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腾了一天,第二天孟洛总算在众目睽睽之下踏上了再进蒙古的路程,这次也就是平福换了平贵,他们一行还是只有三个人,依次是孟洛、赤雪、平贵。
这一次不同于上一次急忙忙地赶路,孟洛也总算可以安安心心地看看沿途的草原风景,额,虽然草木早已枯萎,早没有孟洛夏季来的时候看到的到处都是青草的样子,不过也别有一番风味啦,当然,如果不冷的话会更好。
骑在马背上,孟洛裹了好几件棉衣,把自己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被她骑着的红马不时地掉转头丢给她一个鄙视的眼神。咳咳!被马鄙视的人,孟洛也算第一人啦!其实这也要说说孟洛这匹马的来历啦,话说这还是当初蒙古跟大楚大打特打的时候,孟洛不是让独一城的人每逢蒙古大楚两个打过之后,就在他们退兵之后,扫劫战场一回,然后把双方的那什么尸体给扒得只剩内衣内裤的给他们两家送回去。孟洛是如愿地把两方的仇恨都给挑起来了啦,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打就是几年。
要说这大楚跟蒙古也不是傻子,在被独一城的人那么送了几回尸后,也打着只要一鸣鼓收兵,他们也赶紧的跑来捡刀枪啊或马匹什么的主意,这样一来,可把童颜这些打劫死人上瘾的人给难住了,连忙把这事告诉孟洛,让孟洛想法子去。孟洛笑笑的说,这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他们呐,兵分三路,一路假扮大楚兵拦着前来的蒙古兵,一路呢假扮蒙古兵拦着大楚的兵,再有一路就是抢东西,特别强调了抢东西的人马速度要够快,然后只待东西抢完了,发个信号让两方人马就赶紧同时撒,这不管是蒙古还是大楚兵的,总有个先来后到吧,这样一来。孟洛笑得很邪恶,呵呵,他们一见面肯定又得大打特打一顿,他们又躲在暗处,再收抢一次,当然尸体还是照送。
如此一番下来,倒是让大楚跟蒙古更气了,有那么一回,蒙古人派了一员大将骑了一匹全身血红的马来收尸,恰好孟洛收到消息,当下让童颜他们今天例外别去抢东西,反而让他们老样子躲在一边观看,可是童颜一看那匹马,两只眼睛直贼亮贼亮,她是强盗出身的,这些年又让孟洛灌输了不少东西,那绝对是认货的人,一看那马就知道是匹上好的马,不用说,打定主意了她,暗暗发誓一定要把这匹马跟弄到手。
有了这么个念头她当然是使劲地动脑子想法子了,偷蒙拐骗抢,用哪个好呢?想了半天,偷吧,等天黑了,跑蒙古军营偷去,回去问了孟洛有没有能把马迷倒的药,反正这么些年他们独一城的兵扮作蒙古大楚两方兵马的,那是实打实地跟他们两方人手过招的,这一番真刀真枪的打下来,他们那本事那是与日俱增啊,偷个马的那是小意思。
然后就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童颜带了十几个手下,潜进蒙古军营,三两下的放倒红马,偷运回独一城,至于原来红马的主人,哼,从今以后这马就是她童颜的啦,以前的什么主人的都一边儿去。
当然,马偷来了事儿还没完,童颜得有本事把那马给驯好了才真是她的,不得不说,强盗头头就是强盗头头,马术顶呱呱,功夫也不差,用了两个时辰总算是让那红马听她话了,成她手下了。之后之后,红马被童颜以前那马给骗了,不久红马生下一匹小马,同样也是血红血红的,孟洛一下,当下宣布,这匹小马她养,以后是她的马了。
童颜无所谓,孟洛喜欢就给孟洛呗,如此孟洛开始了养座骑的生涯,因为小马是她从小养大的,孟洛当它跟宠物一样,小马也是通灵的,经常听着孟洛说话讲故事,跟孟洛也亲,不过在小马面前孟洛是没多少主人的威严啦,至如今小马三岁,已经是匹大马了,那马速什么的,比起它娘来也是不相上下,不过太聪明的马也是有点问题的,比如它刚刚就鄙视了怕冷的孟洛!
咳,还得说一句,这匹马吧,孟洛给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赤焰!
“额,平贵,赤雪,你们有没有觉得不太劲呐?这空气里,好像有什么别的味道?”孟洛使劲嗅,直觉也在一次又一次的提醒着她,草原不对劲,很不对劲!
平贵赤雪听到孟洛这么说,也屏住了呼吸观察,观察不出什么来,才努力地嗅着孟洛所说的味道,可半响也没闻出什么来?
因为学医要通着味道来辨别一些草药,孟洛的嗅觉在一番训练之下变得特别的灵敏,平贵和赤雪摇头表示没有闻到什么闻道,但是她却不愿意认为自己闻错,再一次努力地嗅了一次,眼中闪过一丝光芒,“没错,是有味道,是血腥味。走!”
正事来了,孟洛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冷不冷的问题,策着赤焰往血腥味传来的方面而去。也就隔了一两个公里左右,果然看到那小山丘上遍布的是东倒西歪的尸体,若不是草原上的风大,孟洛也闻不到这血腥味。
“少爷,这些人有咄咄部的,还有科尔格部的人。”赤雪跟着孟洛来了一次蒙古,当然一下子就认出这些蒙古士兵的服饰,孟洛点点头,“看来,蒙古内部已经开战了,还真是迫不及待呢!”
平贵看了一圈,却没有一个活口,“这些人都是刚死不久的,少爷既没有收到相关的消息,想来这战乱起了也没多少日子。”
孟洛的消息探子那可是遍布大楚蒙古高丽的,这先前是因为孟伊默铺垫地好,她只不过是在原有消息渠道加以扩张,消息来源广了,那才能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分析出最真的消息,从而找到最好的时机,得到最大的利益。
随着平贵的话音落下,一只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鸟落在了赤雪的手臂上,吱吱喳喳地说着话,赤雪专心致致地听着,孟洛心中暗笑,他们才刚说到,这消息就来了,还真是准时啊!可别小看了赤雪,她可是听得懂鸟语的呢!遥遥望着天边,心里盘算着,等着赤雪传递消息。
“少爷,蒙古探子传来消息说,昨天晚上,科尔格部落联合四大部落起兵,以塔木分粮不均为由,带兵进攻咄咄部,幸而塔木早有预防,与其他两个部落一起联手,配合少爷留下的五十枚炸弹,总算暂时逼退了五大部落的兵马,然而他们之间兵马相差太多,塔木便以两个部落运着粮食,带着百姓退回了浩海草原。至于其他五大部落,正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扎营。”
听着赤雪说完了,孟洛突然说了一句牛马不相干的话,“不是说草原的狼闻到血的味道就会出没的吗?怎么死了那么多人,有那么重的血腥味,却没看到它们?”
说着还到处找了找,赤雪无语,孟洛一叹,“本来我想要是真有狼的话,引着狼群往五部落那里去那该多省事啊!可惜没狼。”配合着她那一脸惋惜的样儿,平贵赤雪愣是分辨不出孟洛这到底是玩笑还是真有这样的打算。
“每个部落都有一个首领的,还有八个部落,首领一个个还能握着兵权,这样对于换大可汗来说,确实是太麻烦了,得帮蒙古想个法子帮他们根治才行,要不,平贵,我们直接点,今天直接杀到五部落的营地,把那五个首领的脑袋都给搞下来了,什么五部落的,全都融到塔木的咄咄部去?”孟洛半是嘀咕,半是一副跟平贵商量表情的说。平贵脑子一转,自是知道孟洛的意思啦,很是认同地点点头,“少爷这主意不错,擒贼先擒王,从根上断了这事,那才是真正的解决之法。”
好吧,平福也觉得不错,那就这么办喽!
具体商议实行方法,蒙古人没那么多弯弯的心思,要想杀了五大首领之后能够控制住五个部落里的士兵不会一涌而上把他们给宰了,那就得用勇士的法子,毕竟蒙古人都是崇尚武力的,谁本事大就听谁的,要是用那些乱七八糟的方法反而适得其返。
听了小主人分析,平贵是满脸认同啦,那么,什么是勇士的法子呢?
孟洛让平贵跟赤雪靠过来,在他们的耳边一串嘀咕,瞧她嘴角那邪恶的笑容,为五大部落的首领哀悼吧!就是平贵听完了孟洛的主意,那看向孟洛的眼神也变了,有一丝畏惧,还有那么一点复杂,蒙古啊蒙古,终究会被孟洛纳入手下。
“行了,我们休息一下,准备今晚好好地行动。至于这些尸体,还是先不管了,等五大部落的事解决了,再让塔木大叔带人来帮他们收尸!”孟洛伸了一个懒腰如此说,其实她挺想说把这些人堆在一块用一把火把他们全烧了完事,可想想古人呐,若不是犯了什么事的人,那是绝对没法接受火烧尸体的,所以临到出口,孟洛还是改了要说的话。不过,以后她要是死了,还是让人一把火把她烧了最好,她可不愿意埋在地地下,浪费土地资源不说,乌漆抹黑的,以后这尸体还不是一样要化了,与其一点一点的烂掉,还是一把火烧干净了舒服。
越想孟洛越觉得死了别埋用火烧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