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人的字典中,“智”与“知”本来是同一个字,可以互相通用。知识与智慧当然就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无知”当然就不可能有智慧,而大智慧必然也就与丰富的知识联系在一起。可见,中国古人对智慧的解释有超时代的内涵。
随遇而变的智慧
在中国的历史上,舜是第一个被称为“大智慧”的人。根据历史记载,舜出生后不久母亲就离开了人世,后母生了一位弟弟“象”。孝顺的舜尽管总是小心地侍奉后母和弟弟,但是仍遭受了无数次的毒打。最后实在无法在家里生活下去,舜选择了离家出走,他一个人流浪到历山脚下开荒种地。
在清苦的生活中,舜依旧没有一点怨言。他与当地的农夫和山林中的鸟兽生活在一起,他观察周围的事物,一切都是那么温馨和睦。于是舜触景生情,制作了一首首感人的乐歌。他的德行影响了周围所有的人,农夫相互谦让已开垦好的农田,渔民相互谦让自己打鱼的场地,陶匠则做出了更加精美耐用的陶器。舜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人们从四面八方扶老携幼过来,希望和舜成为邻居。仅仅用了一年时间,他的周围就聚成村落,然后就扩大为城镇、都市。最后,当时的天子尧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许配给了舜做妻子。这两位聪明美丽的妻子给了舜无穷的力量。“无知”的舜总能逢凶化吉,顺利地通过了尧对他的能力所进行的考试。最后,尧将天子之位禅让于舜。
舜用先适而后变的方式成为天子,那真是“大智慧”。但是,舜的大智慧却没有使用什么心计,事实上,他的“大智慧”往往都是以“三分做事,七分做人”来衬托的。舜从未有意识地去获取民心,也没有任何处理复杂事务的知识。但是,他的淳朴、坚强、虚心,保证了他最终取得所期望的胜利。
舜的胜利说明适应是改变的开始,也是一切处世哲学的根基,这种智慧受到当时许多学者的称赞,一时之间,甚至成为一种“时尚”,许多圣人都不愿意出名,不愿意担任引起公众注意的官职。他们推脱的职位中,甚至有宰相!
在儒家的思想中,适应还有一种内涵就是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对其中不善和有过错的言论能够用豁达来处理。对于对立两端的不同观点、看法,能够知道最恰当的度量界限在哪里,并利用这最恰当之点即对“中”的把握来治理民众和国家。
老子的基本观点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道“不可道”,所以它不能够通过学习的途径为人所把握。人只能够以“无为”——改变能改变的,适应不能改变的的态度去对待道。所以无知与无为之间,在老子看来是一种直接的联系。所谓“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张扬、高调与道是不相干的,低调者与“道”更容易达到浑然合一。
其实,不仅仅是中国,世界上所有的哲人都指出了这个道理,“无为而无不为”是最接近智慧的,在通往智慧的道路上,这是必须经过的道路。虽然说这样的人不一定有智慧,但是有智慧的人一定是这样的。
在这里,我们不仅仅是从人生观上来说适应与改变的博弈,其实,无为接近的智慧,不仅仅是使人幸福,使人内心得到安宁,这种智慧还可以运用到实践之中,帮助你完成现实中的事业,按照古代的说法就是,它是可以“立功”的。现在,我们似乎很相信那种可以直接取得效果的“聪明”,但是不相信“智慧”。其实,智慧比聪明要高明很多,如果你真的有智慧,把这种智慧用在日常的实际生活中,你就会发现,它的作用是聪明完全不能比拟的。
抓准适应与改变的时机
古希腊有一个著名的哲学家,因为当时的人们有轻视哲学家的观念,于是他运用自己的知识,轻而易举地获得了财富,其实他并不需要财富,他只是用自己的例子告诉世人,把智慧用在世俗的事物上,可以很轻松地解决所有的问题。有智慧的人之所以不这样做,仅仅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这样做而已。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不过我们可以从这里知道一个道理何时该适应何时该变革作为一种达到智慧的捷径,如果你正确地把握了它,它可以为你带来你的所谓“聪明”所不能取得的东西!
如果我们仅仅从人生格调的角度来理解这种智慧,那无疑是局限了它的意义。这不仅仅是一种使你能够尝试真实生活的人生格调,它同样是一种战术,也就是说,它是我们实现自己目标的一个手段。按照我们通行的说法,在现代社会,判断不出适应与变革的时机是不行的,它似乎和这个追求“高速前进”的社会背道而驰。其实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事实上,即使在唱高调十分流行的今天,成功者毕竟也是少数,既然如此,何不尝试一下适可而止的战略?
这种战术如果用于商场,其技巧和方法的基本思想就是用“隐忍”的手段暗中行动,将你的企图隐藏在明显的事物中,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为一般人对司空见惯的事物,往往不会怀疑,此计就是利用人们的这一错觉,来掩盖自己的真正意图。这种计谋是最常见的,也是用得最多的。
麦克唐纳快餐馆的董事长克罗克没读完中学就出来做工,以维持生存。后来,他在一家工厂当上了推销员,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而且,他在推销产品过程中也交了许多朋友,积累了大量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后来,他决定创办自己的公司。
通过市场调查,克罗克发现当时美国的餐饮业已远远不能满足变化了的时代要求,必须改革,以适应亿万美国人的快餐需求。但是,克罗克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资金问题,对于囊中羞涩的克罗克来说,自己开办餐馆根本就不可能。
最后,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在做推销员工作时,曾认识了开餐馆的麦克唐纳兄弟,自己可以到他们的餐馆中学习,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
于是,克罗克找到麦氏兄弟,讲述自己目前的窘境,最后博得了对方的同情,麦氏兄弟,答应他留在餐馆做工。
克罗克深知这两位老板的心理特点,为了尽早实现自己的目标,他又主动提出在当店员期间兼做原来的推销工作,并把推销收入的5%让利给老板。
为取得老板的信任,克罗克工作异常勤奋,起早贪黑,任劳任怨;他曾多次建议麦氏兄弟改善营业环境,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并提出配制份饭、轻便包装、送饭上门等一系列经营方法,扩大了业务范围,增加了服务种类,获取了更多的营业收入;还建议在店堂里安装音响设备,使顾客更加舒适地用餐;他还大力改善食品卫生,狠抓饮食质量,以维护服务信誉;认真挑选店堂服务员,尽量雇用动作敏捷、服务周到的年轻姑娘当前厅招待;而那些牙齿不整洁、相貌平常的人则安排到后方工作,做到人尽其才,确保服务质量,更好地招待顾客。
克罗克为店里招徕了不少顾客,老板对他更言听计从了。餐馆名义上仍是麦氏兄弟的,但实际上餐馆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完全掌握在克罗克的手中。不知不觉,克罗克已在店里干了6个年头。时机终于成熟了,他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到了一大笔贷款,然后跟麦氏兄弟摊牌。起初,克罗克提出较为苛刻的条件,对方坚决不答应,克罗克稍作让步后,双方又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最终克罗克以270万美元的现金,买下麦氏餐馆,由他独自经营。
第二天,该餐馆里发生了引人注目的主仆易位事件,店员居然炒了老板的鱿鱼,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当地特大的新闻,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而快餐馆也借众人之口,深入人心,大大提高了其在美国的知名度。克罗克入主快餐馆后,经营、管理更加出色,很快就以崭新的面貌享誉全美,经过20多年的苦心经营,总资产已达42亿美元,成为国际十大知名餐馆之一。
克罗克抓住了变革的时机取得了成功,仅以让利5%就轻易打入了麦氏快餐馆随后通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对老板的刻意奉迎,换取了兄弟俩的信赖,使兄弟俩认为他处处替自己着想,感到双方利益一致,便自动消除了对他的猜忌,愉快地接受了他的多种建议。经过逐步渗透、架空,老板本已“名存实亡”,最后一场交易,全部吃掉了麦克唐纳快餐馆。
改变能改变的,适应不能改变的,首先就是隐藏自己的目标,使对手对自己不加防备,最后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