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点】
初级保育员理解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意义,了解保育员的任职要求,明确在托幼机构中保育员的基本职责。
中级保育员了解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解托幼机构中保育工作的意义和任务,明确托幼机构中保育员的职责。
高级保育员掌握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掌握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明确托幼机构中保育员的职责。
保育员技师了解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发展趋向,掌握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托幼机构中保育员的职责。
1.1托幼机构中的保育
1.1.1保育的概念
保育是婴幼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儿童在实现由生物人向社会人的转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一些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保育的内涵进行了各自的阐述。
一种观点认为,保育中的“保”就是指保护,而“育”包括生育、养育和教育三个方面。广义的保护则包括生育与养育,即优生保健、婴幼儿营养等,目的是使婴幼儿免于受到外来的侵害,而能自由自在地开发个体的潜能。教育就是使婴幼儿得到最适当的教育内容,以利于其身心的发展并为将来他们的独立自主做准备。
另一种观点认为,保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育包括对婴幼儿身体的照顾和各种心理过程的发展和培育;狭义的保育专指对婴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育。
我们认为:保育是成人(家长或保教人员)对0~6岁儿童提供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和物质条件,并给予精心照顾和培养,以帮助幼小儿童获得良好的发育,逐渐增进其独立生活能力。保育包括对幼小儿童的身体照顾和心理能力的保护和培养。
1.1.2托幼机构中的保育
一、托幼机构的特征
托幼机构是指在家庭以外,由社会各方(如政府、团体、企事业、私人等)为学龄前儿童开设的集体保育教育的机构及设施,主要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等。其中,3岁以前儿童的集体保教机构是托儿所。1956年我国内务部、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通知指出:托儿所与幼儿园应依儿童年龄来划分,即收3岁以下的儿童者为托儿所,混合收托从出生到6周岁儿童的托儿所,如果不满3周岁的儿童居多,则仍称托儿所,其中附设幼儿班。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的儿童,实施幼儿保育教育的机构是幼儿园,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阶段。
与家庭教育相比,托幼机构具有以下特征:
群体性——托幼机构是面向众多学龄前儿童的、有保育和教育性的设施,儿童在这里可以获得与其他小伙伴接触、交往的机会,弥补在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中缺乏同龄伙伴的不足,具有群体活动的特征。
明确的目标性——各类托幼机构均有一定的保育教育发展目标。这些目标引导着托幼机构整体工作的方向,既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的目的。托幼机构的目标具有多层次、多领域性,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全面实现各类目标。
严密的计划性——要实现托幼机构各种目标,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使计划落实在每个活动中,落实在参与活动的每个儿童个体中。
类型多样性——目前我国的托幼机构有政府办的,也有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办的;有股份制的,也有合资的;还有许多私人创办的托幼机构。有正规的,也有非正规的形式。这种多样化的格局,能满足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家庭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不论是什么样的托幼机构,都必须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有共同的培养目标,有一致而统一的要求,才能有效地促进儿童的发展,培养有利于个体的充分发展和对社会有益的成员。
二、保育在托幼机构中的地位
保育是托幼机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与增进婴幼儿的健康。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保育观念的影响,认为保育就是以保护与保养为主,保育工作就是幼儿体检、生活作息、膳食营养、锻炼与安全、环境卫生、疾病防治等。而独生子女的特殊地位更助长了这一观点。《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提出保教结合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重教轻保”,保育的地位常常低于教育;只关注课程教学和教材教法,忽略幼儿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保健;重教师队伍建设、轻保育员队伍建设;重教育教学研究、轻保育工作研究的现象。
随着社会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教育观念的转变,传统的保育观念受到冲击,促使我们重新认识保育工作。现代保育观认为:托幼机构的保育工作已不再仅仅是对婴幼儿日常生活的安排和护理、身体的保健和养育以及生长发育指标的达成,保育工作更关注如何提高婴幼儿的生活质量,包括创设和提供增进婴幼儿健康的物质生活环境条件和宽松、和谐的人际心理环境,更重视关注婴幼儿的情绪和需要,养成婴幼儿健康的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合理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促进婴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保育的观念从传统的“保护身体发育”扩展到“促进婴幼儿个性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从“安全保护与卫生”扩展到“实施教育过程中生理、心理和社会保健”,从现代健康的角度出发,托幼机构的保育不再仅仅是单纯、被动的生活护理,而且是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更强调婴幼儿积极主动的参与。保育的整体意识不断增强,保育工作的实施已逐步渗透到托幼机构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
1.1.3托幼机构中保育的特点
一、托幼机构的保育工作具有全面性
托幼机构的保育工作包括对婴幼儿的营养、睡眠、活动、安全、排泄、服装、心理健康、环境、体弱儿童的保育等多方面内容,是广义的保育,因此其内涵极其丰富。婴幼儿正处于由生物人向社会人转化的过程中,在这期间,如果没有成人的精心抚育和关怀照顾,婴幼儿就难以健康成长。托幼机构保育力求在婴幼儿身心两方面都能兼顾,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二、托幼机构的保育工作具有科学性
托幼机构教育已从过去的片面强调福利性、补偿性逐步发展到重视其科学性,这已经成为世界儿童教育发展的趋势。0~6岁儿童身心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在遵循其身体发育、认知发展、个性形成等规律的基础上,对他们的饮食、睡眠、日常生活习惯的形成,对婴幼儿进行疾病防治、环境卫生、安全、消毒等方面的科学保育,才能有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三、托幼机构保育既要关注一般的健康问题,也要关注特殊的健康问题
托幼机构保育不仅要重视一般的健康问题,还要特别注意儿童集体中产生的特有的健康问题,这是由托幼机构本身的保健特点决定的。每一个儿童都以独一无二的个体形式存在于集体中,都有不同于其他儿童的健康问题,婴幼儿保育需要从保护和增进每个儿童的身心健康出发,处理每个儿童的健康问题。
四、托幼机构保育和教育要密切配合
保中有教,教中有保,相互包含,相互融合,这是由托幼机构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许多活动中既有保的因素,又有教的因素,对婴幼儿所产生的影响既有保育作用,又有教育作用。如在促进婴幼儿认知发展、个性形成的过程中,同时也要注意养成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托幼机构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两者难以截然分开,这也充分体现了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特色。
五、托幼机构保育在家庭、社区、社会保健机构等方面发挥着桥梁作用
家庭、社区和社会保健机构结合在一起,才能高效率、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婴幼儿实施保健,才能对婴幼儿的健康保护和增进发挥更大的作用。
1.2托幼机构保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2.1托儿所的性质及任务
托儿所是为3岁前儿童设立的集体保教机构,负有教养3岁前儿童及为其父母参加工作提供方便的双重任务。为此,托儿所既具有社会福利性,又具有保育教育性。
3岁前儿童体格生长发育与心理正处在迅速发育时期,从初生到两岁大脑发育最快,其基本生理功能已接近成人,已具备接受教育的条件。但由于整个身心尚处于发育过程中,还是稚弱的,因而精心保育是十分必要的。总之,3岁前是儿童智慧、能力、行为、个性发展的重要时期,托儿所担负着教育这一时期儿童的任务,以促进儿童良好的发展。
托儿所的保育教育任务是:
(1)保障儿童健康是托儿所的首要任务。
托儿所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科学育儿,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发展儿童基本动作,进行适当的体格锻炼,增强儿童的抵抗力,提高健康的水平,促进身心正常发展。
(2)培养儿童饮食、睡眠、活动、穿衣、盥洗及与人交往等各方面的良好习惯。
(3)发展儿童模仿、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通过语言及认识周围环境事物,使小儿智力得到发展,并获得简单知识。
(4)进行友爱、礼貌、诚实、勇敢等良好的品德教育,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
(5)给儿童以适宜的艺术形式的陶冶,萌发小儿初步的美的情趣。
托儿所在创设的特定环境下,在受过培训的保教人员的教养下,在托儿所内各项工作的周密管理协同下,得以实现促进儿童各方面发展的保教任务,以优于家庭的保教质量,使儿童生活得好、生长得好、发展得好。
1.2.2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幼儿园的任务和保教目标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的任务和保教目标,它们是:
幼儿园的任务: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促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学、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二、幼儿园保教目标的特点
1.幼儿园保教目标具有全面性
幼儿园向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在保教目标中得到了全面体现。而在各个领域中,也同样存在着各领域目标是否全面的问题。在幼儿园体、智、德、美教育中,长期以来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一些偏向和片面性:如在体育中重保健、轻锻炼,重体育训练、忽视体育兴趣的培养,重保护、轻儿童体质的增强。在智育中存在重知识教育、轻智力发展教育,重用脑活动、轻操作活动。在德育中重视道德认知教育、轻道德情感的培养及道德行为的养成。美育中强调艺术活动技能技巧的训练和掌握,忽视幼儿感受力、表现力的培养和发展。因此,要全面实施幼儿园体、智、德、美教育的目标,就要克服以上工作中的片面性,使幼儿得到完善的、全面的教育。
2.幼儿园保教目标具有连续性
幼儿园的保教目标应与3岁前儿童的家庭保育和教育、托儿所的保育和教育相适应、相连接。如幼儿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动作能力、语言能力、认识能力及养成了一定的行为习惯和性格特征,这些发展特点均应作为确定幼儿园保教目标及拟订班级保教目标的依据和参照。幼儿园保教目标也应与小学教育目标相连接。幼儿园教育是小学的预备阶段,而不是小学教育的提前阶段,所以重点应考虑为儿童接受小学教育准备什么。儿童入小学将由以游戏活动为主转为以小学活动为主,将由成人的完全照料转化为有更多的独立活动,由在成人帮助或提醒下行动转变为自觉遵守规则行动。为了使幼儿能更有准备地、更顺利地适应入小学后的学习生活,在幼儿园的体、智、德、美教育各领域中,就要确定有利于准备的目标,同时要避免目标的超越,一方面要为儿童入小学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又不能将属于小学教育的目标提前到幼儿园中,例如学科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就不应大量地列入幼儿园的目标。教育是个连续的长期的过程,应从整体观念出发,考虑本阶段教育的适当性和针对性,使目标更有利于儿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