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冒着严寒,离开了待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时节已是隆冬,天气又不好,冷风夹杂着雪花,铺天盖地的席卷过来。我只好低下头,缩着脖子,顶风冒雪前进。按理说,在这样的天气里,我是不应该离家出走的,但我也是没有办法。若不是实在受不了那些人的奚落和耻笑,我倒愿意再等一等的。不过,我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这里了,既然结果都一样,早走几天和晚走几天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没有太阳,在我都是没有关系的。
又走上了这条熟悉的小路,路边的树都落尽了叶子,变得光秃秃的;草儿也枯黄了,快要被雪埋住;花儿们早就凋零,不见了踪影;鸟儿们去了暖和的地方;虫子也躲到地底了吧。一丝活物的声音也没有,耳边只有冷风呜呜地嚎叫。为什么,我还是能嗅到那个人的气味,在这条小路上隐隐地飘荡着。就让风雪再猛烈些吧,把那个人的气味彻底地从这个世界抹去。我不要再想起他,我要去过崭新的生活!
终于,我走过了那条路,来到一条深涧边。涧水仍在流淌,但声音一丝不闻,被呜呜的风声遮盖了。那棵粗藤还在,通过它可以荡过深涧,荡到峭壁的那一边。就在几个月前我还时常用它。可现在,我要最后一次用它了,不是荡过去找他,而是永远离开这个地方。过了深涧,我用牙死命地咬那根藤,我要咬断它。倘若这根藤是那个人的脖子,我只须一下就可咬断。我一边想着那个人的脖子,还有那脖子支着的一张伪善的脸,一边拼命地咬,牙根酸痛也在所不惜。两三下,藤断了,断掉的藤蔓无声的落进深涧中,远远的,听不见一丝声响。哼!我再不会回来!
山顶传来寺里的撞钟声。那帮秃驴们醒了吗?又要聚在一处摇头晃脑的唱那些可笑的经文。真是一群无耻的衣冠禽兽。真想剥了他们的衣服,让他们的丑态无处可藏。哼!人有什么可自傲的,要力量没有力量,要速度没有速度,虽然自诩有颗聪明的脑袋,却只会坑蒙拐骗,口蜜腹剑。尤其是那张嘴,一贯会甜言蜜语,巧舌如簧,倒头来却都是言而无信,背信弃义。若不是上了那张嘴的当,我又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再让我碰见他,我要用爪子抓烂他的嘴,让他永远也说不了话!可我大约永远也不会碰见他了,听说被我吓得第二天就滚回家去了。哼!我就这么可怕吗?不是说什么不求貌美如花,只须兰心惠质嘛?不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嘛?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得跟瘦猴似的,抓不得鸡,逮不得兔,我都不计较这些,我不过是皮肤粗糙了些,他竟然有这么大反应。我在这方圆五十里之内,可是公认的美人。我天生长得膀大腰圆,牙尖嘴利,单手就可举起千斤大石,一脚就可踢倒百年巨树,一口就能咬断犀牛脖子。至于山里的老虎,河中的鳄鱼,林间的巨蟒,草原上的熊罴,无不是我的手下败将。追求我的年轻小伙子多了去了,我偏偏看中了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唉,现在想来,他不过就是皮肤滑嫩了些,会吟几句诗,作几句赋而已。我真是鬼迷了心窍,居然就对他芳心暗许。
雪下得越发大了,风依旧呜呜地吹,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肚子有些饿,先暂且抓几只野兔充饥吧。它们身上的气味我只消嗅几嗅鼻子便能闻得见,要找到它们的洞穴易如反掌。人真得可笑至极,一只兔子尚且觉得可爱,把我最爱的月亮也称为玉兔,而我,何止比兔子能干千倍万倍,确让他那么不待见!当初为了和他相见,我不惜自降身段,硬是变成一个瘦不啦叽,扭扭捏捏的人类女子,还要穿上拖泥带水的长裙,以至于成为大伙的笑料。起初,我用了伪装,虽然与他两情相悦,十分美好,可我到底心中颇感忐忑,总想着有朝一日被戳穿后该如何应对。直到他与我谈起花木兰是女中豪杰,樊梨花乃巾帼英雄,更有梁红玉,秦良玉等,得其一人足以,此生夫复何求?我听了心中窃喜。那些女子虽说都不是凡品,但与我相比,简直都是不值一提。即使把她们都加起来也不及我一指头弹的。
几只野兔下肚,肚子免强不饿,身上也暖和了些。岔路口就在眼前。这个岔路口曾经对我来说是多么美妙的地方,经由这岔路口,我会走上去山顶柳沟寺的小路,和心爱的人儿相会。可时至今日,我在这里消磨的日子不但不能成为美好的回忆,怕是要成为被我自己唾弃的噩梦了。夏季里,他因为家里有事回去了,我就每日在这个岔路口的草丛里望眼欲穿地等他。我知道,他若是回来,一定会经过这个岔路口。那是多么喜悦而焦急的等待啊。时光一下子拉得老长老长。我们一族一贯都是昼伏夜出的,为了等他,我情愿黑白颠倒,夏季炽热的太阳晒伤了我的皮肤,可我一点也不介意。终于,我等来了他的身影,一入夜,我就迫不及待地去看他。那天的月亮又大又圆,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月亮,大约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我太心急了,太高兴了,忘记了穿衣打扮,就这样直奔他的床前。我轻声呼唤他的名字,想把积蓄已久的满腹的柔情蜜意都向他倾诉,可他,他竟然拿起一把尖刀捅我……我是怎么了,当时就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我一直是个恩怨分明的人,难道和他待得久了,也成了优柔寡断的伪君子了吗?倘若再让我遇见他,我一定一口咬断他的喉咙!唉,我大约不会遇见他了。
还是赶路吧,经岔路口,我走上了另一条出山的路,我要尽快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遇到他之前,我可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好多年轻小伙子都把我视为梦中情人。只要我对他们笑一笑,他们就能乐上一整天。我若生气了,张大嘴巴一吼,他们无不躲得远远的,生怕惹我不高兴。唉,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自从我自降身段,试图委身于那个假仁假义的酸秀才后,他们看我的眼光就变了,我不再是他们为之倾倒的美人,而是患上失心疯的神经病,成了大伙们茶余饭后的笑料。父母因为我羞于人前,我多么对不起他们呐。以我现在的坏名声,已经不可能嫁进好人家了。父母的意思是将我嫁给坟圈东头的白条鬼,可我不愿意!白条鬼算什么东西,打不了虎,斗不过狼,我决不嫁给这样的窝囊废!我要离开这里,去外面闯荡,即使千难万苦也比在这里受窝囊气强!
我要在太阳出来之前翻过南山,再往前走50里,就不是柳沟的地界了。雪下得更大了,来时的脚印已被积雪覆盖,这样很好,我可以消无声息的离开,不留一点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