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末的工作总是好多,好多,真的好多。适逢这几天大雾弥漫,连呼吸的空气都是湿淋淋的。墙上吐出来的水珠把陈旧的楼道弄得斑驳不堪,阳台上挂着我Monday至Sunday的Underwear,红橙黄绿青蓝紫,顺便带条黑的,那是他的。
因为工作,他去了另一座城市。掰掰手指头,不知觉中就这样,两年了。
一个单身女生,不,一个男朋友不在身边单独居住的女生,总要学会保护自己。例如,上班出去了,门上外加两把锁;偶尔洗衣服拿出去挂的时候,挂一两件男朋友的衣服出去。
说到这个,有一回,他过来看我,看到阳台上的衣服沉着脸半天不吭声。等我从厨房捣鼓完过来坐时,他盯了我半天,终于在我受不了要问他看什么的时候,他指着那衣服说,是谁的?
我气抽了半天,半个字都吐不出来。深呼吸,指着他说,那是我们在一起三年的时候我送你的衣服!去了另一座城市就算了,收拾行李的时候还漏了这件衣服,现在还干脆给忘了!
最后他拉着脸皮哄了我半天,还把那天的家务全包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扫地、拖地、洗衣服(他从来不愿意给我洗衣服)、淘米煮饭、洗碗......最后让我消气的是,他不知从哪变出来要送我的巧克力。
他总是说,我脾气好着的时候满足了他对女人所有的幻想,但是我发脾气的时候就让他觉得此生生无可恋。他总是不轻易发脾气,但是到了他发脾气的时候我总是一声不吭。为啥?我怕呀!
故事回转到我跟他之前。
那一年我抽着鼻涕背着书包屁颠颠地坐在老爸的自行车后面上学去了。老妈为了培养我爱上学的红领巾情怀,在开学的前几天就跟我说你要读书了,如何如何的好,诸如此类。那种自豪感曾经让我一度盲目,后来过了两三天,我发现,其实小玩伴们都在上学。
傻乎乎地过去两年,除了学习就是玩耍。这两年里发生过的一件事情,让我认清了,原来我这人真的是人小胆大。
那时候每天放学都是走同一条路回家,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把路给记得了。
某一天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等了一小会,没见到爸妈来接,就自己悠悠地走路回家了。回到家后发现老妈来接我接不到,一路飞车回家还吓得一身冷汗。后来老妈拿这事说的时候,我的心情不言而喻。她说,这种事情对当时的她来说已经是小菜一碟了。因为自我学会走路之后,我妈就一直看不住我,一个不留神就要满大街地找我了我。
说起来我老妈说还是我弟比较好带,我弟比我小两岁,从小被我带着悠着转。人家总说男生女养,孩子才会养得大,那女生呢?我怎么感觉我妈把我当儿子养,到了后来某段时间,我总神神叨叨地重复说着:恨不生为男儿身!嗯,电视剧看多了。
平安无事、无忧无虑地过去了几年,终于小学毕业,要上初中了。6年时光,懵懵懂懂地就过完了。这六年里,我看的第一本书是郭敬明的《幻城》,学的第一首流行歌曲是《老鼠爱大米》,第一次学会喜欢的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