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张思之先生过80岁生日,北京一些律师聚会向他表示敬意。《南方周末》等媒体也报道了这件事。在中国律师界和法学界,张先生享有崇高的声望,有“新中国第一大律师”之称。但他的影响,大体不超出知识界。在一般大众当中,知道他名字的还不太多。
谢:这不奇怪。今天如果你随便问一个稍有文化的人,他不难说出一些知名的作家、艺术家和科学家,但你要他说出知名的中国大律师,的确很难。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没有出现全社会知名的律师,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律师制度是西方社会历史的产物,在中国出现只有近百年的历史。民国时期虽然法制状况问题不少,但法律人才有施展的空间,至少产生了沈钧儒、史良、章士钊、江庸等有名的律师,有“七君子事件”这样的影响全国的大事。后来,我们从文艺作品中,比如电影《风暴》中,还知道施洋这样的律师,看到他主持正义的形象。但在上世纪50年代,特别是1957年以后,不要说律师的声望,连律师这种职业都不存在了。
丁:上世纪70年代末,呼唤民主与法制,律师重归社会。经过20多年,律师作为独立的职业,不再是行政部门的附属,律师事务所也越来越多,遍布全国。但在公众的印象里,律师不一定是维护正义的形象,更多时候只是和金钱联系在一起,被看成是很能挣钱的职业。尤其是经济案件,收入往往按所涉金额的比例来收取,有时数量相当可观。一般老百姓打不起官司,遇到官司也请不起律师。还有,在不少地方,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些律师往往不得不在和法官搞好关系上动脑筋,不然没有多少案子可接。
谢:这些问题的确存在,但起因不在律师一个方面。只有在健全的法制社会中,律师才能获得独立的地位,才用不着和法官拉关系。律师的状况怎么样,有多种观察比较的维度。可以拿中国的律师和国外的律师比,今天的律师和昨天的律师比,也可以拿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比。在这方面,我觉得律师界算好的,起码不算最差的,毕竟出现了一批有勇气为社会正义言说,有智慧为追求真理奋斗的律师。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丁: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的地位,和一个社会政治文明的程度成正比。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不仅律师有良好的从业环境,而且有通畅的参与渠道。西方从行政官员到议员,很多都来自律师。总统出身于律师很常见。律师的功能,不只是为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还是政治生活中的活跃力量。而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比例最高的是党政官员,不但普通的工人、农民的代表很少,来自律师界的代表也很少。许多有识之士已经建议调整代表的结构。
谢:优秀的律师虽然不是为出名而工作,甚至甘守寂寞,但健康的社会一定有优秀律师为公众所熟知。当然,律师知名度的高低,既取决于社会,也取决于律师本身。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中,律师有宽广的职业天地。但在一个司法尚未独立尚未健全的社会中,真正的律师必须不畏强权,只服从真理与良知。张思之先生深知中国律师的处境,他有一句名言:“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这话里虽然包含着现实的无奈,更强调了底线的坚守。在当代中国,一个令人尊敬的律师,只能以社会正义为首选,而不能以金钱为首选。他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训练,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获得提升。
丁:早就有人关注这个问题。有一位孙国栋先生,他主编的《律师文摘》,虽然以“律师”命名,却不是一本以专业为追求的杂志,而是一本以良知为理想的杂志。我虽然只是在最近几年才看到这本杂志,而且自己是完全的外行,但我对它充满热情,从见到以后,每期必读。因为我在这本杂志中,看到了对理想律师的期待和渴望。这本杂志所追求的人文理想,获得了知识界广泛的认同。希望它能成为中国律师树立知识分子良知的一个起点,与中国的法制文化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