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经理尹波
“经理,S公司要求我们撤掉栅栏?”助理小林急匆匆地对我说。
“哦,我知道了。”我又说着:“S公司与我们集团公司的关系一向很好,这点事应该不难解决。一会我给那边打个电话说一下。”
“我们的货还在那边没法放呢?”小林好像不放心。
“出事我担着,你去忙吧。”我突然发现小林不太讨人喜欢。小林工作很认真而且也很负责,可我不喜欢她那种好像不相信人的眼神。
我所在公司是集团下属分公司,与S公司签订了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现在,我们公司的货物必须要使用一块相对封闭的区域,考虑到集团公司与S公司双方的良好关系,我就没有多加考虑,自作主张动用栅栏把相应的区域围了起来。也许是S公司不同意吧,跟他们负责人说说也许就没事了。
我拨通了S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你好,我是尹波,我们公司的货物堆放只是暂时需要用栅栏围一下,等这段时间一过,马上就可以把栅栏撤了。”
“你要知道,当时我们的合同上可没有这一条啊,你记得吧,也没有划定使用区域啊。你们这样弄,我们的货物怎么放。反正,你们要不把栅栏辙了,这问题就没法解决。”S公司的人口气很强硬。
怎么能这么不讲情面呢?我也忍不住有些火了。看来这事儿今天还解决不了。大家都在气头上怎么谈,我只能先把电话挂了:“这事儿,我们约时间面谈吧。现在就先说到这儿。”
明天怎么说呢?我一边思量一边把当初签的合同找了出来。这不看合同我还底气十足,一看合同,我立马傻眼了。
原来,我们当初与S公司签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其中只有“双方共用场地”,但并没有具体划定区域。这份合同要是拿出去,分明就是我们理亏啊。现在商场上,有利益就有交情,利益冲突了,那就是敌人啊,谁跟谁能是永远的好交情呢?可是不管怎么样,明知不会有什么结果也得去做。我想起了小林那不信任的眼光,看来她是早就明白这事不好办了。
不用说也能想像出,在第二天与S公司负责人的谈判中,我完全处于被动局面,只能防守,反反复复渴望能以情动人,但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面前,我的这套说辞显得出奇地苍白无力。S公司根本就不愿讲交情。
任我把嘴皮子磨破,事情也没出改变。最后,我们拆除了栅栏,另觅场地存放那批货物。
后来,这事儿被总经理知道,他指着我骂了两小时的“猪头”,因为,这份合同是我签的。
中国有句老话“亲兄弟,明算账”,在关系切身利益方面,凭所谓的“交情”总是很难把握分寸,很难约束人的。商场风云变幻莫测,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把事情做得完满尤其重要。千万不要凭着一时的冲动,只记得讲交情而乱了办事的程序。在商场中,交情要讲,账目更要清。
当一个满脸微笑的服务员在你面前,你的心情一定十分舒畅。可是如果她微笑着让你吃冷饭、馊菜,你还会觉得她可爱吗?仅有微笑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