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生A
我在鲁院的那些日子,除了读书,还有各色朋友。
她在喝酒以后是要跳舞的。像那些华丽的藏族姑娘,在乐曲和眼神的喧嚣中,没完没了地跳,没完没了地笑,神情里带着陶醉和痴迷。她的身姿是很西化的,胸是西洋式的胸,跳起舞来无论多么过分都带有纯情的味道。我还清楚地记得多年前她跳舞时痴迷的样子。我对她充满敬意。
那阵子是热闹的。他们在酒桌上唱五十年代的民歌,在雨天的大巴上忧郁地吹口琴,在篝火旁拥舞狂吼,在乒乓球桌上孩子一样大呼小叫,每晚过着中国人式的歌舞升平的生活,毫无掩饰地为一点点感动而哭泣—他们在为各种各样的人性找一点点依据。但是那些热闹,由于经过了渲染而过于造作、喧嚣、夸张了。我却总是记得她和我的一些平常小事。
她时常叫我,到五楼来学舞蹈吗?但我从来没去过。她对我说,你的东西写得蛮老到的。有一次我们说起人,她撇撇嘴说,人和人不过几下子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对于一些不恭,她的态度是雍容的。
记得有一次我们大家去郊外。几个女生在一起玩,自然成了一拨,玩什么都互相叫着。第二天早上,我糊里糊涂地还没睡醒的时候,她打电话上来,叫道,傻瓜,你还没有起来呀!大家马上就要走了!我这个傻瓜就非常震惊,以军训的速度洗漱完毕,奔至楼下,见大家有说有笑,最后几个人正在上车。在惊魂未定的时候我看见她—她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在人丛中有说有笑。那个瞬间我很想叫她一声姐姐,我真爱你。但我不是一个腻腻歪歪的人。我一向觉得那种黏黏糊糊的小女子气会使感激的质量打折扣。我心里对她的敬仰超过任何人—那些要赚取敬意和威望的人,那些将好意随时挂在嘴头的人,还有那些忽然热情似火忽然又冷若冰霜的人。我觉得那只是些不靠谱的虫子,过不得心的。我当时只简单说了一声谢谢,就没有说什么更多的话。我心里是把她当朋友的。
二、女生B
我忘了在哪儿开会,经人介绍认识一个眉毛细而重、穿肥大T恤的圆脸女士。说跟我是同学。她的头发繁复地盘上去,见人说话总是笑眯眯的。我听说过你,她对我微笑道,我正好有事找你。
我很客气地说好好。因在报社,找我“宣传”的人非常之多。但他们都是一些“油条”,事先要铺垫和预热的。我很多时候就顺手“宣传”了。有一次烦了,找专家报上骂了一骂,颇有几个被得罪过的人。现在大家都聪明了,这么一上来就没有过渡地要求“宣传”的人的确不多。我倒认为她非常朴实,或是不大知道行情。通常来讲,我的客气与内心挑剔之间反差还是比较大的。
后来我去了鲁院,和她颇有交往。鲁院对于女性自有鲁院的审美标准:可怕的女生全是可爱的;可爱的女生全是可疑的。而她们前前后后的人生各有各的可怜之处。那里少有可敬的人,最后只剩下嘻笑怒骂之下包裹的互相鄙夷。
她人还是蛮淳朴的,受欢迎的,可爱的,但也在可爱中夹一点生,带一些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遗留下来的精髓,是包裹在和善中间的含混的目的性,还有原则的随行就市。有一天她对我说,某某城市的作家我很熟悉,北京的作家我也很熟悉—咱们把他们电话互换一下吧。我说,我不需要你们那里作家的电话。但我在她的诚恳的目光下还是妥协了,提供了几个文化明星的电话号码,写成条子给她—这些一般媒体都掌握的,并不算是出卖。但她还要一个更著名一点的女作家的。
我觉得我应该对我的朋友负责,就为难地说,她很在意的,家里电话不好给。但她进一步说,那就给手机吧。因我刚说起我们之间的手机短信往来,这下我把自己逼到了角落。这时候我的道德系统就启动了。因为我受到的教育是—应该自觉,不使人窘迫,不迫人做为难之事。如果令别人面有难色,我会不安,觉得不礼貌和没教养。据说英国上流社会流行着一套规则:绅士和女士谈话的时候,不准谈她们不熟悉的话题。如果碰巧遇到也要巧妙避开。令人尴尬和恶意中伤的人是永远不受欢迎的。但我国的都市文明尚处于初级阶段,愚昧像苔藓一样时有发生,显然这些规则施行起来还比较苛刻。在她看来,我当时只是小题大作地沉下脸来,说,人家不愿意公开私人电话,你觉得这样好吗?
顾城人虽然死了,但他的诗还是留下来了。我厌恶他的死法,却喜欢他的诗心。他说,我不明白刚才还微笑着的你,为什么会忽然扭过头去。在鲁院的一些女性们中间,微笑和友善是闪烁不定的,任性的,随行就市的。像电子游戏里的一颗花朵,也许就是一颗炸雷。果然,她,在各种和善的笑容之后,连惯性都没有,在关键时刻扭过头去。我没有当她作朋友而且以后永远不会,我不原谅她就像我不原谅很多群众。他们的笑容是随时可以变脸的。
话说远了。那电话我最终没有给她。
三、女生C
女生C是个争议人物,我却喜欢。事实证明,我所看的上得女性都是在鲁院备受争议的—不是鲁院没见过世面,就是我没有见过世面,想来肯定是我没见过世面。
在鲁院毕业以后我们成为了朋友。我喜欢她的一点,就因为她的美国式的勇敢。我在27岁的时候去哈瓦那,那些拉美女孩的屁股上可以放一罐啤酒,夜里12点钟以后如不狂歌劲舞就无法入眠。她们精力旺盛,热力四射。回想起她们音乐里的纵情之意就让我激动不已!在中国看不到这种女孩的,她们都过于聪明乖巧,世事洞明。跟男人跳一场舞,下来还要解释:我本不想去的,是他非让我跳的……或者一味地追求口腔快感,将同性的心事一边信誓旦旦地守诺,一边毫无顾忌地散播。这些女人都过于聪明了,而一个女人是不能太过于聪明的。我认为女人多少是应该有些丈夫气。我把这怪现状种种,划规小家子气一类。而她,却的确让我感受到不受污染的异域之风,她仿佛不是生活在现在都市,而是来自一所世外桃源,没有来龙去脉繁复的那些心事—因为非常超常,所以非常健康。而现在,人们习惯于把健康的人诬蔑为疯子,那倒是因为他们吸毒已久,病入膏肓。或许那些聪明的人才是真正的病人。
她非常透明,任性而纵情。任性是郝思嘉式的,纵情是伊利沙白·泰勒式的。我有一次经过她的宿舍,发现她在宿舍里吊一盏很中国很古典的灯。后来我们约着去爬山,她穿一件非常中国的麻布水红秀衣。我又觉得她非常的中国。
后来我们去过酒吧,看过话剧,吃过西餐,爬过山。那次我们同去爬山的人,是我们报社的专业野外生存人员,他们自卫反击战时去老山前线做过战地记者,去过南极北极考察,习惯车上带着帐篷和睡袋,说话不带形容词。我原很担心我的文学女友和与传媒同仁相处是否愉快。事实证明,相处非常好。我们几个黄昏的时候在山顶吃面包香肠,望着远处山影黄灯,一派怡然自得。他们几个吹牛,说在缅甸怎么采玉,怎么遇到洪水,怎么蹲监狱,我们一边和蚊子搏斗一边笑得嘎嘎的,险些滚到山下去,完全不是中国传统淑女。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谁最淑女”的选评非常的扯淡。这些强加于人的过时概念,在新世纪只有那些即将被时代抛弃的智商有限的人才频繁使用。
总之她即使散落在人群中也特立独行。鲁院的好处,是使这些形容诡异的特立独行的人会聚一处,他们在这里却互相效力,气场相合,当他们各自离开回到生活的惯性之中去,关于鲁院的记忆就成为沙漠中的水,在灵性干涸的时候成为珍贵的滋养。
对于一个致力于写作的人来说,可以讲,在生活中一直在场,眼睛一直睁着,雷达一直开着。在鲁院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在任何时候,我总是喜欢像一过路人远远近近地旁观,使所有的生活描述都成为写作的草稿。我希望那些我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女性们的影子,会或多或少地幻化成人物,出现在未来的文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