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自序、传以来,无不目为淫诗者,吾以为贞诗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贞洁自守,不肯苟从,故男子有「室迩人远」之叹。下章「不我即」者,所以写其人远也。女子贞矣,然则男子虽萌其心而遂止,亦不得为淫矣。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较论语所引「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所胜为多。彼言「室远」,此偏言「室迩」,而以「远」字属人,灵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觉无非思,尤妙。「思」字于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释「人远」,又以见人远之非果远也。
【东门之墠二章,章四句。】
风雨
风雨凄。凄。[评]晦。鸡鸣喈。喈。[评]初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夷!本韵。兴也。下同。
风雨潇。潇。[评]晦。鸡鸣胶。胶。[评]再号。既见君子,云胡不瘳!本韵。
风雨如。晦。[评]黎明。鸡鸣不。已。[评]三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本韵。
小序谓「思君子」,此何必言。
「喈」为众声和;初鸣声尚微,但觉其众和耳。再鸣则声渐高,「胶胶」;同声高大也。三号以后,天将晓,相续不已矣;「如晦」,正写其明也。惟其明,故曰「如晦」。惟其为「如晦」,则「凄凄」、「潇潇」时尚晦可知。诗意之妙如此,无人领会,可与语而心赏者,如何如何
【风雨三章,章四句。】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本韵。赋也。下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本韵。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本韵。兮。
小序谓「刺学校废」,无据。此疑亦思友之诗。玩「纵我不往」之言,当是师之于弟子也。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是也。又礼云「父母在,衣纯以青」,故曰「青衿」。其于佩亦曰「青青」者,顺承上文也。
【子衿三章,章四句。】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无信人之言,人实女!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本韵。
序谓「闵忽之无忠臣」。曹氏曰:「左传庄十四年,忽与子仪、子亹皆已死,而原繁谓厉公曰『庄公之子犹有八人』,不得为『鲜』,然则非闵忽诗明矣。」
【扬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东门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评]妙饰。聊乐我员。本韵。赋也。下同。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本韵。
小序谓「闵乱」,诗绝无此意,按郑国春月,士女出游,士人见之,自言无所系思,而室家聊足与娱乐也。男固贞矣,女不必淫。以「如云」、「如荼」之女而皆谓之淫,罪过罪过,人孰无母、妻、女哉!
【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本韵。兮。兴也。下同。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评]回文之祖。邂逅相遇,与子偕臧本韵。
小序谓「思遇时」,绝无意。或以为邂逅贤者作,然则贤其「清扬婉兮」之美耶
此似男女及时昏姻之诗。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本韵。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本韵。洧。之。外。洵。吁。且。乐。!」[评]诗中叙问答,甚奇。此亦士语。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本韵。赋也。下同。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本韵。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序谓淫诗,此刺淫诗也。篇中「士、女」字甚多,非士与女所自作明矣。
集传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辰,采兰水上以祓除不祥」,此本后汉书薛君注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桃花水下之时,于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蕑草,祓除不祥。」韩诗传亦云之。按此即所谓「祓禊」,乃起于汉时,后谓之「修禊事」;今以言诗,盖附会之说也。又「秉蕑」者,礼内则「佩帨、兰」,「男女皆佩容臭」也。秉者,身秉之,不必定是手执也。集传以「秉蕑」为采兰,尤误。兰生谷中,岂生水中乎!且手中既秉蕑,又秉勺以赠,亦稠迭不合矣。又谓「勺药,香草也」,亦谬。「勺药」,即今牡丹,古名勺药。自唐玄宗始得木勺药于宫中,因呼「牡丹」。详见予庸言录。其花香,根叶不香,何得混云「香草」乎!又名以「药」者,其根药中用此甚广,故独擅药名,即今所谓「白芍」也。汉人医方有「白芍」,无牡丹皮;其「丹皮」亦唐后医方始见之。或曰:芍药善理血,为妇人要药,故以赠之。又郑即今河南地。今河南牡丹甚多,盖古时已然,故诗人所及之焉。
历观郑风诸诗,其类淫诗者,惟将仲子及此篇而已。将仲子为女谢男之诗,此篇则刺淫者也,皆非淫诗。若以其论,召南之野有死,邶风之静女,墉风之桑中,齐风之东方之日,亦孰非邻于淫者,何独咎郑也盖贞、淫间杂,采诗者皆所不废;第以出诸讽刺之口,其要旨归于「思无邪」而已。且郑诗之善者亦未尝少于他国也。缁衣之好贤,羔裘之美德,尚矣。女曰鸡鸣大有脱簪之风,出其东门亦类汉广之义,率皆严气正性,奚淫之有!特以陋儒误读鲁论「放郑声」一语,于是坚执成见,曲解经文,谓之「淫诗」;且谓之「女惑男」。直是失其本心,于以犯大不韪,为名教罪人。此千载以下人人所共恶者,予更何赘焉!特自作序者「固哉」为诗,必欲切合郑事。夫言诗而有关国是,畴不愿之,然其如不类何!故予谓汉儒言诗不类,以致宋儒起而叛之,于是肆其邪说,无所忌惮。予固不憾汉儒言诗不类;憾其言诗不类,使后人一折而入于淫耳。予读郑风诸篇,于汉、宋之儒不能无三叹焉。然汉儒之误也犹正,宋儒之误也则邪。宋儒之罪实浮于汉儒多矣。或曰:子既两不许可,何以多无说处此曰:生数千载以下,必欲妄解数千载之上之诗,是仍踵汉、宋之余习,不则且为明之丰坊、何楷也,吾不敢也。故宁甘寡昧,所不得辞。后之人亦可谅予志矣!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
诗经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齐
鸡鸣
鸡。既。鸣。矣。[评]寤。虚。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本韵。赋也。下同。[评]审听。实。
东。方。明。矣。[评]再寤。虚。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本韵。[评]谛视。实。
虫。飞。薨。薨。[评]将晓。甘。与。子。同。梦。──[评]工语。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本韵。[评]倒字句。
序谓「思贤妃,刺哀公」。朱郁仪谓「美乙公之王姬」。伪说谓「卫姬劝桓公」。众说不一,皆无确据。然则序亦安可从也。
此似刺齐侯之诗。严氏谓「上二章大史奏鸡鸣,公乃谓『此非鸡之鸣,是苍蝇之声耳』,以见其荒淫昏乱」,似是。二章仿此。三章,「为语其所昵之辞」,亦可通。旧说皆谓三章为贤妃之辞;「匪鸡则鸣」,忽下断语,又称君为「子」,皆未安。
此诗大指,予从严氏。若夫严氏曰:「旧说以为古之贤妃警其夫,欲令早起,误以蝇声为鸡声。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鸡未鸣之前无蝇声也。」此说误矣。即作贤妃误以蝇声为鸡声解,亦可。何也蝇声夜中虽间有之,今小蝇无声,惟大者有声。然亦不必泥。苍蝇之声,犹云虫鸣声耳。秋夜有虫鸣;此必夏夜,故云苍蝇。或谓贤妃误听,或谓君误指,皆无不可。乃谓「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是误以蚊声为蝇声也。蚊则天将明飞而有声,即下所谓「虫飞薨薨」是也。自严氏为此说,后人均疑蝇声在鸡鸣后,与下「月光」不一例,于是纷纷凿解。朱郁仪谓「月」字乃「日」字之误。季明德以一章为「疑其已迟」,二章为「幸其尚蚤」。何玄子曰:「贤妃谓君毋谓鸡声为蚤,过此以往,不但闻鸡声,将有苍蝇之声矣。」因叹诗人本谓误以蝇声为鸡声,解诗者又误以蝇声为蚊声,真堪捧腹。埤雅,喜乱飞,似蚊而小,望之如雾。荀子所谓「酰酸而聚」者也。因雨而生,与蚊实异。说文「秦谓之,楚谓之蚊」,似未深考。
[三章]「会且归矣」,君谓朝会者且欲归而治事矣;「无庶予、子憎」谓庶几无使人憎予与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见君天明方起,尚留恋于色而为辞也。严氏谓「吾会朝即归,庶无为吾子所憎也」,鄙而稚。集传主贤妃言,谓「俟君不出,则将散而归矣」,并无理。
[增]此诗谓贤妃作亦可,即谓贤大夫之妻作亦何不可。总之,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终夜关心,乍寐乍觉,误以蝇声为鸡声,以月光为东方明,真情实境,写来活现。此亦夏月廿四、五、六、七等夜常有之事,惟知者可与道耳。庭燎不安于寝,间「夜何其」,亦同此意。乃解诗者不知领会微旨,专在字句纷纷聚辩,使人不见诗之妙,何耶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如以辞而已,非惟索解为难,且将怪作者矛盾矣。
【鸡鸣三章,章四句。】
还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评]多以我字见姿。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本韵。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本韵。兮。
序谓「刺哀公」,无据。按田猎亦男子所有事,豳风之「于貉」、「为裘」,秦风之「奉时辰牡」,安在其为「荒」哉!且此无「君、公」字,乃民庶耳,则尤不当刺。第诗之赠答处若有矜夸之意,以为见齐俗之尚功利则可,若必曰「不自知其非」,曰「其俗不美」,无乃矮人观场之见乎!
【还三章,章四句。】
着
俟我于着、乎而,[评]实。充耳以素、乎而,[评]实。尚之以琼、华、本韵乎而。赋也。下同。[评]虚。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本韵。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本韵。乎而。
序谓「刺时不亲迎」。按此本言亲迎。必欲反之为刺,何居若是,则凡美者皆可为刺矣。又可异者,吕氏祖其「刺不亲迎」之说,以为「女至门,始见其俟己」,安见此「着」与「庭」、「堂」为家而非女家乎郑风丰篇亦有「俟我乎堂」句,解者皆以为女家,又何居况即谓女至家,安知其前不至女家耶
此女子于归见亲迎之诗,今不可知其为何人。观充耳以琼玉,则亦贵人矣。「琼」,赤玉,贵者用之。「华」、「莹」、「英」,取协韵,以赞其玉之色泽也。毛传分「琼华」、「琼莹」、「琼英」为三种物,已自可笑;而又以琼华为「石」,琼莹、琼英为「石似玉」,又以分君、卿、大夫、士,尤谬。集传本之,皆以三者为「石似玉」,亦不可解。
「着」、「庭」、「堂」,三地。「素」、「青」、「黄」,紞之三色。琼惟一玉,而以「华」、「莹」、「英」赞之,虚、实位置如此。
【着三章,章三句。】
东方之日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本韵。兮。兴也。下同。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本韵。兮。
小序谓「刺衰」,孔氏谓「刺哀公」,伪传、说谓「刺庄公」,何玄子谓「刺襄公」,说诗者果可以群逞臆见如是乎!
此刺淫之诗,以「日」、「月」为兴,作两章韵头耳。执泥「日」、「月」求解,皆非是。
【东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东方未明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本韵。颠之倒之,自公召本韵。之。赋也。
东方未晞,颠倒裳、衣。本韵。倒之颠之,自公令本韵。之。赋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无节」,然古人鸡鸣而起,鸡鸣时正东方未明,可以起矣,并不为蚤,何言「无节」乎!此泥后世晏起而妄论古,可笑也。末章难详。
【东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评]刺辞。曷又怀本韵。止比而赋也。下同。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本韵。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韵。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韵。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本韵。止
诗中曰「鲁道」,曰「齐子」,明是齐襄公、文姜之事。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为刺辞亦甚显然。
小序谓「刺齐襄公」,只似笼统语。集传谓「前二章刺齐襄,后二章刺鲁桓」,未免割裂,辞意不贵。季明德谓「通篇刺文姜」,然则「雄狐」之说为何何玄子谓「惟首章首二句刺齐襄,首章『怀』字刺文姜,二章『从』字刺鲁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妇成昏之始」,尤凿。惟严氏谓「通篇刺鲁桓」,似得之,盖谓齐人不当以「雄狐」目其君也。其曰「雄狐绥绥然求匹,喻鲁桓求昏于齐也」。又曰「齐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恶而归咎于鲁之辞也。辞虽归咎于鲁,所以刺襄公者深矣」。如此,则辞旨归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参伍」之伍。葛屦相伍必两,冠緌必双。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
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本韵。比而赋也。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怛。本韵。比而赋也。