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转眼间,刘星在万卷书屋已经度过了十天的时间。这十天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情发生,刘星所做的只不过是一个书店伙计所该做的而已。
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刘星不再相信穿越者无敌这样的论断了。这十天来,刘星一直在发掘自己身上的优点,发现自己身上的改变,不过可悲的是,还是地球上的那个衰样。
穿越之后,唯一值得称道的是就是记忆力比较好而已。更加悲哀的是,穿越所附赠的“谷歌在线翻译系统”在自己熟悉了这个世界之中也消失了。是的,前几天有个人说的话和落霞镇上的人明显不同,刘星就没有听懂。
看来穿越带来的好运气已经用完了。
不过即便是没有作弊器,刘星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努力。这十天的时间,趁着工作的间隙,刘星快速浏览了上百本书籍。基本上都是用十分钟的时间速记,然后用一两个小时的时间消化。等到后来熟悉了这种方法,记忆力反而增强了许多,记书的能力越来越强。
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好的,那就是每天晚上都做同样的梦,梦里自己变成了大力金刚菩萨。
这十天里,通过书本,刘星了解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落霞镇,归大梁城管辖,不过已经是属于大梁城的边缘了,不仅如此,差不多也是这个国家君沙国的边缘。君沙国有九个府、城,大梁城位于西北,差不多是君沙国的边缘了。
君沙国地处于古蓝星最大的一块大陆,名字叫做鑫浩大陆。鑫浩大陆,其意思就是,生产金属,地域广袤,三族共存。鑫浩大陆的中间就是十万莽山,莽山者,广大茫然也。莽山的东侧有着几十个人类国家,君沙国就是其中之一。
……
这十天,刘星只挣了七百文钱,有五十文是书店工作装所需的费用,另外五十文是从老板柴贯那里买来的笔墨纸砚。这十天,趁着工作之余,刘星也在偷偷的练字,没敢让老板看到,以免他笑话。十天的时间,还算有些成果,至少字能看了。
十天里,刘星对着书店是熟的不能再熟了,基本上每一个角落都照顾到了。对于老板也熟的不能再熟了。老板姓柴名贯,现年四十岁,有一女一儿。大女儿柴晴今年十六岁,长的很是漂亮。小儿子柴勇,今年十岁,很是机灵、调皮。和老板娘的贤惠相比,老板柴贯简直
是抠门到家了。本来说是请两个伙计的,谁知道到最后就请了刘星一个,真的是丢读书人的脸。
……
此时此刻,下午三点左右,刘星趴在自己所在的柜台的上,百无聊赖的看着书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只觉得很是无聊。
刘星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谁知道昨天偶然听到的消息又打破了他甘愿平庸的心。
原来大力金刚掌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镇上有许多出苦力的人,非常喜欢这套掌法,也不知道是谁、又是何时发现的,每天早晨锻炼半个时辰,连续着不间断,三个月后力气就会有明显的能加。三年以后能够成为大力士,多扛一倍的重量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消息让刘星兴奋不已,很显然大力金刚掌并不是它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刘星甚至想起了地球上周星驰演的《功夫》里面有一招叫做如来神掌。当初的时候也是卖十块钱一本,看着很废柴,功效在后期才显现出来,不仅能够解毒疗伤,还能够掌断乾坤。
于是刘星打算成为老板女婿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就流产了,虽然老板的女儿柴晴刘星见到之后惊为天人,但是和自己的修仙大业比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于是刘星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心中又燃起了对未来无尽的希望。刘星打算着,再在书店里待上个二十多天,看完书店里有用的书籍,就立马走人。
……
咕隆隆,天地一声巨响,打了一个响雷,然后就是暴雨大作,倾盆而下。
刘星被这雷声惊醒了,喃喃道,“难道说我这想法如此的惊天地动鬼神,连老天都要用这种方式来庆祝一番?哎呀呀,我真的是一个天才!”
正当刘星YY的时候,突然老板用扇子敲了敲柜台,呵斥道,“还愣着干什么,下雨了,还不赶紧关窗户。”
饿,好像台词不是这样的。刘星站起身来,嘀咕道,“下雨了,不是要收衣服吗?”
老板恍然大悟道,“对,对,我赶紧去收衣服,你赶快把窗户关好。如果书打湿了的话,小心我扣你工钱。”
一听到工钱,刘星立马心痛了起来,于是立刻清醒了。大跑着,“砰砰”的关着窗户。
一分钟的时间,八扇窗户就已经把关牢。这时候只听见,天上咕隆隆,咕隆隆,雷越发的响了。窗外的雨,越发的大了。
呼!
刘星长呼了一口气。这些天天来,虽然没有怎么劳累,却很是劳心。每一天都是,火急火燎的帮助客人找他们所需要的书,然后在零碎的时间里偷偷的记忆图书的内容。刘星觉得这样的生活还是挺累人的。如今下雨了,终于可以好好的歇息一下。
下雨天,手边放一杯香茗,细细的品味着书香,这将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窗外写着雨,书店里的客人陆续散去。刘星捧着一本《君沙奇闻录》慢条斯理的看起来。正当他看的入迷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有人挡住了他的视线。
刘星抬起头来,才发现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刘星弱弱的说了句,“老板来了啊!”然后又低下头看书。
柴贯此时心里有些不快,下雨了,冒着大雨跑到后院才晓得自己被耍了。自己贤惠的妻子已经把衣服收起来了。不过刘星再怎么说也是一番好意,虽然被浑身淋湿也怨不得别人。故而柴贯换了一身衣衫之后回到书店只看见刘星在那里优哉游哉的看书。
柴贯心中很是不爽,总觉得自己是老板,手下的伙计怎么能够比自己这个老板过的还要逍遥。这种事情是柴贯绝对不允许的。非得整治他一番不可。不过这些天刘星工作还算努力,工作上挑不出什么毛病。只有在其他地方上找毛病了。
将茶杯往桌上一放,柴贯用手指敲击了一下柜台,和颜悦色的说道,“刘星啊,当初你进店的时候咱们是说好的,是干活才给工钱。如果明天和今天一样还下暴雨的话,店里没什么人,工作减半,你的工钱也要减半。”
这个时候对于工钱刘星已经不太在意了,进这个书店完全是冲着这些书来的,刘星仍旧是低头看书,不咸不淡的说道,“可以!”
柴贯看到刘星如此的表现,越发的不爽了。于是接着说道,“刘星啊,你也来咱们小店里十多天了,你觉得老板我为人处世怎么样呢?”
“很好!”
“那咱们小店你觉得咱们小店有什么值得改进的地方吗?”
“有的。”
“那你说怎么改进呢?”
这个时候,刘星终于把眼睛从书本上挪开了,现在终于说到正题了。刘星觉得自己有必要端正态度了。
刘星咳嗽了一下说道,“咳咳,老板,这好像不是我工作的范畴吧?”
柴贯和颜悦色的说道,“咱们都是读书人嘛,读书人讲究高风亮节,助人为乐,咱们书店就是你的家,你有什么建议就可以提吗,我是从谏如流的一个人。”
刘星听到“咱们都是读书人”这句话,很不自然的打了一个哆嗦,这个读书人和地球上的“美女”一词都属于用滥的那种。这个“读书人”在这里并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
刘星一本正经的说道,“首先我觉得第一个建议就是,老板经营这么大的书店,有这么了不起的家业,在手下人面前一定要有派头,保持自己的威严,否则怎么能够让手下人畏惧,显出老板您的尊贵之处呢?”
柴贯听到之后很是受用,不自觉的挺了一下身子,点点头说道,“你说的对,这一条很有必要。”
刘星心中想笑,不过表面上还是一脸的恭敬和诚恳,接着说道,“您看看您老板,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家庭和睦,治下有方,是不是应该赏罚分明,令行禁止呢?”
“嗯。对。”
“那我提出建议是不是应该赏呢?”
“对!”此话一出,有些不对,这个时候柴贯才晓得自己被刘星这个滑头给绕进去了,中了他语言中编织的陷阱。不过话已经说出,也不好反悔,就着话头说道,“赏是一定要赏的,这样吧,你也不用讨价还价了,如果你说的有道理的话,就赏给你一天的工钱,你看行不行?”
“这个可以。”
“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好的,第二条,咱们可以新增加一个书架,命名为畅销书架。就是把咱们书店卖得好的书都放到这个书架里,如果客人有明确的目标,就可以尽快的买到这本书。这样就可以加快咱们书店的生意。以前可能要用一刻钟的时间,现在半擦盏茶的功夫就做成了一单生意。
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写上一些标语,叫做畅销图书,家家必备。到时候这些书保准卖的火。
怎么样老板,这建议可以吧!”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怎么是第二条了。第一条呢?”
“第一条建议不是,您要有派头嘛,难道我说的不对?”
“对。你接着说。”
“第三条建议,其实咱们书店可以增加一些贵宾区。到时候可以一边品茶,一边看书,一本书看完之后,还可以换另外一本。就算是他看了书不买,咱们也可以卖茶钱不是。”
“这个建议硬是要的。”
咦,这老板难道祖上是四川人?刘星腹诽不已,不过还是接着说道,“第四条建议啊,我听说咱们楼上也是老板的产业,一直空着。好像是仓库,还有印刷作坊。
这么好的地方怎么能够如此浪费呢,这不是暴殄天物吗?!印刷作坊要迁走,不但是占据了这么好的地方,就算印刷的时候带来的噪音也会影响咱们书店的形象。
到时候二楼可以装饰一下,增加几张桌椅,准备些笔墨纸砚,完全可以作为读书人坐而论道,讨论学问的地方,到时候咱们的笔墨纸砚,还有茶水还不是能卖个好价钱。
还有就是到时候那些读书人引经据典,他要言之有物啊,那他们还不得从咱们书店这里买些读书作为佐证啊。
到时候咱们书店,一楼有万卷诗书,二楼有精彩辩论,那样的话咱们书店的影响力不就上去了,赚的银子也不跟着上去了?”
刘星的几句话把老板说的心痒痒的,恨不得现在马上就天晴了,然后在二楼改装一下,然后取名论道斋什么的。
总之,柴贯心动了。柴贯只觉得自己的书店已经走上了一条光明大道,用不了两年,自己就可以在镇上开一家分店,用不了五年,自己甚至可以在大梁城开一家分店。
……
整整三分钟,书店里一片沉默,只有窗外哗哗的雨声。
看来老板魔障了,想入非非了。刘星像是被百抓挠心,很是急躁,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忍不住咳嗽了一下。
这时候柴贯才从他“分店满君沙,日进万贯财”的梦中醒来。喝了一杯茶水,掩盖了一下自己的尴尬。
柴贯用来暖身子的姜茶早已经凉了,可是他喝到嘴里浑然未觉,因为他的心是火热火热的。
其实此时不仅柴贯的心是火热的,就连刘星的心也是火热的。此时他突然想到了一条发家之路,此时此刻他的心里有很多的点子,这些点子落实好了,搏个万贯家产没有什么难题。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刘星自己没有本钱,如果把点子告诉柴贯,不过是换些赏钱,很不划算。刘星觉得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
在柴贯喝茶的时候,刘星的大脑也在不停的思考。等到柴贯冷静下来的时候,刘星的想法也有了些雏形。
等待茶水喝完,柴贯又有了新的想法,看着刘星,眼神中满是火热,恨不得把女儿许配给他。此时柴贯像是引诱小红帽的狼外婆,很是和蔼的说道,“刘星啊,你真的是一个天才,你刚才提的那些建议很是中肯。对了,你还有什么建议吗?”
刘星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的说道,“让老板见笑了,这都是我这些天工作之余胡思乱想到了,我生怕不起作用,不过在心里也憋的十分难受,所以刚才一冲动就说了出来。至于其他的我一时半刻还没有想这么多。”
看着刘星呆头呆脑的样子,柴贯有些小小的失落,不过更多的是觉得刘星此人也不过如此。如果刘星再说出几条建议来,真的会超出柴贯的承受能力,这对他十几年的经营自信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如今刘星江郎才尽了,柴贯反倒觉得刘星他本该如此,也不过如此而已。
一见刘星没有了什么利用价值,柴贯的脸色立马冷了下来,转身就走。
这时候,刘星赶紧喊了一句,“老板,那多出来的四天工钱什么时候给?”
柴贯虽然心情有些不爽,但是还不至于刻薄到过河拆桥的地步。作为一个生意人,柴贯向来是言出必行的。柴贯冷冷的说道,“那就今天晚上吧,一共五天的工钱,今天天气不好,下了暴雨,店里的生意不好,工钱只有四十文。五天就是两百文。”说完之后,头也不会的走了。
刘星睁大了眼睛,满是惊愕,心中大骂,妈的,真的是抠门抠到家了。这下子差不多就亏了一百六十文。幸亏自己没有把其他的点子告诉他。这老板真不是个东西。
窗外的雨不停的下,心也跟着七上八下。刘星知道,雨停的时候,也就是他离开的时候。ps:求收藏,求推荐。求各位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