拼了桌子,我们吃吃喝喝打牌聊天,也没有人说冷。后来还有人拿出了掺了朗姆酒的可乐饮料,我没喝几口就觉得晕晕乎乎的,但坚持喝完了一杯。
这样的心情就跟当时我开始在这个城市探险一般,每天每周每月,慢慢接触到大人世界里的东西,那心情就像矫正牙齿时舔着硌牙的铁丝,忍受着浑身不适和看上去的愚蠢,但心里默默期待着拆下的那天。夹子耳环、透明唇蜜、淡色指甲油这类东西慢慢在我抽屉里堆积起来,顺便堆起来的还有莫名其妙买来不明觉厉的打口碟。头一次听Charlie Parker觉得脑子都要被他吹炸了,换成Louis Armstrong又嫌他喉咙里老像是憋了一口痰,可花光了零花钱买来的CD不能就这么扔下,于是一遍遍地听到CD机没电我沉沉睡去。后来我带了这些CD和两只电脑喇叭去学校宿舍想给室友们增添娱乐活动,但受欢迎的不是莫文蔚就是蔡依林。当时与我同住的女生们突然就会手拉手大唱《分手快乐》,满脸的欢乐喜悦,我很想加入她们却力不从心,隐隐觉得自己注定将孤独地面对未来生命里的某些事情,承受或享有它将带给我的痛苦与欢乐。
我和Z同学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值得一说的故事,最多在学校走在一起会造成令人印象深刻的40厘米身高差,我的视线常年跟他的皮带扣平行。与其说想起他不如说想起他家的店,或者想起了一段印象有点模糊了的年少岁月。高二下半年的时候Z同学随全家移民去了澳大利亚,当我再去嘉澳Pizza的时候,店铺已经转手给了别人,我点了杯奶昔坐在老位子喝着,余光捕捉到店员看我的眼神,毕竟邋遢学生样的身影和店的氛围似乎是不太和谐,于是此后就再也没回去过。明知道Z同学和他的店已经不复存在,又好像老是要再确认什么似的,夜游回来时会特地窜一下吴江路,抬头看一眼亮着霓虹灯的店招牌。又过了一年,吴江路大改造,所有的店都拆了又开,开了又拆,饮食店改卖饰品衣服又改回饮食店,嘉澳披萨的影子彻底从吴江路消失了。
说回昨天看到的那只长腿蜘蛛。
当时我正在洗澡,抬头瞥见它挂在天花板的角落,正心想着是否快点洗完,那蜘蛛就长腿一蹬顺着看不见的丝线缓缓下降,先是落在淋喷头上,又下降到肥皂盒上,最后落到水龙头旁边,大概是因为到处都是积水,蜘蛛一滑一滑地奋力扒住浴缸边缘试图不掉下去。我把淋喷头关了想减少点水花好让它有机会爬走,没想到蜘蛛又飞身一跳直接跳进浴缸里,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它顺着水流旋转着旋转着,消失在了下水道口。
就这样,在我漫长人生中二十好几岁当口的某个30秒里,蜘蛛在表演了三度蹦极后消失不见了,没有留下任何踪迹,只让我想起也不算太久的往事中一段不算深刻的记忆和一个不算熟悉的人。除了长腿长脚外,我无法把Z同学和这只蜘蛛的出现扯上任何关系,直到我这篇文章都要写完了,我还是无法在写作结构上做出个什么“以小见大,以浅入深”的合理安排。
有人说世间万物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有些事情之间也可能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各自完完全全地独立着。他们出现了,然后又消失了,而苦苦纠结着要寻找并赋予其意义的,只是自己的执念。
当我举杯的时候把对面留给你
狗狗是我先生的昵称,因为他很喜欢狗,不知从哪天起就顺口一直管他叫狗狗。
狗狗原籍是孟加拉人,幼年随家人一起来移民到英国定居。他黝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时常留着一脸碎胡碴儿。外人都觉得他沉默寡言有点让人难以接近,但私底下却是个幽默风趣性格温柔的老好人。
我和狗狗是大学动画系的同班同学,刚认识时并没有对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各种怪人频出的艺术学院里,狗狗低调得随时都可以融进背景。由于是朋友的朋友,所以偶尔也会听说他的奇闻趣事,比如早上穿衣洗澡出门只要五分钟就能搞定,喝茶要放三勺糖不然觉得没味道,慢慢地两个朋友圈的交集越来越大,最后一群五六个人成了大学里形影不离的挚友。
在大二暑假就要开始时,我突然面临一个无家可归的紧急事态,原本说好一起租房子的几个朋友纷纷爽约,交换学生的交换学生,搬新家的搬新家,剩下的几个人由于无法负担起那么大一栋房子也就兽散鸟飞。可当时我三天后就要回国了,宿舍的退租程序也不能逆转,结果突然面临下学期没有宿舍的境地,情急之下只能抓住也还在找新宿舍的狗狗,求寄放行李并拜托他能不能也顺便帮我签一间房。没想到狗狗爽快地答应了,可我回国后还是忧心忡忡,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状况。
暑假里,收到狗狗给我发来的邮件,说虽然找到了两间空房但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两间房是连着的,虽然当中有一扇门隔开,但如果要下楼,住在里间的人一定要穿过外面的大房间才能出去。可当时整个镇上已经很难再租到空房了,学期也即将开始,于是我决定先住进去再说,等镇上有了新房源再搬就是。虽然心里有点为生活上的不便担心,但不知怎么想到隔壁住的是狗狗却也放下心来,同样是20岁出头的男孩子,但觉得他至少比其他人都来得可靠。
一开始住进这连体房的时候,我总是担心晚上出门上厕所通过他房间时会打扰到他,即使他表示自己睡得很晚没有关系,并且为了防止睡着时被我撞见尴尬场面,每天坚持穿牛仔裤睡觉。可我还是会思想斗争半天,最后选择爬窗出去,通过屋子外的防火梯下到大门外,再用钥匙开门进屋如厕,完毕后再从外面爬窗回屋,非常折腾。
慢慢地我们变得越来越熟,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的话题,常常讨论作业或者天南地北地神聊一整个晚上都不觉得困。有时我打工晚了他会特地来接我回去,并肩走在小镇清冷无人的街道上。不知不觉隔着两个房间的门再也很少关,我们从同学到朋友,最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情侣。那阵子他白天黑夜地开着电脑放Coldplay和James Blunt的音乐,我们一起打游戏,一起赶作业,一起去买菜做饭,甜蜜而幸福。
若从大二算起到现在,我们已经在一起9年了。有时候觉得好漫长,有时候又觉得短如一瞬。
虽然我一直梦想着自己是朝着夕阳奔跑的水手服双马尾从未变身的魔法少女,或者是拯救地球的中二少年……如今也终嫁作人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