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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秦俨最后还是选择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是,宫姗墨相信,秦俨的心中还是有几分动摇的,再加上褐蓝霄最后的决定,那么秦俨这块鱼肉,绝对逃不出宫姗墨的筷子。
其实在秦俨进入褐蓝庄之后不久,身在秦家的秦文笑和秦浟便收到了探子的汇报,自然是一番惊讶,这也令他们不得不改变了一些计划。而且,更惊讶的是,秦俨前脚刚回府,褐蓝庄的人后脚便到了秦府,原来是褐蓝霄果然改变决定,但是,却规定秦家以后能进入绝世堂的,只能是秦俨,而且,秦俨不能在绝世堂里以秦家的名义拍卖要,所有的交易,仅秦俨一人。
或许这也是褐蓝霄的私心吧,原本,按照褐蓝霄以往的脾气,他是绝对不会改变决定的,但是,为了宫姗墨,他还是做出了最大的让步。虽是只让秦俨进入绝世堂,但是秦俨在秦家的地步,却是进步一大截,这对秦俨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恩赐了。
不过,这样帮助秦俨,宫姗墨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如果秦俨始终不肯与宫姗墨他们联手,那么就算宫姗墨最后成功了,可这条成功之路却艰难地多了。但是不管如何,宫姗墨还是决定走一回,毕竟,江湖之路总是充满危机,也不介意多这一回。
所以,一连几天,宫姗墨都在加紧玄武练习,虽然成功突破了三品,可是对于秦家来说的,三品只是他们眼前的灰尘,根本不值一看。而宫姗墨要想成就一番大事,又不巧地选择了秦家,那就注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只是,遇到这样的事,宫姗墨不把自己推上前锋,又有谁愿意站上前来,而且,她还答应了人家,要帮他们找回女儿,所以,宫姗墨没有理由怯步,也不能怯步。
阳光明媚,夏日正好,宫姗墨连着几天修炼玄武,几乎不管玄武以外的事情。褐蓝霄这几天也经常来到宫姗墨的院子,但只是远远地看一眼宫姗墨,便默默离开,他知道,宫姗墨一旦认真起来,谁也拦不住,除非她自己累了,否则,谁站出来都没用。
看着宫姗墨这样拼命练武,君夜也自叹不如,虽然君夜每天都在练习,但是与宫姗墨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状态相比,君夜的实力进步实在太慢。
今日日上三竿,但是褐蓝霄早早就去了绝世堂,毕竟身为庄主,他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年纪轻轻却要撑起一个褐蓝庄,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只能说,褐蓝霄,比大家想像的坚强。
君夜来到宫姗墨的院子,好说歹说,终于将宫姗墨拉出了院子,更离开了褐蓝庄,朝着绝世堂而去。他早就听宫姗墨说过绝世堂的拍卖是何其精彩,还有那报出的价钱可是一般人一辈子都不敢想像的,他老想去见识见识一番了,终于,君夜从褐蓝霄那里听说今日绝世堂会拍卖,他便想尽办法拉着宫姗墨出来了。
其实,在一个十岁孩子的心里,他们根本不会去想像千万两银子堆在一起的场景,他们对这些银子的潜意识就像在数星星一样,只知道很多,很多。而且,就算是一个成年男子,拿着千万两的银票,恐怕也要颤抖几分。
走在繁华大街上,君夜一身深蓝色锦服,不凡不华,小小年纪,却充满着一股少侠气息。仔细一看,君夜的头发上没有多余头饰,惟有一根蓝色丝带将头发束起,飘然的丝带直到发尖,随风浮动。不得不说,只要再过几年,君夜绝对是世间少有的美男子。
再看宫姗墨,淡蓝衣衫长裙飘飘,三千墨发垂至腰间,让人一看,便如同折了羽翼掉落人间的仙子,不食人间烟火。虽戴着面纱,但是她那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却从未停止看着这个世间,而这个世间,也因为她的眼神,多了一道风景线。
两人穿梭在人群之中,一边看着闹市,一边朝着绝世堂走去。忽然,宫姗墨停了下来,无奈地说道:“小夜,你带我出来我没意见,咱们逛街或是去绝世堂那里我也没意见,但是,风萧兮能不能不要老是跟在我们后面,就像在监视我们一样,要不让他跟我们一起走也行啊。”
宫姗墨说着,看向了身后,目光刚好对上风萧兮,但是,可笑的是,风萧兮竟然赶紧扭头,看向了别处,就当宫姗墨没看见他一样,不得不说,这人厚起脸皮来,绝对是让人没办法。
君夜也是无奈,说实话,他还是挺同情风萧兮的,因为其实早在宁瞳卿离开的时候,他就交代风萧兮要照顾好宫姗墨,为了完成主子的交代,风萧兮自然是恪尽职守,丝毫不敢懈怠。但不巧,自从风萧兮被宫姗墨微微修理了一次之后,风萧兮便一直和宫姗墨保持着十米的距离,而且,只要宫姗墨一走进他,他绝对跑得飞快。
“墨姐姐,咱们就当他是暗中的保镖,不存在就行了,咱不生气啊。”君夜现在所能做的,似乎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一边是教自己武功的半个师傅,一边是最亲的墨姐姐,他也是无奈了。
但是暗中的保镖?却令宫姗墨瞬间感觉无言以对,他风萧兮这样的暗中,宫姗墨绝对万分佩服,与其隔着这样的距离,他怎么不到宫姗墨旁边才暗中做保镖啊。
其实,要是风萧兮乖乖地跟着宫姗墨一起,不要这样像监视一样,宫姗墨还没那么生气,毕竟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谁愿意为难谁啊,“小夜,你墨姐姐从来就没这么窝囊过了,他风萧兮有本事就过来,别缩头缩脑的。”
不远处的风萧兮自然能够听到君夜与宫姗墨的对话,不过,他自然更加知道,如果走上前去,宫姗墨又要问起他主子宁瞳卿的事,所以,无论如何,在主子回来之前,他绝对要和宫姗墨保持距离。
风萧兮的这个性格也是宫姗墨非常生气的,明明是一起认识的,为什么风萧兮就只跟着宁瞳卿,对宁瞳卿的话唯命是从呢?而且,是因为宫姗墨的劝说,宁瞳卿才收下风萧兮的好不好,凭什么带着这种赤裸裸的偏见。
越是这样的情况,宫姗墨就习惯越要去打破,或许风萧兮的失败就在于他的对象是宫姗墨。宫姗墨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一丝计谋便缓缓升起,“小夜,我们也暂时不要管这件事了,咱们出来,总要给褐蓝霄带点什么东西去吧。”
见到事情的转机,君夜自然求之不得,连忙点点头,便跟着宫姗墨进了一家糕点铺。君夜自然不知宫姗墨心中所想,傻傻进了糕点铺,却不知,有一些事情,已然悄悄进行了。
风萧兮见这两人进铺买东西,心想,此刻或许可以稍稍放松一下了,便缓缓来到糕点铺门口,靠在了门上,反正他也知道,女人的购买之心和购买之力,那是玄武不可比拟的。
不过,宫姗墨选择了糕点铺,那可是最正确的选择了。南香帝国的食物,尤其是糕点之类的,那是其他两国不能相比的。安泷作为南香帝国的都城,糕点自然是上乘之物。宫姗墨一直住在褐蓝庄里,吃过的糕点自然也是属于安泷的,而且,之前的她也没有吃过其他地方的糕点,所以,对于宫姗墨来说,她根本不知道安泷糕点的珍贵。但这却掩盖不了安泷糕点的价值。
君夜本就是只有十岁的孩子,进了这样的地方,当然首先选择吃了,况且有宫姗墨付账,君夜更不用担心了。其实也是店掌柜的很热情,从宫姗墨进来,便一直热情款待着,还让君夜免费试吃,这对于君夜来说,自然心中美美的。
而且从风萧兮来到铺子门口,宫姗墨便感觉到了,但是风萧兮就是不进来,宫姗墨也没办法。要想彻底收服风萧兮,还需要很大一番功夫啊。
忽然,宫姗墨的视线被一个糕点的名字所吸引——天香荷色,不由起了好奇之心,走上前去,还未完全靠近糕点,便迎面传来一股清新荷花的香味,宫姗墨心中顿时大赞。
用花做糕点并不奇怪,因为甚至有不少文人雅士用花泡茶,但是,经过一道道工序之后还能保持荷花在池中的这种香味,不得不说,这是不可多得的一套手艺。这天香荷色,确实还留着天赐的香味。
店掌柜的见宫姗墨对天香荷色感兴趣,便赶紧走上前来,轻声说道:“南国天香香万里,盛夏荷色色倾城,姑娘,这天香荷色可是小店的招牌啊,要不要尝一尝?”
宫姗墨微微一笑,她自然知道,凭着天香荷色的外观和香味,便足矣确定它的价值,又何须一尝,“既然飘香万里,绝色倾城,又怎好辜负老板一番美意呢,但是,不知这配料荷花是否是刚采摘的?这清新荷花的香味是自然的,还是掌柜手艺的呢?”
荷花采摘时间不同,做出来的食物便难免有所不同,店掌柜的明白了宫姗墨是个识物之人,也不敢隐瞒,当即说道:“即然是盛夏荷色,当然是盛夏采摘的,而如今刚入秋,就算是还有一些荷花在那池中,那也只是残花败柳,已不能入眼,又怎能用来做食物呢!”
“这些天香荷色所需要的荷花,皆是今年盛夏所摘,经过本店家传的秘方挑选,酿造,贮藏,才得以保存着荷花所独有的清新味道,这也是本店的优势所在。”
现在确实已入秋,可是店掌柜说的话,宫姗墨却有些不认同。初来安泷,宫姗墨虽然没有见到过什么较大的荷花池,但是,褐蓝霄的那个荷花池她还是记得很清楚的,因为到现在,那个池子里依旧开满了荷花,而且,不亚于盛夏时的惊艳。安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也不会至于一花两色吧!
但是,掌柜所需,却也引起了宫姗墨的好奇,“掌柜的,您说现在这个时节的荷花已是残花败柳不堪入眼,但是,我却看见现在仍有荷花胜似盛夏,清新依旧。”
听到现在还有些清新依旧的荷花,掌柜仔细想了想自己所知道的地方,却还是无奈地摇摇头。做这行多年,他有自己的荷池,也知道、看过其他地方的荷池,但是,宫姗墨所说的,他还是不能想出来。
看向宫姗墨,再看向旁边吃着的君夜,两人皆是一身蓝色,而在这安泷,经常穿蓝色的人,好像也就只有褐蓝庄的人多一些了。店掌柜忽然一惊,因为他想起来,如果在这个时节还有盛开惊艳的荷花,那就只有褐蓝庄的池荷了,这个为人而做,以人为名的荷花池了。
池荷,褐蓝庄的一大景色,天下的一大惊叹,也正是宫姗墨第一次见到褐蓝霄的地方。传说,这是褐蓝霄为爱人池荷所做的荷花池,为了让池荷能时刻见到喜欢的荷花,褐蓝霄花掉惊天巨款建造了这个荷花池。池水全部引入温泉,又将无数价值连城的温玉放在湖底,使得池中荷花四季开放,犹如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