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方芳
因为一些常识不知道,曾吃过很多亏,事后想起来不但别人,就是自己也忍不住悄悄地笑自己傻。其中让我觉得最难堪的就是那次了。
那时,我才毕业不久,在一家媒体工作。媒体工作节奏快,而且总要加班、出差。工作不到一个月,我就被派到外地出差了。
平常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一到外地,这些事都必须自己张罗了。当晚,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采访了。恰巧我要采访的人去了效区,我立刻找车尾随去追。好不容易找到了我的目标,并顺利地完成了采访任务,赶回城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忙了一上午,我惟一希望的就是躺在床上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再赶车回单位。我一刻没停地就往酒店赶。
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了酒店,我掏出IC卡钥匙准备开门。然而,任凭我怎么摆弄那卡,房门就是开不了。这是怎么回事?
实在没办法了,我只好去找楼层服务员:“小姐,我这房门怎么就开不了啦?”
服务员翻开登记本看了一下眼也不抬地说:“你的房过了中午12点,已经取消了住房资格,要进去必须到总台重新办住房手续才能打开房门。”
“啊,怎么能这样呢?我昨天下午5点才开房的,不是讲好住一天,一天不是24小时吗?现在离一天还有好几个小时呢!”我不由得辩解道。
“这是规定,不信你去总台问。”服务员那脸拉得跟驴脸似的长。
没办法,我只好下楼到总台询问。总台小姐态度还不错,微笑着说:“您开的房已经到期,所以要进房必须再交钱!”
虽然态度不同,可结果还是要交钱。我有些不服:“我昨天下午5点才住进来的,现在不是还没到一天吗?”
总台小姐有些不耐烦:“对不起,这是我们酒店的规定。”
“什么规定,这分明就是宰客!”我非常生气。
“土包子,我告诉你所有的宾馆都这样规定的。有意见你上我们客服部投诉去,没意见的话,要么重新登记,要么退房。”
虽然憋了一肚子的火,可也没办法,我只好拖着沉重的步伐,拎着沉重的行李提前到了车站。
相信现在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国际惯例就是住一天算到次日中午12点。但是,我相信还有很多相关的常识是我们不知道的,或者我们以为自己知道,而实际却并不是那么回事。如何避免由于对这些常识的不了解而出现的麻烦事儿呢?这需要我们事前多问多作准备。
如果方芳在订房的时候就问酒店服务员什么时候交房的话,那后来的闲气就不用生了。就是因为方芳按照自己的常识,以为住一天就从入住时间开始算起的24小时,才产生误解。
“亲兄弟,明算账”,在利益面前,有时所谓的“好关系”是不堪一击的。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法律文书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