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流浃背的卓文看见冰镇可乐,本应该直扑过去喝个痛快,可今天他却先抽出了压在可乐下面的信封。看颜色就知道这封信一定来自某个女孩,卓文迅速把信揣进兜里,向走廊的拐角处走去,午休时这里基本没人来,他左顾右盼的扫视周遭,确信没有人,才小心翼翼的打开信封,信纸上的一阵清香,随着俊秀的字体一起扑面而来。他感觉心跳开始加速,刚才打球的燥热又被点燃了,只是此时口内生津,嘴里并不觉得干渴。
卓文你好,我是高二二班的林天姝。也许你不认识我,但我相信你一定见过我,而且以后也一定会喜欢上我。我倒是已经注意你好久了,你是一班的班长,高高瘦瘦,留着稍长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衬衫和白色的球鞋。我经常远远地看你打篮球,我还知道你喜欢喝可乐,是可口可乐。
今天上体育课我第一次敢看你的眼睛,我相信你也一定注意到我了,你注视我的时候我有点怕,可又希望能让你多看我一眼。我知道人生就像一场舞台剧,舞台上的人总是上上下下,大部分都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很幸运能够在这么大的世界遇见你,我希望你是我舞台上不变的那个人。
如果你愿意和我做朋友,请给我回信。
天姝
收起信纸,卓文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仿佛有一炮礼花在身体里炸开了,欢喜的焰火把自己照个通透。随后他脑中马上浮现出体育课上那两个女孩子的样子,一个阳光可爱,一个性张扬,可喜的是两个女孩都很漂亮,可惜的是他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给他写的信。卓文忍不住再次摊开信纸,又把信读了一遍,面带笑容的回到了教室。
高中孩子总是容易被某些事情扰乱心智,导致没法专心听课,比如为了即将到来的运动会、为了参加艺术节、为了偶像的一场演唱会,可这些事件产生的影响与今天卓文收到情书相比,就像湖水里的涟漪和八级地震的差距一样大。坐在教室里,卓文感觉老师成了哑巴,只有嘴巴在动,完全听不见声音了,再一会连周围的影像也渐渐模糊了,他脑部的内存已经被信上的内容和两个女孩牢牢占据了。他时不时摸摸兜里的信纸,每次手指触碰到信纸,就像点到了他幸福神经,一摸就会笑。
初中时代,卓文有过心仪的女孩,女孩叫田雨凝,他们是同校不同班的同学。起初两人只是骑车回家的方向相同,每到放学就和一群同学接班骑车回家,后来剩下三、五个同学同行,最后就只剩他俩了。这是卓文的情窦初开,初中毕业的假期,两个人终于牵手而行了,只不过牵手似乎成了卓文恋爱的表现形式和目的,牵过手就恋过爱了,更进一步他似乎还没做好准备,考上高中之后,两人便默契的不再联系了。现在,卓文身边有好多谈恋爱的同学,他们自认为比初中更成熟,也就更肆意妄为,互诉衷肠、相拥而泣、激情热吻,校园里的各个角落成双入对是屡见不鲜的。卓文自诩在初中就谈过恋爱,在同学们面前总摆出一副过来人的心态,其实早就跃跃欲试了,只是苦于不知道如何下手。
放学以后,卓文迫不及待地坐到书房里,当然不是急着写作业,而是写回信。有女孩追求,卓文是幸福的,况且那两个女孩都很漂亮,无论是谁,卓文都很满意,他追求的只是一次恋爱,而不是和某个特定人的恋爱,他追求的是一个漂亮女孩带给他的体面和满足,而不是一段和谐的恋爱关系,所以他一定会果断接受。可如何回信呢,卓文反复下笔修改了几次,可就是说不清楚自己的想法,自己本来就不认识人家,甚至连对方是哪个都分不清楚,也不能说我也关注你很久了之类的话,再看看自己寥寥草草的字迹,卓文还是决定换一种方法接受女孩的好意。
每天早上起床是卓文最痛苦的时刻,大部分时候都是爸妈轮番、软硬兼施的叫他起床,偶尔还得采取把雪糕塞进被子里的非常规手段才能保证他不迟到。可这一天卓文起得特别早,在统一的校服里穿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白衬衫,白色球鞋擦了又擦,还用妈妈的风筒把头发吹好才出门。
上午前两节课过后是课间操,间操结束,同学们排队进教室过程中有一段是没有老师监督的,卓文打算用这个机会找到林天姝。早上刚到教室,卓文就和曲大嘴谈好了条件,在进教学楼时,曲大嘴只要帮他喊一个名字,他就给大嘴买一个可爱多冰激凌,五块钱的。在那个没有哈根达斯,五毛钱冰棍儿还可以横行的年代,五元版的可爱多相当奢侈了,这个条件足够吸引人,曲大嘴果断答应了。
曲大嘴是卓文的好朋友之一,他在班级里个子最高,偏偏坐在班级的第一排,而且是不安排同桌的、讲台旁边的VIP单人座位,那里可以近距离聆听老师的教诲,是全班学霸们向往的圣地,也是曲大嘴摆脱不开的牢笼,因为只有坐在这里才可以把他对其他学生的影响降到最低。曲大嘴的最大优点就是他讲义气,除了学习凡事只要叫他,他也一准参加,打架、打球、打游戏,好像凡事和“打”有关的他事都很在行,只有打飞机他们倒是没有一起试过,卓文没法判断。
终于熬到了课间操结束,一班、二班并排走进教学楼,卓文作为体育委员,今天特意走在队伍的前面,大嘴作为班里的大个子,走在队伍的后边,这样可以和卓文保持距离,卓文也可以把自己和这件事撇清关系,他为自己设计的办法暗自得意。队伍进了走廊,卓文给了大嘴一个眼神,大嘴不负期望,大声的喊出了“林天姝”三个字。这声大喊效果明显,刚才还嘻嘻哈哈的学生们瞬间安静下来,卓文装作和其他同学一样,回头找声音的来源,只不过他一直盯着二班的队伍。二班回头的女孩有好几个,其中就有昨天中午卓文看见的那两个,随后同学们的目光都集中到其中一个女孩身上了,没错了,她一定就是林天姝,那个穿着耐克运动鞋,梳着马尾的女孩。女孩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马上把头转了回来,卓文认出她以后又马上把目光移开,同时,他发现和林天舒她并肩而行的还是昨天那个穿戴时髦的女孩,她并没有穿校服长裤,而是穿了一条短裤,露出两条白白的细腿,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和其他学生相比,她打扮得更成熟,像个大学生,她应该是察觉了是卓文搞的鬼,又朝他狡黠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