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级情感发展。
(1)道德感。道德感是因自己或别人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社会道德标准而引起的情绪体验。
1岁左右的孩子还没有道德的判断,也不可能有意识地做出什么道德行为。婴幼儿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判断是在掌握语言以后逐步产生的。当婴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良好的行为时,成人就有愉快的表情并且用“好”、“乖”这些词给予奖励;当婴幼儿做出不良的行为时,成人就有不愉快的表情,并且用“不好”、“不乖”这些词给予批评。在这样的过程中,婴幼儿逐渐养成一定的道德习惯,以后再遇到类似的场合,他们就能毫不迟疑地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来;而对于不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则会采取一种否定的态度。
婴幼儿的道德判断是在与成人交往的过程中逐步学会的。凡是成人表示赞许并说“好”、“乖”的行为,婴幼儿便认为是好的行为;反之,凡是成人表示斥责并说“不好”、“不乖”的行为,婴幼儿便认为是坏的行为。因此“好”、“不好”是婴幼儿最初的道德判断中的两大类别。3岁的幼儿已经能把人分为两类:“好人”和“坏人”,例如说:“警察叔叔是好人,小偷是坏蛋。”
3岁前的孩子只有某些道德感的萌芽,3岁后,随着儿童交往的发展,成人不断对儿童的行为提出要求,使他们逐渐掌握了各种行为规范,道德感也逐渐发展起来。进入学前期以后,儿童逐渐产生了各种道德感,如同情、互助、尊敬、羡慕、义务感、羞愧感、自豪感、友谊感等等。
学前初期儿童的道德感很肤浅、易变,往往是由成人的评价而引起;学前中期儿童已掌握了一些概括化的道德标准,会因为自己在行动中遵守了老师的要求而产生愉快的情绪体验,而且开始关心别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中班儿童常向老师“告状”,就是由道德感而激发的;学前后期儿童的道德感进一步发展和复杂化,他们对好与坏、行为的对与错,有了比较稳定的认识。
在道德判断方面,学前初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带有很大的具体性、情绪性和受暗示性。只要成人说是好的,或自己觉得有兴趣的,就认为是好的;反之,则是坏的。同时,他们在判断行为时,还不能把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结合起来,常常只看到行为的结果,而不注意行为的动机,仅根据结果来判断行为;学前后期儿童,开始注重行为的动机、意图,比如:小朋友A把玩具乱扔打碎了一个盘子,小朋友B帮妈妈刷碗打碎了五个盘子。让儿童来评价哪个小朋友好一些时,学前早期的儿童会说A好,因为他只打碎了1个盘子;而学前后期的儿童会说B好,因为他是在帮妈妈干活。
成人对儿童的道德教育要符合儿童的道德意识水平,比如告诉儿童不要玩某个玩具,对一组儿童说:“这个玩具很娇气,拿了很容易打破。”对另一组儿童则说比较抽象的道理,比如:“这个玩具是别的小朋友的,你没征得他的同意。”对3岁儿童,第一种(具体道理)比较有效;而对5岁儿童,第二种(强调所有权)比较有效。
由于学前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可以对他们进行有系统的道德品质教育。但是,由于他们的道德意识还是很初步的,要注意结合儿童道德发展的特点,避免空洞说教才会有效果。
(2)理智感。理智感是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情感体验,它与人的求知欲、认识兴趣、解决问题的需要等满足与否相联系。
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理智感开始发展的时期。婴幼儿的理智感有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即好奇好问。婴幼儿最初往往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逐渐发展到问“为什么”、“怎么办”、“怎么样”等。如果问题得到解决,婴幼儿就会得到极大的满足,否则就会不高兴。
婴幼儿理智感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与动作相联系的“破坏”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在成人看起来十分平常的现象,在婴幼儿眼里却特别的新奇,因此他们要问、要拆,要去探索个究竟。所以我们常看到这样的情景:崭新的玩具刚买回家,转眼工夫,就被孩子拆得四分五裂,幼儿园里的玩具等也常常被孩子们拆坏。这些完全是幼儿理智感发展的表现,作为家长和教师要珍惜婴幼儿的这种探究热情,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
(3)美感。美感是人对事物审美的体验,它是根据一定的美的标准而产生的。婴幼儿对色彩鲜艳的艺术作品或物品容易产生喜爱之情。如幼儿喜欢外貌和穿戴漂亮的老师。在教育的影响下,幼儿中期能从音乐、绘画作品中,从自己从事的美术活动、朗诵中得到美的享受。幼儿后期,儿童开始不满足于颜色的鲜艳,还要求颜色搭配协调,其美感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4.1.3婴幼儿情绪情感与活动
一、游戏活动与婴幼儿的情绪、情感
动作、活动是影响人情绪的一个主要因素。研究表明,束缚人的动作会引起本能的发怒。而活动则可以提高大脑神经系统的觉醒水平,使人精力充沛,从而产生积极愉快的情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运动会使人感到心情愉快。
婴幼儿的基本活动是游戏,游戏对婴幼儿情绪的作用是巨大的。这是因为游戏不仅使婴幼儿直接从游戏本身获得快乐,还可以满足婴幼儿的许多需要。而这些需要的满足就会使婴幼儿获得快乐。游戏活动和婴幼儿情绪情感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游戏活动给婴幼儿提供了主动活动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婴幼儿经常处于被支配、从属的地位。在家里,他们要听父母的话;在幼儿园里,要听老师的话,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常规。但在游戏活动中,婴幼儿可以利用自己能利用的实物,做自己想做的事,行使主动权。这种主动感的满足是从其他任何活动中都无法获得的。总之,在游戏中,婴幼儿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感到愉快、心情舒畅。
2.游戏活动可以满足婴幼儿旺盛的求知欲。儿童对各种事物都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什么都感兴趣,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由于心理发展水平的限制,婴幼儿不能从事长时间单调的学习。而在游戏活动中,婴幼儿可以自由摆弄、操作,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从而产生愉悦的情绪。
3.游戏活动可以使婴幼儿参与成人活动的梦想成真,给婴幼儿带来巨大的快乐。随着动作和言语的发展以及与成人接触的日益频繁,儿童希望自己能“和大人一样”参加社会活动。然而事实上不可能。但在游戏活动中,婴幼儿可以利用玩具或代替物模仿成人的活动,从而达到参与成人活动的目的,实现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愿望而获得巨大的快乐。
二、在活动中培养婴幼儿的情绪情感
婴幼儿时期是情绪、情感发展的敏感期。此时,情绪、情感活动伴随着他们的生活而存在。因此,在这一时期加强情绪、情感培养的情感教育,对婴幼儿的一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婴幼儿而言,健康、积极的情绪、情感包括开心、自信、信赖、合群、惜物、求知、求美等。为此,我们可开展以情感教育为核心的“爱心教育”活动。如以“关心生病的小朋友”、“下雨了,小鸡小鸭怎么办”、“给妈妈过生日”、“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自己分苹果”、“我的新玩具”等为主题的情绪、情感体验活动,为孩子提供表达情感、体验情感、调节情绪并产生相应行为的机会。
随着婴幼儿活动范围的扩大,他们会逐渐意识到任意发泄自己的情绪(如哭闹、赖地等)会不受同伴和成人的欢迎。因此,教会幼儿恰当地诉说自己的委屈、表达自己的情感、调节自己的情绪就显得十分重要。对这一年龄段的幼儿,成人应多一点理解,少一点训斥;多一点关心,少一点冷漠,以引导幼儿将消极情绪转化为积极情感。例如,在玩具被别人弄坏时,小朋友经常会以吵架、哭闹、生气等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有的老师或家长会不予理睬,漠然视之,这就会伤害儿童的情感。如果老师或家长以同情的口吻劝导:“我知道,你的玩具坏了,你很生气。”然后设法让孩子明白别人不是有意的,玩具修好了仍然可以玩。同样,应对弄坏玩具的孩子说:“你看,他多伤心,下次玩时要小心些。”这样的调解,使双方努力去理解对方。又如,孩子想吃食物,而从健康角度又暂时不能满足时,我们既不能一味地满足他,也不能简单地拒绝他,而要耐心地转移孩子的注意力,让他愉快地接受这种拒绝。对婴幼儿,教师和家长都应注意观察孩子的情感表露,以平静、同情、理解、信任的态度去引导孩子,使孩子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
4.2婴幼儿的个性
4.2.1个性形成的开始
一、什么是个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正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个性完全相同的人,即使是孪生子,在相貌上你可能分不出谁是谁,但熟悉他们的人会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上把他们区分出来;即使是初次见到他们,只要和他们接触一段时间,注意观察他们的神态、动作、语言等,也会把他们区别开来。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不仅是在外貌上,而是存在于每个人待人接物的态度和言行举止中的不同之中,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个性差异。
所谓个性,就是指一个人全部心理活动的总和,或者说是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具有一定倾向性和各种心理特点或品质的独特结合的心理特征。个性使人们各具特色。
个性是一个复杂的、多侧面、多层次的动力结构系统,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个性调控系统,自我意识。个性倾向性包括需要、动机、兴趣、志向、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等。个性心理特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这些特征最突出地表明人的心理的个别差异。
一个人独特的个性是如何形成的呢?虽然儿童个性品质离不开遗传素质这个物质前提,但对儿童个性品质的形成和发展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环境和教育的作用。儿童在出生后,在个性方面就存在着个性差异,如有的活泼,有的沉静;有的灵活,有的呆板。这主要是先天的神经类型的差异。这些差异在后天的生活和教育的影响下,不断改变着,有些类型特点被掩蔽了,有些则更加发展了。也就是说,在个性的发展中,随着年龄的增长,遗传的作用越来越小,而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中,早期教育对儿童个性的发展起着直接的作用。
二、婴幼儿期个性初步形成与发展
儿童出生之后长期生活在家庭之中。家庭所处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父母的教育观点、教育水平、教育态度和方法,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儿童在家庭中的地位等等,对儿童个性的形成都有很大的影响。幼儿园、学校生活时期也是儿童个性形成和发展的主要时期。儿童在学校不仅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也接受一定的政治观点和掌握一定的道德标准,学习为人处世的方式,形成着自己的个性。社会最终决定人的个性形成。社会实践对青少年更多的是通过家庭、学校发生影响。当青年走上工作岗位后,社会影响便直接地发生作用。青年走上社会,为了适应日益扩大的生活领域,在反复学习担当新角色应有的行为方式和对事物的态度的同时,形成和改变着某些个性特征。
幼儿期是儿童个性开始形成的时期,因为这时期个性的各种心理结构成分开始发展,特别是性格、能力等个性心理特征和自我意识已经初步发展起来。3岁以前儿童的心理活动是不稳定的,很容易受外界事物的吸引而不断发生变化,这时孩子的心理活动是零散的、混乱的,还不具有系统性、完整性的特点。而3岁以后,特别是到了5~6岁时,由于生活条件的不断变化,由于在幼儿园的集体生活中成人不断提出的要求,这就使儿童的心理活动的独立性和目的性逐步增长起来。这时,儿童开始能为较远的目的而行动,能使自己的行动服从于成人或集体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儿童也就逐步形成了最初的一些比较稳定、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
另外,由于儿童心理活动的独立性和目的性的增长,儿童行为的冲动性相对减少,自觉性相对增强,儿童不但能服从成人的要求而调节自己的行为,而且也开始能比较自觉地控制调节自己的行为。例如孩子在做“哨兵站岗”的游戏时,有时虽然会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分散注意力,但是同时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自觉地控制自己的姿势。
因此,可以认为,学前期的孩子已开始形成了比较稳定、经常的心理特征,是个性最初开始实际形成的时期。幼儿时期个性的发展将是人以后成长的基础。如果在此时期形成了良好的个性品质,儿童以后的成长就会更加顺利;如果此时发展出现问题,以后的再教育过程就很难,对孩子自身来说,改正其不良个性特点的过程也相当痛苦。所以在儿童个性开始形成时期与他们接触最多的家长和教师都应在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品质方面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