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进入壁垒是保护企业投资、体现“先行者优势”的关键步骤,但是如果实在无法阻止其他公司加入竞争,或者难以设置各种进入壁垒,又应当怎么办呢?或者从相反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想进入某行业,由于对方设置了进入壁垒,如何突破呢?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下“协同竞争”的概念。
“协同竞争”是十几年前非常流行的一个名词,源自英文的“协作”与“竞争”两个词并将其合并而成,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源配置国际化的加剧,一些创新型企业发现市场机会以后,没有能力占有竞争所需要的全部资源,也无法设置有效的进入壁垒以便实现从初级竞争到垄断竞争的迅速转化,只好借助他人的力量共同“做馅饼”。通过合作实现“共同致富”,等到“馅饼”做大以后,在“分馅饼”的时候,才开始竞争。这种方式对中小型企业、未知前景的新产品来说,不失为上策。与其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对手加入竞争,不如将发明设计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竞争者,以打消他们独立开发设计类似产品的念头,从而承认本企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只要企业有实力继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能走在本行业的前头,这种“协同竞争”就远比死拼硬扛要省力,也更有效。这就是无法做到“过河拆桥”时的替代方案——收取“过桥费”。用“疏”的办法来代替“堵”,这对国家、对社会都有好处,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做到分工合作,也符合商场上的基本原则:有钱大家赚。
另一方面,由于用户的需求日益复杂化、离散化,一个企业要想建立一个有利可图的“赢利行业”,在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并树立稳固的优势地位,就不得不与其他企业、甚至是过去的竞争对手合作,共同激发消费需求,共同开发市场,甚至共同防御替代品的威胁,从而实现各有侧重、各有所长的特色经营。
我们还是以“佳能”与“施乐”的复印机大战为例,来解释协同竞争的意义和价值。佳能虽然通过寻找产品创新的源泉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产品创意,但是由于没有专利保护,很难阻止竞争对手加入竞争,一旦产品畅销,势必招来一大批跟随者。而且佳能与施乐这样一个复印机领域的“巨无霸”单独竞争,很容易被“施乐”还击,毕竟“施乐”的品牌和复印机技术都是行业领先的。再往深处想一下,即使施乐看不上这个市场,一旦产品畅销,其他企业是否会加入竞争,特别是那些与佳能具备同样或类似专长的日本公司。经过这些分析,不难判断,佳能是无法“过河拆桥”的。
所以佳能的唯一选择就是“协同竞争”,把自己的小型复印机设计方案以非常低的价格转让给其他日本“兄弟企业”,如美能达、理光、东芝等多家公司,从而实现了“协同竞争”。大家都知道,自己去开发周期长、费用高,而从佳能这里买设计既省力又省钱,何乐而不为呢?这样做的结果是:确立了佳能在小型复印机领域龙头老大的地位;降低了每家企业产品开发的成本,加快了产品的开发周期;确保大家共同宣传推广小型复印机“分散复印”的优点,刺激了市场需求,形成了一种“势”,并从根本上改变了施乐制定的游戏规则,用多家企业的集体力量去战胜一个强大的对手,实现了以小博大、以弱胜强的战略目标。
在现代社会,很多行业都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即大多数企业只有在其他企业成功的时候才会取得成功。因为在这样一个“生物链”决定企业成败的时代,要想稳步地发展,就要“有钱大家赚”、“利益大家摊”,共同塑造有利于本企业的“游戏环境和游戏规则”,掌握竞争的主动权。所以,“协同竞争”对于喜欢单枪匹马闯天下的中国企业来说,是一种挑战,因为需要大家在价值观念上进行调整,改变过去那种只能竞争不能合作的思维模式。当然,“协同竞争”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阻止对手加入竞争,起到防御作用,又能联合合作伙伴一起突破对手的屏障,实现进攻的目标;当然,用不好也会伤了自己,所以一定要在完全理解的前提下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